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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孤雁南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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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仗,是要死人的,秦人死得,晋人死得,他死得,他的儿子自然也是死得的。

    躲在后面碌碌无为是可以活命,且凭着老爹李继忠的功绩、地位,凭着宫里的姑姑皇后,李齐霄都可以在秦国的二代圈中逍遥一辈子、甚至是几辈子。

    可李齐霄不愿意,李继忠也不愿意,于这对父子而言,战场才是最惬意的地方,才是他们的归宿。

    是无趣的苟活,还是有滋有味的体验、尝试,在最合适的、最盛大的舞台上,如花朵那般绽放,才是追求。

    是裂土封疆,是青史留名,才是追求。

    是热血洒疆土,英魂归故乡,道一句[此生无憾],才是追求。

    所以,纵有再多的担忧,再多的顾虑,李继忠都不会阻止自家儿子去陷阵、去行险。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自家儿子明日杀入莒东关多做准备,多加一些保障。

    “庞参将。”

    “末将在。”

    庞参将侧身一步,齐身跪在李齐霄旁边。

    “明日,你随霄儿一齐入关,替李叔照顾好他。另外,你也小心,你和齐霄,都要安安全全的回来。”

    说完,李继忠同样拍了拍庞参将的肩膀。

    [莒东关]。

    “郡主。”

    高肃来到林哲宛身边,递上一件毛绒大氅。

    “谢谢!”

    林哲宛道谢,接过大氅,披在身上。

    夜来了,更冷了,但比起林哲宛内心的忧伤,这点寒冷,似乎算不得什么。

    “你有心事 在想小宇”

    小宇指的是剑圣,这天下,这般称呼剑圣的,寥寥几人,且这几人,都在晋国林家的大宅内。

    “你说,我哥还活着吗?”

    天空阴郁,星光隐隐烁烁,唯有一弧残月,于烟火飘渺中若隐若现。

    少女,且还算得上少女的林哲宛看着月牙,看着东方,那个剑圣身姿消失的方向,痴痴傻傻地问出了这句话。

    秋风萧瑟,自二人站立的空地上穿过。高肃很久很久没有说话,他的目光,亦随着林哲宛,看向东方。

    “我说小宇啊,你每天练剑,不觉得枯燥吗?”

    那时,还是半大孩子的高肃躺在林家大宅后山山顶的巨石上,啃着梨子,看着比他更小一些的剑圣,拿着一柄木剑,劈、砍、刺、舞。

    “不觉得。”

    剑身很高冷,如是回答,仿佛多说一个字都会影响他剑术的精进。

    “无趣。”

    高肃翻了个身,让自己躺的更加舒服一些,放空心神,人就缓缓睡了过去。

    “林哲宇、林哲宇……”

    不知过了多久,高肃被远远传来的,女孩的呼喊声惊醒,高肃知道,这是剑圣的妹妹——林哲宛来找剑圣了。

    “咕嘟。”

    高肃醒了,他咽了咽口水。

    剑圣还在练剑,呼呼的剑风,他听得见。

    人醒过来时,总是会有那么刹那的意识模糊、身体酸软,高肃正是如此。

    被他忘记了的,握在手里,还没吃完的半个梨,就这般挣脱了高肃的束缚,滴溜溜地顺着石板滚落下去。

    高肃下意识地去抓,可惜晚了,那梨子滚落速度极快,像是长了两条腿的顽皮小精灵。

    [算了,脏了就不要了。]

    高肃这般想着,心里已经抛弃了这半个梨。

    可就在这时。

    一个黑点迅速在高肃的眼眸中放大。

    是剑,一把木剑。

    剑柄上没有操持它的小手,而剑本身,则像是一支破空的箭矢,稳稳的、不偏不倚的穿过了梨子,径直钉进了高肃所躺的石壁。

    “啧。”

    如果高肃是现代年轻人的话,应该会骂一句‘艹’,只可惜,时代局限了他的词汇量。

    剑圣的天赋,毋庸置疑,飞剑之术,剑圣早就掌握了。百步穿杨、列无虚发已是常态。

    高肃震惊的,是剑圣这发出的一剑,穿过梨子不损梨肉,钉入石壁,剑身不颤。

    要做到这一点,对力道、精准、真气的控制都要精细入微才行,而这一点,往往那些剑道小成的成年剑客,都不一定能做到。

    但现在,一个七岁都还没满的孩子做到了。

    惊骇之余,告诉也只能叹了口气,感叹感叹天才与凡人的区别。

    “这儿呢!”

