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平乱世韩皇立朝堂,情初开纨绔戏红妆
吾为男子,却性爱喜香,读书观字皆处于椒房之中,虽不涂脂傅粉,但犹常备容臭香囊伴身,即吾如厕,亦焚椒兰,烟雾横斜,旁人看来滑稽不堪。因此,吾身异香犹盖女子也,时到人家中为客,所坐之席其香三日不绝。值吾乔迁,深居简出,旁人亦不知吾,吾亦不知旁人。一日坐于门口小憩,邻人见吾大惊,“久日异香不绝,以为此宅之中必居一天香女子也!”吾闻言笑道:“吾实为天香君子也!”由此,以天香君子自称,亦格外生趣。
吾幼嗜学,得以遍观群书,可惜文章洒性,不合时宜,久取功名不中,而又心高气傲,常爱舞文弄墨,炫耀文采,因此好友常嘲笑道“君子可真君子也?”。而年少好游侠,四方游历,寻师访友,览天下名胜,听得许多奇闻轶事,其中印象尤深的便是一对将相浮生之事,而这些却皆从书中无法考察,常言“书中皆录王侯事,青史不载人间名”,而这波澜壮阔的将相浮生,却无史官记载,却只由好事者流传至今。吾实感可惜,便将这将相往事记录下来,作书成卷。虽观将相浮生,亦可品芸芸众生之相。作此《将相浮生》,亦成吾君子之名。
这历史道不清年月,只知道一位叫韩龙胤的乱世枭雄,割据一方,而后奋一世之烈,终平乱世,八方俯首,开创一太平盛世,建国取号为乐。
韩龙胤曾言道:“许卿谋天下,凌卿打天下,而朕统天下。”许凌二人皆是开国功臣,二人皆随韩龙胤一同起兵,是其极好的心腹,可谓功盖寰宇。
许清文不善征战,而更好谋略先行,但能谋善算者极多,其尤为难得的是经世济国之能,其战时变法,稳定经济,为韩龙胤扫灭诸国提供了极大的保障,其休养生息之计,使百姓很快摆脱了战后余波,过上了鸡犬相闻的日子,又仅用五年时间,便使国库丰盈。其官至丞相,更是当今太子之师。其与一民间女子张氏为结发夫妻,后因病而亡,许遂未再取。张氏曾为许清文孕有一子,取名行风。
许行风极为聪颖,又喜读书,可谓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三教九流无所不晓,更是精通诗词歌赋,十二岁之时,便随手挥毫写下《长乐赋》,皇帝极为喜欢,称赞道“其才如海矣”,而《长乐赋》也成为天下文人争相模仿的文章,其中的“立天地之中华兮,长乐而未央”更是家喻户晓。
时有一高士名为曹迁,以评论天下之人闻名,其曾诗评许行风道“笔下一两诗,人间过惊鸿。”
按理以其天资家境应早早入了仕途,但可惜其为人洒脱,恃才傲物,据说一次考试其题目为“心动”,许行风大笔一挥写下三十九个动,那年考官是许家的学生李典,其为人公正,自家恩师也从未支持过这纨绔子弟,便当作疯子胡诌之语处理了。
事后许行风也不气恼,但在一次宴席上却公开诡辩到“孟夫子四十不动心,而吾今三十九年年年心动,岂不为心动乎?由此可见,李典实乃短智之辈!”此后,再未参加过科举考试。可叹出身于朱紫门楣至今二十却一事无成。
许行风好友极多,几乎都是些文人骚客,鲜有狐朋狗友,但其最要好的一位兄弟也是天字第一号纨绔,便是当今大将军凌霄之子凌干雨。二人时常聚在一起,虽说不干什么坏事,但也确实干不出什么好事。
一日二人上街,路过一庭院,听得院内人声鼎沸,嬉笑连连,凌干雨驻足拉住许行风,示意其细细听来,二人噤声细听,正好奇间,一声尖利清透的“二拜高堂”惊得二人一颤,许行风咂嘴笑道“对了,里面正结婚呢,又与你我二人无关,何苦在此干干等着,贤弟莫不是要替那郎君入洞房?”。
凌干雨平日除了舞枪弄棒,收集天下兵刃,别无他好,但而今年至十八,却独独对女子有极大兴趣,但其家规较严,往年鲜有接触女子之际,甚至贴身仆从丫鬟都是一些心细能干的男童,凌干雨甚至为此时常叹道“枉活一十八载”。但而今其父却忙于军事,任由其随意走动。
凌干雨嘻嘻笑道:“许兄,可知道女子什么时候最动人啊?”许行风无心回答这等混话,便草草说道“这我实在不知”,凌干雨眼珠一转,混账道:“其实我也不知,但常听人说这女子最美之时便是这结婚拜堂之时,但却缺少一些风韵,那要到洞房花烛之时,便是天仙下凡,摄人心魄啊。”
