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寂寞村草深夜爬我窗 > 第11章 第11章

第11章 第11章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木桌的红漆不知多少年前就已经脱落了,长年累月的油污为木桌重新漆上了一层油光发亮的黑褐色。

    郑千秋为桌子垫上一层麻布,解开一个白色塑料袋,取出了袋中被章白无情“肢解”的古书。

    章白将书拆成一页一页的时候没有半点怜惜之意,本就脆弱的纸张在他的蹂躏之下伤痕累累。

    郑千秋用毛笔尖尖沾了一点鱼胶,小心翼翼地涂在了纸张的裂痕上,然后放在一边等待晾干。这么粘其实并不牢固,但是没办法,桃花源村科技水平还停留在四百多年前,根本就没有透明胶带。

    郑千秋忙活了一整天,终于将纸张上的裂痕都粘了起来。他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望着窗外的夕阳苦笑。

    这还仅仅只是开始。吃完晚饭后,他还要将这零零散散五百多页纸一页一页用胶水粘起来,重新制作成一本书。

    任重而道远啊。

    入夜,郑千秋点了一盏小烛灯,烛光将他的脸颊映成了温暖的橘黄色。忙活了一个多时辰,他才粘好了前五十页,距离五百多页还横着万里长征中的无数座大山。

    背后一阵冷风袭来,窗户吱嘎一声被打开。冯睿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这次没有敲窗,就直接进来了。

    郑千秋觉得他和冯睿本来是在进行正常的人际交往,可是冯睿总是这么鬼鬼祟祟,倒让他觉得有几分不自在了。

    搞得跟偷汉子似的。

    冯睿一进来,就看到郑千秋坐在书案前,提着毛笔,专注地将胶水涂在纸张的边缘,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他一眼。

    冯睿有些不太高兴。他已经习惯于成为众人的焦点,女孩子们的追捧更是让他飘飘欲仙,养成了自恋的臭毛病。

    或许是出于一种直觉,从看到郑千秋的第一眼起,冯睿就觉得他和自己是同一类人——都喜欢男人。冯睿曾用言语隐晦地试探过两次,可是郑千秋却对他的试探毫无反应。

    这愈发让冯睿觉得相当不爽。如果郑千秋喜欢男人,怎么可能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不应该啊。

    冯睿凑到郑千秋跟前刷存在感:“你为什么非要把书一页一页粘起来?”

    “这本书对我来说很重要。”郑千秋手上的动作依旧不停。

    “嗯我是说,你这样一页一页粘,得粘到猴年马月?为什么不把书缝起来?”

    郑千秋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看着冯睿:“缝起来?”

    冯睿猛点头:“线装本。”

    郑千秋身为一个现代人,极少见到真正的线装书,一时半会儿倒是没想过这一条思路。

    “不过这本书很厚,针可能穿不进去。”郑千秋说。

    “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冯睿翻窗,一溜烟跑了。几分钟以后,他又出现在郑千秋眼前,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细长的针,一个榔头,一卷线,还有一张牛皮纸。

    冯睿抖了抖牛皮纸,说:“我看你的书缺张书皮,你看这个怎么样?”

    与市面上的牛皮色包书纸不同,冯睿手里举的是真正的小牛皮。配上郑千秋这本西式风格的古书,就像螺栓配上了螺母,再合适不过了。

    郑千秋知道,桃花源村很穷,这样一张小牛皮在村里应该是很珍贵的东西。

    郑千秋尚未开口回绝,冯睿就说:“你忘啦,昨天你答对一道题,我说过要给你奖励,你可别不给我这个机会。”

    郑千秋想了想,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冯睿用小牛皮将五百多页纸包起来,比划比划大小,然后用小刀裁去了小牛皮多余的部分。

    “你帮我压着。”冯睿双手按着书的上下两端,说。

    郑千秋依言照办。

    冯睿将细长细长的针插在书皮上,俯身弯腰,专注地盯着针。他一只手捏着针,另一只手握着榔头,一下一下在针的尾端敲击。

    长针随着他的动作渐渐穿透了厚厚的纸张,没入了书中。当针彻底穿过整本书后,冯睿一拉针头,线就穿过了针眼。

    “帮我按着这条线。”

    冯睿的手上下飞舞着,不断将针钉进去,又不断将针拔出来。随着他的动作,书的左边被缝上了规整的白线。

    几只乌鸦在月前掠过,树影摇动,月光倾泻下一地斑驳碎玉,透过半开不开的窗户,落在了冯睿脸上。

    郑千秋看着他如行云流水般流畅的动作,赞叹道:“她们说的果然没错。”

    冯睿忙着缝书,头也没抬,问:“说什么啊?”

