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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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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行刚走到草坪这,冷不丁就被秦晚扑了个满怀。他刚要挑眉诧异,嗓音里已经不由自主笑出声。“……晚晚?”

    他下意识双臂环抱住秦晚,低下头,小心地沿着秦晚头顶发旋儿轻蹭。大手一摸,居然顺势摸到了怀中秦晚满脸湿泪,他略一停滞,片刻后,嗓子里沙哑得格外厉害。“怎么了?怎么又哭了?”

    秦晚直到现在才发现自己又当真哭了,她带着浓重鼻音,把脸埋在厉行宽厚温暖的怀抱中,就像只遇到危险时埋下脑袋的鸵鸟。“厉行,我有点冷。”

    十月末的枝岭市天气,确实昼夜温差极大,白天能二十多度,一入夜就只有几度。秦晚来时穿了件薄薄的米色风衣,脱掉风衣,只剩下高领衫和短裙,两条长腿蹬着雪白柔艳的高跟鞋,就像漫画里的美少女那样好看。但眼下是夜晚九点多了,秦晚扑过来的时候脸颊与手都冰冷冷。

    厉行有点爱怜地收紧双臂,抱紧秦晚,如愿地带着人一道扭身往里头走。“是冷。咱先回去,你今晚还没吃饭。”

    秦晚哭泣着摇头。“不想吃。”

    厉行脚步一滞,想要开口问秦晚为什么哭,但又觉得自己矫情。秦晚能为了什么哭?左不过还是为了凌云清。他当然不会再当着秦晚的面提起凌云清,事实上,这次是他追回秦晚唯一的机会了。厉家所有人都倾巢出动,为的可不是让他永远在秦晚为了凌云清哭泣的时候送上一个标准男配怀抱。

    厉行一双桃花眼不动声色地转了转,几秒后,略有些为难地沙哑着嗓音问秦晚:“那,咱们去看焰火?”

    声调小心翼翼,带着显而易见的讨好。

    秦晚刚被凌云清微博头条那幅枝岭市的海弄乱了情绪,整个人精神恍惚,太阳穴别别地跳得格外疼。她总疑心自己活不久,又疑心,这一切不过是疑心。她把脑袋深深埋入厉行怀抱,鸵鸟那样哭泣着继续摇头。“不看。”

    太子爷厉行张开嘴,幼兽似的呜呜地发出了一声悲鸣。为了今晚久别重逢的焰火晚会,厉行一家老小准备了足足半个月。就连厉行一岁半的侄子厉景天都晓得这件事,可眼下天大地大、秦晚最大,秦晚拼命摇头说不要看焰火,他总不能强拉着哭泣的秦晚非看不可。

    厉行一瞬间彻底卡壳了,他模仿了会儿动物世界里的幼兽,见秦晚始终没反应,只得自个儿偃旗息鼓。几秒后,他心不甘情不愿地问秦晚:“那……我送你回屋睡觉?”

    秦晚不怎么想让厉行看见她哭泣的脸,索性再次装回鸵鸟,搂抱住厉行宽厚胸膛低低地恳求道:“厉行,带我去客房睡觉。”

    月亮教乌云遮住了,所以秦晚没能看见厉行现在脸色铁青,张着唇,仰头无声地骂了句娘。

    另一头,凌云清也正铁青着脸,丹凤眼一动不动地死死盯着微博上自己那个万年不动的账号。

    自打秦晚离开后,他的微博账号就只更新过一条。在更新前他想过千万次,他到底要发条什么?发了,那个女人还能看得到吗?——那个女人昭告天下说不要他了,发的是朋友圈。

    一年前的万圣夜,那个女人没使用微博。

    凌云清看着不断被挂掉的电话。秦晚以前缠得他异常凶猛,别提他主动打电话了,哪怕他不打,那个女人一天内也能给他拨打七八个电话。每次他的电话自动接通后,从电话那头都会传来秦晚永远热情洋溢的声音:凌云清、凌云清。

    那个女人追逐着他,一度热烈如飞蛾扑火。

    也不晓得为什么,到后来他也就慢慢地习惯了那一声声烦人的“凌云清”。

    他是个孤儿,这世上从来也没谁为了他,一遍遍地热烈地呼唤他的名字,然后就像永远敞开了心怀那样冲他笑得灿烂而又热烈。那个女人出身富贵,所交所游都不是他这个穷学生能参与的世界,可她耐心地带着他一道进入枝岭市商圈,介绍人脉给他认识,又在他二十岁那年豪掷千金地送给他一座商业帝国。

    凌云清从不怀疑那个女人对他的爱。那时候他一度觉得,哪天要是那个女人不爱他了,大概人类世界也就到了末日。

    他从前,就是这样笃定。

    一切,是从什么时候悄悄起了变化的呢?

    是在他签下许嫣然以后。

    -“凌云清你不要去看许嫣然的戏了好不好?”

    -“凌云清,许嫣然有什么好?”

    -“凌云清,我跟许嫣然比,哪个更漂亮?”

    那个女人那时候总是充满了奇奇怪怪的言论,视许嫣然如同眼中钉。

    可惜他那时候总是不耐烦,每次都想冲口而出:许嫣然天生一张网红脸,只要稍微包装下,就是棵摇钱树。

    他又想说:没有许嫣然这棵摇钱树,我拿什么去挣凌氏集团的天下?

