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7
【我已看见光】
对于方棠以为陆鹿是我亲妈这件事,我没有解释。
误会了就误会了,就算鹿姐真的要升级做鹿妈,也没什么不好的。反正要在我这种人身上泛滥母爱,糟心的一定是陆鹿。而方棠保持克制的分寸感,对于我的生平事迹并不多嘴询问,所以才会有这些奇奇怪怪的误会。
我倦倦靠着方棠,外头雨势已经渐渐平息,只有风还刮得很大。
“雨停了,太太,要解压吗?”
高端的钓系,往往只需要一些邪恶又直白的勾引方式。
“你消食了?”方棠揉揉我头发,“不舒服怎么还那么作?”
“没消食,所以你来帮帮我。”
我搂住方棠的脖子,把作生作死发挥到极致。
我也不是想要消食,就是单纯想要消解点什么,跟胃里的东西没关系,反而是郁积在心里。从前跟方棠说,不开心就来做/爱。
真的很解压。
除了有点费女朋友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方棠,你好好哦,陪我吃饭,陪我熬夜,陪我睡觉……”
方棠:“笨蛋。”
“我好喜欢你,等我变成国王了,一定要封你做王后,跟你夜夜笙歌!”
方棠:“你不用变成国王也已经跟我夜夜笙歌了。你许愿可真是一点水平也没有。”
“我想给你生十只小狗!”
方棠:“……”
我俩的床上骚话如果有集锦,恐怕可以结成一本无厘头的册子。或许这个才是真正值得致ft的东西,当然,方棠想要不想要又是两说了。
“小黎,害怕就害怕,没事的。”
最后一个湿漉漉的吻之前,方棠这样跟我说。我显得很害怕吗?我完全不怂好吗,认识方棠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变得更勇敢和坚定。
我想要爱,想要光明,哪怕这些会让我付出代价,我也不能再回头了。因为我已看见爱,我已看见光。
我跟方棠从沙发亲到床上,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最后什么时候睡着都不记得。醒来的时候,只记得夜风飒飒,雨声瑟瑟,沙发很软,嘴唇温热。
“方棠。”
“嗯……”
我作息常年不规律,所以晚睡早起,早睡晚起都习惯了。只有方棠这个可怜虫,把我扯进她家之后,陪我熬夜被我折腾,作息乱成一锅粥,不知早晨为何物。
我睡醒能看到方大小姐像个茧宝宝一样倔强地缩在蚕丝被里,素白的脸上满是睡眠不足的疲惫。我洋洋自得,觉得自己可真是个坏妖精,然后啵啵啵亲好几口方棠,把她脸上亲个遍,跳下床去给她做早饭。
一边做饭,一边拿着锅铲犯中二病。
“除魔卫道,从我做起!”
方棠的声音从卧室哀怨又暴躁地飘过来:“黎痣……闭嘴!”
我美滋滋做了皮蛋瘦肉粥和三明治,觉得自己真是贤惠极了,然后自己坐在餐桌前吸溜吸溜地喝粥。
我都炫完了一碗粥了,方棠才被我吵起来吃饭。
她阴阴郁郁打开卧室门,看着盘着腿坐在椅子前吃饭的我,那个眼神像是第一次发现邪恶入侵了自己的家。方棠脸皮薄,但凡是有点泛红泛黑都很明显,因此黑眼圈挂在眼下,像是人形熊猫。
我恬不知耻地给她倒了一杯温温的柠檬水提提神,伸长胳膊递给她。
方棠麻木地喝了口水,抱着柠檬水俯视坐我,沉痛道:“黎痣,你是怎么做到每天作息稀烂,吃饭乱七八糟,一周通两次宵,还这么活蹦乱跳的?”
要论起照顾自己,我和方棠不知道谁更差劲一点。
方棠是有点娇生惯养习惯了别人伺候,所以丧失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我是野生野长习惯了伺候别人,所以自由之后彻底反叛,连自己都懒得伺候了。
爱吃就吃,想睡就睡,犯懒就懒着。只要不影响别人,我就可以一直这样理直气壮地发烂发臭。
但是我现在是不是太影响方棠了?