    “说你连纳鞋垫子都比人家技高一筹。”

    冯睿笑了,露出两个酒窝,摇摇头:“谁叫我家里人都死光光了,什么事情都得自己干,自己学,久而久之,什么东西都会了呗。”

    与上次一样,这次冯睿提到自己的家人时,依旧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甚至有一点儿调侃的意味。

    这让郑千秋对他的过去产生了几分好奇。不过,既然别人没说,郑千秋就不会主动去打听别人的隐私。

    不到半个时辰,冯睿就缝好了书。郑千秋摸着柔软的书皮,把书放在桌子上,由衷地说:“谢谢你。”

    冯睿一只手放在书上,朝他眨眨眼:“能不能让我看看这本书?”他很好奇,能让郑千秋如此重视的书里到底写了什么内容。

    “可以。”

    得到允许后,冯睿才施施然翻开了第一页。

    郑千秋的目光一直落在冯睿脸上,这时候发现冯睿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扉页上的文字,若有所思地咬着指甲,表情也变得有些奇怪。

    “有什么不对吗?”郑千秋问。

    冯睿这才注意到郑千秋方才一直在观察他,立刻恢复了常态,合上了书,貌似很随意地问:“第一页上面的这些字是你写的吗?”

    “不是。这几行诗节选自《坟墓之歌》,书的第108页有完整版。”

    这也是郑千秋在这本书中发现的唯一线索。书的原主人,也就是唐雪音,将这几句诗用钢笔誊写在了扉页。

    或许这首小诗对唐雪音来说具有特别的意义。

    冯睿又翻开第一页,念了起来:“我要这样对我的敌人说:与你们对我所做的事情相比,所有对人类的屠杀又算得了什么!你们对我做的,比所有对人类的屠杀都更加恶毒;你们从我这里拿走的,是无法挽回的东西:——你们谋杀了我青春的幻境和最亲爱的奇迹!你们夺走了我的游伴,天堂的精灵!我给你们的记忆放下这花环和诅咒[1]”

    读完诗后,冯睿捧着书,眼睛却在瞅着郑千秋,说:“有趣,真有趣。是谁伤害了你深爱的人吗?”

    郑千秋嗤笑一声,语气有些无奈:“你想多了。”

    冯睿又拐弯抹角地问东问西,可郑千秋的态度却愈发冷淡。

    郑千秋觉得冯睿像是一只鹦鹉,聒噪极了,于是乎下了逐客令:“天色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

    “哦。”冯睿失落地放下了书。

    冯睿的表情让郑千秋觉得他仿佛做了什么过分的事,莫名其妙地产生了一种负罪感。郑千秋语气又软了下来:“熬夜对身体不好,你下次可以早点来。”

    冯睿喜笑颜开:“好啊,那我天天来找你,你可别嫌我烦。”

    ————————————

    清晨,大山的气息穿过房屋的缝隙。郑千秋推开窗户,想要眺望远方郁郁葱葱的丛林。但是起了山雾,朦朦胧胧看不大清楚。

    有人礼貌地敲了三声门:“有人吗?”

    听上去似乎是冯君正的声音。

    “有事吗?”郑千秋拉开房门,看到牧晶晶和冯君正站在一起。

    “今天是桃花源村的赶集日,村民们都万分期待你的到来。村长日理万机,便由我带领你们在村中游览一番。”

    郑千秋欣然应允,跟着冯君正走上了一条小路。

    一路上,冯君正向郑千秋他们介绍:“桃花源东边有一百亩地,是整个山坳最肥沃的土地。这片土地属于大家,农忙时节大家一起耕作,秋收之后,小部分储存起来应对荒年,剩下的按人头平均分配。所以在村里的集市里买不到棉麻稻麦。集市上多是飞禽走兽,鸡鸭肉蛋,还有村民们手工编织的小玩意儿。”

    白雾朦胧,远处看不大真切。只能看到一个个黑灰色的人影在白雾中来来往往,牵着半人高的牲畜,牲畜背上背着大筐子。隔着雾气,仿佛正在上演一场皮影戏。

    可是,声音太过于真实,让郑千秋清清楚楚意识到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世界。村民们操着带浓重口音的方言讨价还价,驴拉车轱辘的声音渐行渐远。

    浓雾郁结成雨,郑千秋胳膊上落下了一滴两滴寒凉的水。

    有什么东西扑腾着翅膀,连飞带蹦,狼狈地朝着郑千秋的方向奔来。越来越近了,郑千秋看到羽毛落了三四根,在半空中盘旋,打了几个圈儿之后,悠悠落下。

    是一只红冠大公鸡。大公鸡背后还有追兵,那人连蹦带跳,身形灵活,嘴里高呼:“截住它!”

    郑千秋向前一扑,双手稳稳地擒住了大公鸡的翅膀。大公鸡凄厉地惨叫着,用力的蹬着脚,拼命扇动翅膀,想要挣脱郑千秋的束缚。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