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胡马三骑
人世间有一个词叫做纠葛。纠是三股纱线绕成的绳子,葛是漫山遍野都可以看到的植物,这两者都是缠绕不清的物什。我那终南山外的草庐旁边就长着一片葛。葛这种植物,彼此枝枝蔓蔓、牵扯不清。满身是刺的植物,在刺痛别人的同时也刺痛着自己。葛妖心性多疑,不容旁人近身,却很信赖我。因为我认识的这个葛妖是得了我的浇灌修成形的。
我问过葛妖,被别人甚至被自己刺痛的感受。那小妖不好意思的说道:“或许是被刺得太久了,没有这份痛楚我反而不自在。真不知道那些毫无痛苦的人生有何乐趣。苦痛多了,哪怕一点点小快乐也能让我甘之如饴。”小妖的眼中有狡黠,也有热烈。“就像君上你,常常冷着脸让人不敢亲近,但小葛一直记得当年您浇灌的情谊。”
那时我刚刚历了天雷,玉衡也已经飞升。偶尔来人间,我都会顺道看看小葛。玉衡在我耳边唠叨过很多次,说小葛心性太过狡黠、阴暗,不适合和我相伴。我却没有这么想过,我们每个人都有执念,包括我自己,小葛也一样。执念深的,成魔成障。拥有执念,却能淡然处之,有何不可?化去执念也是修行的重要一课。
我的愿望,不过是化了小葛心中太过浓郁的那份执念。渡众生是公德,渡一人是公德,渡一妖也是公德。我看着殿外的祥云,说得风轻云淡。几百年后,玉衡一直在后悔:“当初若能从君上心中抹去渡一妖也是渡的念想,或许他就不会在意蔓殊了,在他的世界里,众生太过平等,终于把自己也给彻底平等了进去。”
小葛跟在我身边修行也快六百年了吧。看着他的眼睛一天天变得清明、澄净,虽然仍旧满身是刺,但那只是天性。又过了大约五百多年,上古共工氏的一点残魂居然在八荒蛮岐山上修炼成魅,纠合了一帮上古妖孽自立门户,时时叨扰各座仙山。
念着共工万载的光阴不易,祖父本不欲伤他性命。遣了太白金星前去点化他。谁知道共工的这点残魂,万把年间吸食了八荒之地太多戾气,早就失却最后一点平和,又仰仗着自己得到的半卷残破不全的《七绝斩》,根本不把太白金星放在眼里。大剌剌向祖父下了份战书,说是祖父占着天庭太久,却让天下滋生出八荒这样一块野蛮之地。天帝福泽,八荒众人不能雨露均占。他要为苦难中的八荒讨回公道。
八荒之所以存在,就是因为天下有太多暴戾之气。特设了这块地方,让蛮众戾徒自我反省,期望他们能够苦行修心,反省言行,重回正道。愿望是美好的,可结果却如同人世间的囚笼,进去前还有一丝理智,等到呆上个三年五载,大多数却存了破罐子破摔的心思。
人说学好千日,学坏一时,如果眼前都是奸诈、巧吝、狡猾、凶悍之徒,很多人假以时日总会被潜移默化掉。真正道心坚固的能有几人?
祖父议事,问及谁愿意带兵剿灭共工魅,我主动应承了出战。因为在这场征战后,我会让祖父心甘情愿将结魂珠赐给我。我急切的需要结魂珠来聚拢蔓殊已经逐渐弥散的魂魄,虽然后来这颗珠子被蔓殊那傻姑娘送给了一个小兔妖。
摇光异常担心:“君上,那共工本就成魅,据说他修习的那门魅术还颇为古怪,又修习了《七绝斩》,蓬莱诸岛、海外七十二仙山的大小神仙们都曾尝过苦头。就算道心坚固如你,也很难对付。这种吃力不讨好,说不定还会堕了威名的事情,你何苦一力应承。”
见我沉默不语,摇光接着说道:“听天昌公主说,帝君和天后正在给你挑选正妃。你这么多年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等立了妃,估计很快你就是天宫的储君了。”“摇光休得胡言,除妖降魔是君上的职责,哪有挑拣的道理?”朝玉衡使了个眼色,天枢带走了摇光。
玉衡立在重华殿外的石阶前吹着箫,看重华悠闲自得的命仙童搬了案几饮茶听箫,不禁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开口说道:“摇光说你道心坚不可移,那是以前的你。你还未历过情劫,现在的你真的放得下一切世情?道德真君说你近期有一劫,你又何苦这时候去八荒?明日你且称病,我上奏天帝,珲宁和我愿去八荒。”
“玉衡呀玉衡,世人都晓神仙免了生老病死的苦恼,我反而病了,你这是事急乱投医呀!”听我这么说,玉衡不禁嘿笑,自己是急昏了头,胡言乱语了。
按照原定计划,我率领天兵天将前往八荒剿灭共工魅。战事虽有胶着,但一直都很顺利。直到最后一战的最后一刻,重创了共工魅后,我收敛神识,那妖魅以为我力竭,聚集最后的一点法力搏命一击,伤了我的右臂。我还待将自己受伤的剧目演下去,小葛和另一个不知名的小妖冲了出来,替我挡下了共工魅的最后一击。我咬破舌尖,吐了口血。又密语玉衡让他替我安置小葛和另一名小妖,这才收兵回天庭复命。
祖父褒奖了出战的天兵天将,大大夸赞了我一番。以为我受了重创的祖父将结魂珠赠送与我。出了凌霄殿,我打转回了蛮岐山下。玉衡看看二妖,冲我摇摇头。
“小葛,你们怎么会来了蛮荒?”小葛挤出一丝笑容,“君上,这是我的结拜大哥毗沙门,我本来想带他来蛮岐山看你作战,可看到你有风险,忍不住冲了上去。”我又转头看着毗沙门,“那你又为何冲上前来?”“我和葛是兄弟呀!”