    可惜千言万语,到最后都是铁青着脸沉默。

    他那时候,从来也没跟秦晚解释过:他签下许嫣然是为了钱。再后来,是为了资源互换,为了与许嫣然背后的金主们共同逐鹿天下。

    枝岭市有多不欢迎外来户,没人比凌云清更感同身受。他身为孤儿在这座冰冷的灯红酒绿的城市活了二十年,突然间有个来自枝岭市本土的女人闯入他世界,一口一声地说爱他。他那时候确实不能信。他总疑心,秦晚之所以看中他,只不过是看中了他的皮囊。

    他生的好看,所以一直都有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来撩他。他那时候,真的以为秦晚只是其中之一。

    但秦晚坚持了九年。九年前,她对他几乎谈得上言听计从。就连两人之间的婚姻,也依然是秦晚先开口来求她。那夜借着酒醉,二十四岁的秦晚红着脸勾住他脖子,迫使他弯下腰,然后那样用力地强吻了他。

    二十四岁的秦晚很好看。

    那夜枝岭市的海,也……很好看。

    那时候他差点就脱口而出,对那个女人说:秦晚,我……喜欢你。

    可惜秦晚总是抢在他前头开口。那夜秦晚的话语清晰分明,如同一把把飞刀割喉。凌云清,我拿凌云影视来换啊!我退出凌云影视董事会,换你我一年的契约婚姻。

    千言万语,都死在了喉咙口。

    那夜他仓惶地背过身,用力地闭上眼。需要用尽了全身气力,他才能够接受那个女人爱他,但却一直都拿他当做个无关紧要的局外人。拿钱买来的婚姻,从来都不是他凌云清要的。他要的是一场真正的婚姻,他原本……一直都想要与那个女人,做一次真正的夫妻。就像普通的市井夫妻那样,相濡以沫,有一双可爱地儿女,然后在几十年后两个人并着肩白头偕老。

    可惜秦晚要的却是一场契约婚姻,以一年为期。一年,够做什么呢?怕是秦晚刚怀孕生子,他就会被秦家扫地出门。秦晚爱他爱得发疯,所以秦晚父母以及秦晚身边所有的人从来都不待见他。因为秦晚始终追逐在他身后,秦晚父母甚至一气之下卸任秦氏当家人,将庞大的秦氏商业帝国扔给秦晚后拍拍手走得干净利落。十六岁的秦晚突然间就成了秦氏当家人,从此后秦晚在枝岭市内横行无忌,不仅不知惧怕,反倒追求他追求得愈发猛烈。

    秦晚从不惧怕流言。无论是十六岁的秦晚,还是临走前二十五岁的秦晚。

    -“怕什么,嘴巴长在别人身上呢!”

    那个女人总是这样肆无忌惮。

    那时候凌云清总是抿紧薄唇,内心因为被羞辱而痛苦。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他会让枝岭市所有人都明白,他不仅配得上秦晚,他还可以为了那个女人豪掷千金,把之前她送给他的一切,都加倍地补偿回来。

    三十岁前的凌云清曾经有野望熊熊,可是在一年前秦晚跳海自杀后,一切都灰飞烟灭。

    夜色阑珊,在偌大的南山别墅内,凌云清独自一人坐在二楼书房宽大雪白的办公桌后,沉默地望着早就黑掉的手机屏幕。

    那个女人死了。于是他的一切努力、一切奋斗,也就突然间失去了意义。

    先前在枝岭山厉家祖宅内被厉行揍过的伤口隐隐然在疼。他从来也没跟人打过架,在秦晚离开前,他也从来不屑于开跑车。可是今晚他处理了市区追尾事故后,匆匆又换了辆豪华跑车追到了枝岭山,在那里,他与厉行打了一架。

    他一直想与厉行打一架。

    厉行拿他当个死人,当着他的面就能公然地追逐秦晚不肯放。无数次,他目睹厉行为秦晚送花、为秦晚温酒,甚至在秦晚送给他的凌云影视遭遇资金链断裂时,又是厉家太子爷厉行亲自坐在拍卖场内举起报价牌。

    厉行追逐秦晚,追得狂热而又毫不顾忌。

    某种意义上,厉行和秦晚是一类人,一旦看上了某个人或某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会得到。只是秦晚憨傻,只晓得整天追在他身后,傻乎乎地捧出一颗真心来讨他欢喜。

    秦晚……那个女人。

    凌云清坐在雪白宽大的办公桌后痛苦地闭上了双眼,眼眶热辣辣的,不晓得流出来的是血还是泪。在秦晚离开后,整整一年,他都不肯放任自己嚎啕出声。嚎啕是用于出丧的,秦晚走的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拒绝给她办理任何手续,就连法律上他都没报告失踪。

    秦晚性格那样绝烈,若她当真想躲开他,就算报了警,他也找不到她。

    凌云清按住眼角,额角青筋一根根地往外迸。秦晚是他的妻子,他和她名正言顺。所以无数次,他想当面质问厉行那些吊儿郎当的太子爷们——凭什么?

    凭什么当着他面追逐着他的妻子秦晚?

    又是凭什么,秦晚每次在跟那些他瞧不上的太子爷们相见的时候,都能言笑晏晏?在婚后,秦晚已经很少那样娇媚地望着他笑了。

    结婚一年,秦晚越来越沉默,距离他也越来越远。除了最初每个晚上都在门厅等他回家……后来,她逐渐不等他。他回不回家、几点回家,她也开始很少过问。他和她之间出了问题,早在契约结婚那刻起,一切就都变了味。

    他也想要一场完美的爱情。哪怕开场可以不完美,但他总希望,在他与秦晚结婚后,秦晚能够遵守约定,只安安静静地做他一个人的小妻子,而不是众人围拢中的明星。明星什么的,那是职业。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贪心。

    对于那个热烈如同火焰般的女人,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能不贪心。

    凌云清痛苦地低吼了一声,扔掉敷在脑袋上的冰袋。

    他也是男人。

    他也贪心。

    他想……再重新遇见一次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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