    高肃高声回应,他倒不担心找来的林哲宛会迷路,毕竟剑圣每天练剑都是在这个山顶,隔三差五就上山找剑圣的林哲宛,又会迷路到哪去?

    “还给你!”

    剑圣拔出木剑,将串在剑身上的梨子摘下来,还给高肃。

    “喔!”

    高肃愣愣地接过梨子,突然觉得有些不舒服。

    [怎么感觉,被照顾的人是我呢?]

    高肃如是想着,心里已然有了算计。

    ——[跟他谈谈理想,谈谈未来,这种喜欢装成熟的小孩子,一般对这方面,都会很迷茫。]

    高肃记得,以前他放浪形骸、贪玩不着家,被自己的管家老爹揪着耳朵带回家后,一般都会跟自己谈理想、谈未来。

    每次他爹一说,就是好几个时辰。

    什么家国天下、什么封候坐相、什么光耀门楣、什么人生追求,高肃听得昏昏欲睡。

    倒是有一点,高肃是非常上心的。

    ——那就是他老子给他说起和村东头丫头春兰的父亲,定下的娃娃亲。

    高父每次说完,高肃都是心痒痒的,忍不住要跑到春兰家偷看几眼。

    运气不好,被春兰父亲抓到,便告到亲家那边,有此,高肃又是被老子一阵好打。

    言归正传。

    “走吧!”

    剑圣酷酷地收剑归鞘,走在前面。

    “哲婉。”

    “哼!”

    扎着两个小辫子,还是一副小女孩那般,稚气未脱的林哲宛有着两个肉嘟嘟的腮帮子瞪着剑圣。

    “林哲宇,老娘不干了,凭什么我要读那些乱七八糟的兵书,学什么骑马射箭……”

    林哲婉是不愿意叫剑圣哥哥的,至少一般情况下不会。

    在小丫头的世界观中,林哲宇这个坏家伙只不过是比她早从他娘胎里出来一刻钟的坏家伙而已,凭什么自己就要叫他‘哥哥’。

    [不叫,我比他高,他应该叫我姐姐才是!]

    林哲宛这般想着,余光一瞥,却发现前面这个‘坏家伙’两眼无神,似乎压根没在听自己说什么。

    “喂!”

    林哲宛恼了,她不高兴地叫住剑圣。

    “怎么了”

    果然! 林哲宛更气了,她双手叉腰,语气有些冷冰冰的。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抱歉,刚才在想别的。”

    “什么事还能比听我说话重要。”

    “呃……”

    剑圣尴尬地挠了挠头,看了生气的妹妹一眼,脑子里努力思考着对策,可惜最后还是放弃了。

    “我刚才在想,进剑阁后,我该选一把什么样的剑。”

    剑圣是真的不擅长说谎。

    “林哲宇!”

    女孩的怒吼声穿过树梢,惊起一群落脚在树枝上的雀儿。

    “看打!”

    小拳头豁然举起,朝着剑圣的小脸揍去,林哲宛发誓,今天非要给自家哥哥添两个熊猫眼。

    “郡主,快住手!”

    高肃从后面追上来,就看到林哲宛揪着剑圣的衣领,作势欲打。这可把他吓得不轻。

    林家虽然没落了,但两位小主人身份依旧尊贵,万一打坏了,家里老子能饶了自己 怕是让自己偿命,也是能做出来的。

    什么?

    剑圣那么厉害,林哲宛不是对手

    别忘了,林家那异于常人的武学天赋、别忘了,林哲宛可是异性双胞的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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