我点点头,“我已经向祖父请了恩德,准你二妖入人道十世轮回,能否修成正果就看你们二妖的造化了。”
线上前尘往事,线下今世风云
“母亲生了五个孩子,大哥、三姐、我、玄霸还有三胡。大哥年长我十岁,玄霸比我小五岁,仁寿三年年头出生的,三胡是那年的年尾出生的。柴绍和兄长同年,娶了三姐,三姐嫁给柴紹后久居长安,后来又一直四处征战。这几年才和姐夫安居谯国公府,哲威、令武乖巧上进,也不枉三姐这些年吃下的辛苦了。玄霸、元吉这小子小时候可喜欢跟在我后面到处乱跑了。”李世民回想着小时候在和母亲居住在长安李氏大宅,带着两个弟弟疯跑的场景不禁莞尔。“三胡小时候个子不高,但跑得特别快。玄霸虽然有力气,却跑不过三胡。”
“但凡兄弟姐妹,总有美好的时光,当年我和线娘姐姐也是如此。元吉还做过你的小跟班呀,我以为他总跟着大伯呢。”蔓蔓听得津津有味,在自己继承的蔓娘的记忆里,小时候自己总是跟着线娘,就算淘气也有阿姊护着。“那后来齐王怎么和太子亲近起来的?”
“我12岁的时候,去了军中历练,玄霸痴心练武,三姐又不在身边,元吉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和大哥越走越近了吧!”李世民靠在院中的躺椅上,细细向蔓蔓叙述着一母同胞的几个兄弟姐妹。午后的阳光温暖而又慵懒,除了院中银杏树在微风中沙沙作响,一切是那样的静逸美好。可这温暖却化不开李家二郎心中那份生在帝王家的悲伤。
蔓蔓静静的听着,她知道自己的良人从来不是个喜欢闲话家常的人。他太需要一个倾述的对象,去倾泻这些时日受下的委屈。特别是由自己的同胞兄弟亲手执导的伤害。人说成王败寇,大伯和三弟的做法在蔓蔓看来,不能被称之为错误。
他们只是太害怕了,害怕这个不论文治武功还是朝中威望都高过自己的兄弟,会夺去自己所有的光芒。就算拥有太子的尊号,也不能让大伯的惊惧消失分毫。二郎也没有错误,尽自己的本分为父亲开疆僻壤,决胜千里。最大的过失就是一路走来,他就这样一步一步、不知不觉中成了那个光芒万丈的天策上将。
虽然早就从玄武那儿知道了事情的始末,蔓蔓还是小心翼翼的问道:“昨儿个我听落霞提了那么一句,二郎的骑术真是越来越精进了。连发狂的胡马对付起来也是绰绰有余。”李世民看着妻子小心翼翼的模样,心情大好,朗笑出声,一把搂过妻子:“我家观音婢快变成只小狐狸了,明明很想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却大赞我的骑术。不过,这马背上的功夫真的救了我的性命。”
蔓蔓贴着李世民的胸前,静静的听着他的心跳。男子浑厚的嗓音透过胸腔的共鸣更显出浓郁的男子气概。昨天,有那么一刻,自己差点就会失去这个温暖的怀抱。做人可以忍让,但万万不可坐以待毙,是时候做些什么了。
“昨日父皇约了山中狩猎,他本也是好心,希望可以缓解我们兄弟三人之间的怨愤。你知道的,我这几个月很少外出,除了府中长史等文官,明面上和武将们也甚少来往。罚了克明、辅机二人的薪俸,父皇也渐渐少了戒心。昨日还褒奖我敛光养性,多了份文人的儒雅。”李世民嘴角露出丝苦笑。“阿翁着实偏心,尹阿鼠可没受什么伤害,杜长史的脚趾都被折断了。阿翁根本不想知道事实,他只要自己要的那个事实。”
“好了,为人子媳,不谓父母之过。况且还当着你家良人的面,这让他这个儿子情何以堪。”玄武忍不住出言提醒。“玄武,你总说我是妖,妖族只论是非,可没有什么不言父母之过的说法。”玄武不禁好笑,就为了些许小事,蔓蔓就愿意自认是妖,果真有两分妖性。“还不劝慰劝慰你家良人,光和我这个老人家瞎掰扯有什么用。。”