凌干雨话音刚落,便纵身爬上高墙,说道“我倒要看看这女子结婚之时竟真能与平日不同?”许行风实感无奈,但他也好奇到底能多漂亮,想来这也确不失为一件趣事,便跟着爬上高墙。二人蹲在墙上往下看去,院内宾朋满座,从庭院装潢看得出只是一户普通人家,但只见那新娘身姿曼妙,举止投足频频羞涩,显得这小院倒风情起来,引得凌干雨十分心焦,只可惜盖着红盖头看不清容貌。
春风倒解风情,平地忽起一阵微风,什么都没吹着,偏偏把那新娘子的红盖头吹起来了,这一吹可了不得,把凌大少爷的心都吹走了。那新娘子长得柳眉星目,唇红齿白,虽谈不上上乘,但也绝非一般女子所能比。
再者凌干雨以前也确实没见过什么女的,自然是被这新娘子迷住了,倒也谈不上喜欢,但总有一些冲动是不需要理由的。色相胆边生,凌干雨顿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许兄,先人诚不欺我啊,这结婚拜堂之时女子确非平常所及啊,那这洞房花烛便更惹人心焦了啊。”许行风一脸无语,沉默不做回应,凌干雨见得不到回答,却也硬着脸皮往下说:“不如我们今夜在其洞房花烛意乱情迷之时将这小娘子掳了去好好看一番。”
许行风听得荒唐,心里思忖着“什么好好看一番,这登徒子还能不行苟且之事?”便正色道:“你我好歹望族之后,行此强抢民女之事,岂不败坏我们家门名声?再者,我又非垂涎美色之辈,做这等荒唐之举,真不知天下人要怎么看我许行风了。”
凌干雨却笑道:“许兄,长夜漫漫,可谓无聊至极,不过以此为乐,取些生趣,再者这等刺激之事,人生苦短,何妨一试啊?况且许兄何曾在意过他人目光啊,天下谁不觉得你我二人就是这天字第一号纨绔啊?”
许行风有些心动,细细思量道“整日不是喝酒就是看书写诗,夜闯民宅强抢民女这等事确实难有机会啊,听着倒也真真刺激,再说了,就算这等事传出去,对我的名声好像只会相得益彰,难本来就是浪荡子弟,再差还能差到哪去。”
许行风主意已定,便开口说道:“罢了罢了,此夜确实无聊,借此取乐一番也无过吧。”
是夜,二人换了一身夜行衣,从墙头偷偷爬进院内,凌干雨趴在婚房门外偷偷听屋内动静,不觉听到些云雨之声,凌干雨只觉得心上有股莫名的火焰升腾,他也不打扰,待屋内声歇,向许行风举手示意。
许行风大喊道:“抓贼啊!”顿时几间屋子亮起灯了,追出来三五壮汉,那新郎衣服都没来得及穿戴整齐便追了出来,许行风见状便跑,院内众人赶忙追了上去。
凌干雨趴在屋顶,见院内众人走远,便窜进婚房,轻轻抱起新娘,飞也似跑了出去。说来也怪,新娘见他进来,一声没喊,也没挣扎,任由他抱走了。
原来这凌干雨虽没见过多少女子,但却极有女人缘,其长得剑眉星目,面若冠玉,立如玉树临风,笑若朗月入怀,曹迁曾评其相貌曰:“貌比潘安宋玉,白若傅粉何郎”。更为关键的是,其身上据说有一股只有女人才能闻到的异香,方圆五里的女人甚至都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并且会情不自禁地爱上他。凭其以后的生平来看,此言诚然不虚。
许行风虽然不善武功,但其脚上功夫也不是凡夫俗子能及的,不一会便甩掉了众人,来到二人约定的地方,一个木屋后面。
新娘子紧紧依偎在凌干雨怀里,紧闭双眼,耳边只听得呼呼风声。“许兄,一同看看这美人可好?”许行风道:“你要看只管看,我替你把风罢。”凌干雨闻言便将新娘子放了下来,新娘子明眸轻启,双瞳剪水,又惊又羞,我见犹怜。只是一句话也不说,忿忿地看着眼前的凌干雨。
凌干雨倒也真真是干看着,就这么细细端详,也一句话不说,心里思忖道:“确实别有韵味。”看了半晌,新娘子不觉面色潮红。
许行风虽看起来紧紧盯着夜幕,却不自觉两目斜视,用余光偷偷看了两眼新娘子,目睹此等美人,也不枉今晚这一番折腾。
凌干雨突然起身,欠身道:“败坏娘子新婚之夜之兴致,我二人实在罪大恶极,但我等实无恶意,只是见娘子不同平凡女子,仅抱着君子爱美之心,欣赏娘子容颜,只望娘子恕罪。若娘子怒火难消,便是打我二人一番也绝不还手。”
凌干雨想从口袋里拿出些金银,却被许行风拦住了。
新娘子呆了半晌,脸也红了半晌,气哼哼地走了,边走边羞涩地骂道:“什么登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