“那我们今天开始调作息好吧。我们今天早早睡,台风结束,我们就早起跑步。”
方棠点点头,颇有些无可奈何的意思。毕竟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好事儿,要享受同居的人带来热汤热饭和烟火气,就得忍受彼此生活习惯不一致带来的磨合期。
“小黎,我记得从前你和我说过。”她睫毛微垂,弱质纤纤,沉静又温文,“你最向往的生活就是有一个家。家里有明亮宽阔的窗子,有大大的餐桌,你可以坐在餐桌前吃饭,也可以写文。”
我愣了愣,没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话方棠还记得。
那时候我还住在宿舍,想干点什么自己的事儿,都得背着人。那时候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可以任由自己撒泼打滚。
“我那时候幻想的最美好的事,可以有把脚搭在餐桌上的自由。可以有一个干干净净的卫生间,可以自己想呆在里面多久就多久。写不出来东西的时候,就躲进去假装自己是坨屎。”
正在喝皮蛋瘦肉粥的方棠:……
“那你现在实现了。”
我盘着腿抱着小腿往旁边的方棠身上歪:“还没实现呢!”
“我不能把脚搭在餐桌上,也不能跟你抢卫生间。”
方棠掀了掀眼皮,用一种充满爱与和平,以德报怨的眼神看着我。
“你现在除了最好不要假装自己是坨屎以外,其他的都可以做。”
“这里就是你家。”
我感动到抹了抹自己眼角并不存在的泪水:“你好爱我哦,方棠,你就是全世界最爱我的人了吧。”
我跟身上没长骨头一样黏在方棠身上,欢天喜地地问她可不可以亲亲她。
方棠羞涩:“可是我还在喝粥。”
我也羞涩:“我不介意陪你再喝一点。”
方棠对我这种一边接吻一边舔走了她嘴边的米粒子的行为,感到十分有病,但鉴于我有病的行为实在是太多了,她没办法一一纠正,最后只好一步退让,步步退让。
“黎痣,你这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癖好?”她按着我的肩膀,把我摆正,“人不可以,至少不应该。”
我抱着黑眼圈的方棠,假装她是熊猫而我是树袋熊:“不嘛,人可以,人应该。贾宝玉都可以吃别人嘴上的胭脂,我为什么不可以吃你嘴边的米粒呀,我就要吃!”
说完我自己都觉得好黏腻哦……
这不就是我没谈恋爱之前最讨厌的那种黏腻小情侣吗?恨不得每天都抱在一起,把自己变成对方的一个挂件。
当时我乐衷于在各种小说里面塑造那种人间清醒的女主,借着女主的嘴宣扬独立价值观,恨不得谈个恋爱也要离对方八十丈远,除非对方主动靠近,否则绝不先亲近,不然就是袒露软肋,展现破绽,恋爱战争大失败。
然而现在我跟方棠靠在一块儿,才发觉对于我来说,爱情就是袒露软肋,就是展现破绽,就是一场心甘情愿的大失败。
我也不想这么喜欢方棠,可她说这里就是我的家啊。
自从和家里决裂之后,我一直流离,我想要一个家,方棠是我最想要的家人。现在家有了,家人也有了。别说是上头了,就是把头薅下来送给方棠,只要她哄哄我,我也愿意。
可是……
可是,台风天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并没有按照起先说好的那样,相约早起跑步。
因为这个有关于家的梦想就像楼下小屁孩吹出来的泡泡,不用风吹,自己就破了。它破灭的如此之快,以至于我甚至都没来得及难过。或许我心中也是不相信的,不相信美好会来的如此之快,更不相信美好会稳固地存留在我的身上。
有关家的幻想没了,好在方棠还在。
我说我要光,神就把方棠送给了我,她就是我的光。
只要她还在,我就还能看见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