蔓蔓抬手,在自己良人眉心轻轻揉抚。“二郎且放宽心,孟子有云,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相信,天降大任之时,救民于水火,苦难中修己身、修己心也是进益。”漫不经心抚着妻子的鬓发,男人点了点头。“为夫知道了。”
女子忽然露出抹顽皮的笑容:“你想啊,你已经够幸运了,有生死相交的众家兄弟倾心相助;行军时虽然风餐露宿,但吃饭管饱,睡觉管暖;回到家中争着给你暖床的女子站成一排,却不若其他府中相争相斗;子女绕膝尽皆礼数周全。兄弟间若再无些烦心之事,二郎岂不快乐胜神仙。”
李世民点了点妻子的额头,“照你这么说,倒真是为夫贪心了。府中女子如果敢像父皇的后宫那般不分尊卑,妖媚行事,一个两个你只管赶了出去便是,省得闹心。”
观音婢着了急:“怎么好好的又提赶人的话。高明的事情,我也有责任,当初是我一心撮合刘璃进府的。是我的行事,让她生了贪心,才惹出的祸事。今天是我失言,好好的说什么相争不相争的?还是言归正传,说说狩猎的事情,想想都惊心动魄。”
李世民看妻子着了急,也不好再说什么。刘兄,你在天有灵,我夫妇对你也算仁义尽致了。按照李世民的想法早就想悄悄处置了刘璃。高明的腿现在虽然没问题,但林太医总说有瘀滞的隐患。
“围场四天前就已经清理过了,昨天赶早,有军士进山搜了一遍,晨起,又有兵士进场将动物们赶了赶。我们是四更天进的山,夜猎得手的畜牲们都已经回了巢,没觅着食还在外面晃悠的大家伙们也都饿得饥肠辘辘。正是狩猎的好时机。父皇射到一只鹿,两头狍子,还有些小兔之类的。皇兄、元吉他们也各有所得。我的运气特别好,打到一只大野猪,两头鹿,居然还射到两只火狐。火狐被我献给了父皇,父皇甚是开心。下次再打到火狐,就给你做条披肩。”蔓蔓笑得眉开眼笑,二郎天生臂力过人,又箭术奇佳,每次狩猎都能丰收。
“我那蓝狐的坎肩已经羡慕死众家姐妹了,屋里地龙烧得旺,火狐的也用不到。杨姐姐身子弱,下次猎到火狐先给姐姐做个坎肩。”李世民捏了捏妻子的鼻子。“你呀,什么东西都想着留给她们,岂不知你才是我的正妻呀!”
蔓蔓但笑不语,心下却想得明白,以自己夫妻二人的相处之道,不争才是争的最高境界。不争,着急的是身边的那些女人,李世民心疼的却是自己。玄武常说自己大事上不精明,小事又不上心,运气却是相当的好,家宅基本安宁。当然,最重要的大前提还是眼前的男子一心为你。
杨姐姐却是这些女人中最与众不同的一个。隋炀帝杨广宠爱的公主,若非大隋亡故,姐姐该当何等风光,又怎么会屈尊在这秦王府中做个侧妃?姐姐生性和婉,虽然玄武总说能在后宫生存的女子,必有过人之处。曾经千般宠爱的女子,愿意敛了光芒友爱自己,何乐不为。杨姐姐的性子总体来说正是自己喜欢的那种。
况且二郎当初积极迎娶这位前隋公主,原本最看重的就是姐姐身后那支誓死追随的前隋势力。难不成得了人家的势力,却不善待人家的女儿?这等事情,别说是二郎,自己也做不出来。
转念间,蔓蔓在心中暗暗叹了口气。命也,数也,谁都看不透。自己和玄武在渭水边晒太阳的时候,怎能遥想现在的光景?现在的自己已经足够快乐。
“知道,我是正妻。但姐姐本是公主出身,亡国之后更需要大家的关心。况且我们心下都知道,姐姐可不是一个人嫁进秦王府的。恪儿又是那么的懂事乖巧,武功是兄弟几个里面一等一的,泰儿大多数时候反而更像弟弟。”
“你呀,身子不好,只管好好将养自己的身体,孩子们的事情别多操心,泰儿他们自有我这个做父亲的看顾。放心好了,泰儿像极了玄霸小时候,勤加练习,长大了武功自不会差。玄霸小时候太辛苦了,咱们由着泰儿快乐长大,有何不可?”李世民每次说到泰儿,总会不由自主多分纵容。
蔓蔓悄悄翻了个白眼,怪不得碰到泰儿的事情二郎总没原则,原来他把对玄霸的爱全部转给了泰儿。“看看咱们俩,好好的说狩猎的事情,怎么扯到泰儿身上了?齐王怎么有机会让你骑那匹胡马的?”
