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小洛洛和大洛洛
洛长君则坐在对面,侧着身子,扭着头,满足的笑了。他等着和儿子吃一顿饭,可是等了两三天了。这年头,老子找儿子约个饭局,啥时候这么困难了?也就只有老洛家了。在别的大家族,老子就是天,儿子就是个屁。
此时,门外衙差走近禀道,昨夜“噬心狂魔”再次出现,掏空了死尸内脏器物,还杀死了一个人,贼曹掾朱大人一度抓到凶手,可是还是逃了,死了五六个衙差。
“又掏人心肺了?”洛长君似乎习以为常了,并不惊讶。
“大家传闻,都被噬心狂魔生吃了。”衙差低着头道。
洛江离突然喷了一大口,直接将嘴里的食物吐了洛长君一脸。刚刚还像个酒蒙子的洛江离,被吓醒了。
他瞧了一眼桌上的美食,再次确认过眼神,自己吃的,是食物,不是那血淋淋的东西。
再看对面的父亲,已是满脸的渣渣。
“小洛洛,这可不怪我啊。”洛江离不好意思,咬着筷子滋滋的贼笑。
叫父亲“小洛洛”,是他多年的习惯。而洛长君,竟然也丝毫不以为忤,反而很开心,洛长君如此称呼他这个父亲。
“嗯,对,要怪,就怪他。”洛长君脸一沉,怒道:“拉下去,碎了他嘴,没眼力劲的家伙”。
洛长君喜怒无常,全府上下,人尽皆知。好的时候,很好,坏的时候,就是一条凶残的狼。是狼,就是会吃人的。
“小洛洛,你干嘛这么凶?吓到他了。”洛江离嚷道,“抓不住那怪物就算了,拿他出什么气?”
洛长君咧嘴一笑,道:“好,依我儿的,依大洛洛的,罚他磕三个响头。”
那衙差一听,赶紧磕了。劫后余生,溜了下去。
这都什么人啊,儿子叫老子“小洛洛”,老子叫儿子“大洛洛”,贵圈太乱了。
不过今天府里面的下人们,总算也明白了一个事儿,那就是府上这太岁是换人了,少郎主才是哥,堂堂五品持节城守,都要听他的。小郎主人好,心善,好说话,今后有事儿,还是得多靠着小郎主。
“这‘噬心魔’,是怎么回事?”洛江离问。
“嗯,难得‘大洛洛’有这兴趣,这临江城里,每月都会有几个女子惨死,死状几乎都一样,心脏被掏空了。”洛长君幽幽吐了舌头,手指头数了数,摇头道:“如今都已经死了二三十个了,却至今没有抓到凶手。”
洛长君陷入长思,以自己多年的经验,此案定然没那么简单。不过他表面上,还是无所谓,反正噬心魔只找年轻女子。当好陛下的差事,把该征的粮食征了,把该抓的兵抓了,把该收的钱收了,把该送的礼全送了,就能保住官帽了。
洛江离全身发麻,心中恶心,连连摆手道:“小洛洛,打住,别说了,吓人,饱了,玩去。”
洛江离由于常年在乡间居住,因此学了一口的三吴口音。其实洛长君并不是南方人,而是北方人。洛长君急忙道:“大洛洛,小洛洛陪你。”
洛江离吼道:“你个糟老头子,谁要跟你一起啊!”
洛长君脸上的肉,都快把眼睛挤没了,笑着道:“那行,银子咱家有,儿子就你一个,花着别客气”。
洛江离带着四花,扬长而去,只留下了洛长君,站在那儿孤零零的摇手。他的手慢慢停下,脸色渐渐沉重。
“山雨欲来风满楼啊。”洛长君叹道。
洛江刚出了门,入了人潮如织的坊市。这是闹市区,商贸中心,人声嘈杂,三教九流汇聚之地。
这里的人,大多数都是麻布制作的两裆上衣配裙裤。他们或是贩夫走卒,或是商铺店面小厮。一般的世家大族豪门,不屑来此,有什么供应需求的,自家庄园都有,即使要来也是仆人。
洛江离爱玩。最热闹的青乐坊去过了,现在就差人潮如织的坊市了。俗称“逛街”,压马路!
