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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你要不要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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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又缠绵好一会,陈君书恋恋不舍地从她身起来,“我去做饭,你坐着。”

    舞风从沙发上直起身子,“我也去,你都为我做了两次饭了,我总不好光吃不做,总感觉自己像条米虫一样。”

    他刮一下她鼻子,“这么有良心?”

    “那当然,你为我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在心里呢。”

    陈君书很受用,“那就一起。”

    两人进了厨房,陈君书拿起自己平日戴的围裙帮她戴上,“稍微长了一点,你将就着戴,不然裙子弄脏了不好洗。”

    舞风背对着他,“你帮我把脖子后面的绳带系短一点。”

    陈君书刚刚帮她把腰上的绳带绑好,正对着她纤细的腰身心猿意马,听闻她这句,又把注意力集中在她的脖子上。

    她刚才用手腕上的发圈顺手把脑后的长发挽了个结拨到前面去,此时露出修长白皙的天鹅颈。

    陈君书替她系好绳带,手指忍不住在她滑腻的肌肤上面轻轻摩挲。

    舞风正开了水龙头的水在洗手盆处盛水洗菜,脖颈上的触感传来,她轻轻地躲了一下,“好痒。”

    他从后面伸手穿过她的细腰环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脖颈上,好听的声音里充满了诱惑,“阿风,你要不要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舞风不假思索,“不要,我们认识还不足五个月,正式恋爱才一个多月。”

    他继续蛊惑她,“古语有云“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我觉得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舞风坚持,“从这里去餐厅要走二十多分钟,来返差不多五十分钟,而且下午休息也要来回一趟,不方便。”

    陈君书:“我开车送你去。”

    “那么高调,让店里的人看见不得以为我傍大款了?而且你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又不能天天送我。”

    “我每天都很想你,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

    “我知道,我也很想你。”

    陈君书觉得她并不知道,他不出声,下巴在她脖子上不停摩蹭。

    她又躲了一下,“君书,痒。”

    陈君书闻言不动。

    舞风转过身来,“莲藕、胡萝卜和马铃薯我已经削好皮,你来切好不好,你刀工好。”

    他收了心思,“嗯,怎么切法?”

    “莲藕、胡萝卜切段煲汤,马铃薯切丝,我们做个酸辣土豆丝。”

    陈君书站到了切菜的荷台处,三两下把莲藕和胡萝卜切成均匀的段,舞风把排骨和筒骨拿去焯水。焯好水筒骨放进煲里大火烧开水后加入切好的莲藕和胡萝卜,再加入虫草花红枣枸杞子的汤料包,几分钟后转成小火慢炖着;排骨加入生抽、蚝油、蒜片、盐花、粟米粉、豆豉拌匀,晾在一边,肉菜还有两条螗鳝和扇贝。

    舞风看着在灰色塑料袋里貌似还会动的螗鳝,问陈君书,“这个要怎么做?”

    “调料柜里有虾膏,虾膏蒸黄鳝,也是台城的名菜。”

    “你先把它们处理一下。”虽然从事餐饮行业没有太多杀生的禁忌,可是手仅仅触碰了一下螗鳝黏腻的表面,舞风的心就发怵。

    陈君书移步到洗菜盆处,连着塑料袋子一起清洗几分钟,然后把黄鳝放到砧板上,手起刀落,两条切成均匀的八段,又放到水龙头处冲洗几遍,然后加入虾膏和姜丝调好味。

    “先腌渍十分钟,等会和排骨一起放进炉里蒸,柜里有双层蒸架。”他顺手把扇贝也清洗了捞起来放在篮子里沥水。

    “土豆丝切好了,你来调味,你不能吃太辣,按自己口味来就行。我再切点青椒和洋葱炒扇贝,你怕呛的话先站远一点。”

    舞风把洗好的菜心也放到菜篮里沥水,然后站到了厨房门口。饶是如此,两分钟后,当青椒和洋葱的味道弥漫开来,她还是不可抑制地打了两个喷嚏。

    她把厨房门掩上,去客厅那边的阳台站了几分钟。

    阳台上有很多盆栽,万年青、富贵竹、水仙、仙人掌、芦荟,都是常见的室内绿植。舞风观赏一会,发现在角落里还有一盆灯笼草、太阳花和蝴蝶兰,现在不是开花的季节,它们安静地躺在一角,不怎么起眼。

    小时候,乡下路边长满了青葱的灯笼草,舞风有一次移了一株到老屋的门前,和她精心养护的五彩菊花、猪耳朵花、太阳花、月季花和蝴蝶兰放在一起,每天清晨和放学回来,她都第一时间跑去看一下她心爱的花草,给它们浇了水,然后才去写作业和做农活。

    她六岁开始养花,那些花草陪伴她整整八年,及自到镇里上初中后,一周回一次家,没时间打理它们,矜贵的菊花、月季花和蝴蝶兰已渐渐枯萎,顽强的灯笼草、猪耳朵花和太阳花依旧茂盛地生长着。后来上了高中,学业更加繁重,市区离家里也远,一个月才回一次家,她再也无暇顾及,那些花草慢慢地从她模糊的记忆消失了。

    舞风回了厨房,门一打开,里面的味道更呛了,陈君书已经在开火炒青椒和洋葱,这会他正准备把扇贝倒进锅里。

    “你在外面待着吧,排骨和黄鳝我已经放进炉里蒸着了,土豆丝也调好味腌着了,辣椒只放了一点点,等我把扇贝和菜心炒完,很快就好。”

    得了,搞半天她还是半只米虫。不过也罢,她这点小厨艺,在不沾阳春水的人面前可以露一手,在关公面前哪好意思耍大刀,她还是等会帮忙端菜盘子和洗碗吧。

    十分钟后,陈君书把豉汁蒸排骨和虾膏蒸黄鳝端了出来,舞风去端菜心和土豆丝,他端扇贝,她摆碗筷。

    “汤还得等半小时,我们吃着先。”

    他把每样菜都夹了一点到舞风碗里,等她动筷后,他才动筷。

    排骨嫩滑入味爽口,黄鳝嫩中带着虾膏的香,扇贝和青椒洋葱混炒更加被提鲜,土豆丝切得很细,晶莹剔透,酸甜中带着微微的辣,菜心饱满清甜多汁,每一样都刺激舞风的味蕾。尽管已经吃过几次他做的菜,舞风仍爱不释口。

    “你做菜这么好吃,把我的嘴养叼了,以后我觉得外面的东西都不香了。”

    陈君书笑看她一眼,“排骨是你自己调的味。”

    舞风自得,“咦,原来我也是有天分的,陈大总厨收不收我这个徒弟?”

    陈君书暗示的意思很明显,“我不缺徒弟,我这里缺个女主人。”

    “房子不是租的吗?以后换店不搬走?”

    “我买下来了。”一百大几十万的房子,他的语气就像说我买了一瓶水。

    “陈总监牛掰,”舞风竖起了大拇指,“你该不会和涛哥一样?是某个老板的侄子或外甥?是传闻中的富二代?”

    “你希望我是还是不是?”他逗她。

    “这我得好好想想。”希望他是吧,她不相信有这种好事会砸自己头上,富家公子哥爱上贫家女。如果是这种桥段,接下应该就是公子哥的父母以门不当户不对的理由棒打鸳鸯了;或者是过一段时间公子哥自己厌倦了穷姑娘,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抛弃她。

    “我还是希望你不是富二代,只是一个稍微有点闲钱的普通人,这样我努努力还能缩短和你之间的差距。”

    陈君书:“还挺有志气。”

    舞风:“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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