李世民想了想。“我将得来的火狐献给父皇,三胡说他得了匹好马,可惜没人能够驯服。太子也跟在后面将那胡马吹得天花乱坠。然后三胡说,在场众人中估计也就是我能够驯服得了那匹胡马。父皇来了兴致,让他们将马牵来,果真是匹好马!像极了飒露紫。”
“二郎曾谓飒露紫‘紫燕超跃,骨腾神骏,气讋三川,威凌八阵’,那马必定神骏不凡。”蔓蔓心生想往。李世民没有言语,思忖了片刻,冷哼一声。
“那二人找那马儿,该当费了不少心思吧!寻常马儿驯不服,或许我也就作罢了。偏生那马儿太像飒露紫,我舍不得它遇主不明。两番被马儿甩落,到了第三次我拼尽全力,双腿夹紧马腹,双臂夹紧马脖子,那马儿依旧嘶鸣挣扎,要将我甩落,侧头的瞬间,我发现眼前有极细的微芒闪过,心知不妙,顺着寒光,居然在马脖子不起眼处发现根牛毛粗细的无影针。这才明白这马儿怎么这般难驯!我的手臂夹得越紧,马儿越是吃痛难当。”
蔓蔓偏头想了想,好歹毒的心计,若二郎手臂再用力几分,那无影针完全没进马脖子,岂不是死无对证?不禁冷哼了一声:“人心不古,原来全用来对付亲兄弟了。”李世民安慰的拍拍女子的肩膀。“好了,我不是安然无恙嘛。不过总算得了匹好马。我的亲生兄弟居然做出这等勾当,想置我于死地,真是情何以堪!”
“可惜父皇不知此事?”蔓蔓愤愤然说道。这半年多,李世民对李渊这个父皇虽然未曾宣之于口,已经极度失望,鼻腔里发出不屑的轻哼。“知道又如何,父皇对我们兄弟之争向来睁只眼闭只眼。这件事情父皇虽然不知,但我们兄弟相争,或许正是父皇所乐见之事。由着你们争斗,才不会让一家独大,帝王制衡术的常见伎俩。。”
房玄龄、杜如晦他们议事争论的时候,除了必须拍板的事情,李世民多数只是个倾听者。学百家之长,为己所用,多数时候需要用心聆听、分析。可听多了,有时候也会烦。
阴谋阳谋见得多了,有时候也会心累,会向谋士们倾述。但这种兄弟相争的龌蹉事,实在不愿意向外人倾诉细节。更别说现在的父皇除了偏向自己喜欢的太子元吉,多数时候都在和稀泥。就像这次的胡马事件。这么多天的郁结,今天这么不经意间,三两不等的告诉妻子,李世民忽然觉得整个人轻松了不少。
李世民沉思着,再看妻子,沐浴在阳光下,靠着自己已是恍惚欲睡。忽然就很心疼怀中的女子。观音婢虽然从未在自己面前说过什么,但人后却会为高明伤心落泪,粉雕玉琢的孩儿,受了寒毒,虽然从未犯过腿疾,但义父的话却是悬顶的利刃。偶尔想到此事,李世民总会不由自主的烦躁,更别说是成天在府中照顾孩子们的观音婢,她的痛楚应该更加强烈。
前隋最有名的御前太医,说高明寒毒入腿,腿疾是迟早的事情。大唐宫中的御医和义父的看法也是不谋而合。更别说观音婢的喘症也和寒邪入侵有关,自己怎能不恨!
若非情义二字,刘璃死一百次也不为过。“我李世民本就不是纯良之辈,三年前,夏县宋金刚守军荼毒百姓,尽皆为我所杀,不皱眉睫。可是刘璃与我,却夹着个已故的肇仁兄。肇仁兄呀,肇仁兄,我李世民对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轻轻叹了口气,李世民晃了晃脑袋,什么也不愿意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