洛江离带着四美,一溜的丝绸制品,特别的扎眼。
南晋帝国,整体的衣着,都崇尚宽衣博带,但上流社会的衣着和下流社会,却有着天壤之别。上流社会崇尚轻奢,女的喜欢竖高髻、飞天髻插着黄金步摇和珠花,追求繁华、奢丽的风格的丝绸袿衣,被称作“华袿飞髾”。至于那些名士们,则大多舍弃了平巾帻,喜头戴纶巾光身外披着宽大外衣,衣服两侧有尖角,或是外衫里配上一件吊带衫,甚是飘逸。
下流社会的女子,一半都是竖着丫髻或者螺髻,穿宽袖短衣、长裙、侍女梳环髻、穿对襟粗布麻衣,和上流社会的丝绸制品,高下立判。
不过才出了府门,便发现很多流浪者。越到坊市,人就越多。他们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破破烂烂。有些衣衫褴褛之人,跪坐于地乞讨,有的已经面色发黑,连乞讨的力气都没有了。
最近临江郡没有洪水肆虐,也没有干旱,但课税徭役沉重,此时青黄不接,不走死的更快。为什么?因为山河都成了权贵的私产,农民打猎、砍柴、下水捕鱼,都得交税。
交不起税,就没法获取山上的野兽、野果,水里的鱼充饥。南晋帝国的基层农民有多苦?除了空气和水不要钱,几乎样样都要钱,没钱就会饿死、病死、冻死,甚至于渴死。
编户中10户为伍,一旦有人逃亡,他的税,是要留下的人平摊的。就这一条,留下就是死路。所以,一旦有一家逃亡,就会带动剩下的编户,也跟着逃。
先逃总比后逃强啊,于是乡村会经常发生一种奇怪的现象,逃亡或者卖身为奴,都在拼手速!这就是均田制被破坏后所带来的恐怖结果。
到了坊市,洛江离便看到两个小厮走了过来,挑着路边跪着的一个小女孩,便要拖走。旁边一位老者上前阻拦,被小厮狠狠地踢在后脑勺上,摔倒在地。
小女孩声嘶力竭,挣扎着向倒地的老人跪去,“阿翁!阿翁!你醒醒啊。”
老人再无声息,显然已经断气了。连日来,这些流民忍饥挨饿,不少疾病缠身,犹如风中浮萍,不过一缕游丝吊着命。此时大悲大急之时,耗尽了精气神,哪还能承受的住他人的一脚。
两个抢人的小厮,走过来又是一脚,踢在了僵死的老人尸体上,骂道:“贱骨头,晦气!早死晚死不好,偏偏死在了老子面前。”
小女孩看似不过十二三岁,一双大眼睛,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瘦的只剩皮包骨头。而她身后的那群同样衣衫褴褛的人,只是麻木的看着突遭横祸的小女孩。
或许,在他们眼里,死并不可怕。亦或者,他们觉得,有人要你,何尝不是种幸运,起码还能活下去。
他们本来就是难民,活不下去了才流落到这大城里。有点体力的,上赶着成了大户人家的家奴,年轻点的女子不是被人牙子买走,便是卖身做了家奴。
现在还在大街上等死的人,其实是没有人要的。因为他们没有价值。
因为流民人数太多,大户人家也消化不了,很多人只能乞讨等死。
可是这对父女,却拒绝了刚刚那小厮的“好意”,偏偏这小丫头片子,还有些姿色,现在被人盯上,又能怪谁呢?
乱离人就是草,命贱不如狗。
“贱坯,识相点,就跟我们走,若不是看你有点皮相,我们才懒得跑一趟。”一个黑脸青衣小厮,一脚将小女孩踢在了地上,骂道,“快点起来,跟我们走,赶明儿个给你挑个主儿,爷们赚点酒钱,你也不用饿死了。我们这是在救你,你谢我还来不及呢。”
也不等小女孩同意,两人动手,一人抓一边,便架着走了。小女孩的赤脚,在地上磨过,留下一丝血印。
此时的小女孩,也早已麻木,顾不着自己的痛楚,惊恐中只是哭着喊着“阿翁!阿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