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指鹿为马
孟琉璃听了夜后旨意,躬身说道:“属下遵旨。定能在七日之内找到线索,请夜后放心。”
夜后点点头,放过此事,转向楚离问道:“楚离,听说萧灵儿要到了,你们是如何打算的,若是需要,我可以亲自为你们证婚?”
楚离明知这是夜后收买人心之计,但又不得不装作感恩戴德的样子,匍匐在地,口中说道:“多谢夜后厚恩。只是楚离刚刚入职黔首司,未有寸功,现下又出了桑尘使团一案,所以无心成婚。还请夜后成全!”
夜后本来就对为他证婚一事可有可无,无非是做做样子,让楚离知道自己看重于他,让他像孟琉璃一样全力为自己效力。听他如此说,便大度说道:“罢了。男儿志在为国效力,是件好事。不过,你可千万不要辜负了灵儿,以免引起两国争端,须知她现在可是灵儿郡主!”
楚离应道:“是,谨遵夜后旨意,属下感念夜后当日指婚之情,现下我与灵儿两情相悦,定会对灵儿好。”
出得万年殿,孟琉璃对楚离说道:“晚些时候我找你,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
楚离不敢多问,应声道:“是。”
楚离回到黔首司,与凌放商议后,带了秦无意和姜妍去夜京城外,查看桑尘使团遇袭现场。
百余里路程一个多时辰便到了。
三人远远地便看到几辆马车停在那里,知道那必是案发现场。待走近时,却发现惨状远超想象。
地上虽然没有尸体,但血液喷溅地到处都是,断指残肢零散在一大片空地上,令人作呕。
秦无意说道:“这下手之人太过狠毒,要想杀人,直接杀了便是,却如此残忍!”
楚离说道:“那人既然要嫁祸给我们,自然越惨越好!”
姜妍忽然问道:“既然要嫁祸,为何不连那灵月公主一并杀了,岂不是更能给桑尘口实吗?”
楚离原先也百思不解,此时姜妍问出来,他反而瞬间有了答案,于是说道:“若灵月公主一同被杀,桑尘虽然一时暴怒,但夜国也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必然全力追查凶手,凶手反而更危险。二是留着灵月公主,能够做个见证,将来不管是在夜国朝堂还是见到桑尘来人,都能描述惨状,岂不更好?”
秦无意和姜妍听楚离分析透彻,不禁暗暗赞叹。
楚离继续说道:“我猜想凶手定是愿意第二种情况出现,所以才掳走灵月公主。既然如此,凶手定会在某个时候让灵月公主逃出来,或者让我们找到他。这样灵月公主定会以为凶手是夜国人。”
秦无意听到这里,急急问道:“那我们还找不找?”
楚离笑道:“自然要找,不但要找,还要大张旗鼓地派人在夜京周围找。相信不出三日,必会找到公主。”
秦无意和姜妍见楚离如此自信,均是半信半疑。
不料,第二日便传来已经找到公主的消息。
秦无意和姜妍大惊,对楚离钦佩地五体投地。这时楚离才说出昨日判断三日内必然找到公主的依据。
原来楚离经过现场分析,既然凶手如此凶残,却偏偏掳走公主而不是直接杀掉,想到他必然是想让公主见证使团之人尽皆被杀,掳走公主的这段时间,凶手必然一直给公主留下线索,以证明自己是夜国人。然后听说夜国正大力搜寻公主,凶手便故意放公主离去。这样公主“逃脱”,指证夜国杀人,两国争端定会再起。从种种迹象来看,只有厉国有此动机。
秦无意和姜妍等人听了楚离解释,都恍然大悟,对楚离的判断更是钦服。
这时,宫中传来消息,夜后召见孟琉璃和楚离。
楚离又将自己的分析讲与孟琉璃听,孟琉璃思虑半天,深以为然。二人立即赶赴皇宫,面见夜后。
今日的万年殿与往日不同,有一种肃杀气氛,让刚进殿的楚离觉得有些心惊肉跳。
百官都在,连多时不见得端王夜辰都在列。夜后沉着脸,阴森地看着楚离,而丹陛下站着一个奇装少女。
楚离定睛看时,正是当日客店里碰到的少女。原来果如楚离所料,她就是桑尘国主的女儿、灵月公主。
孟琉璃和楚离走到丹陛下,口中称道:“臣孟琉璃、楚离拜见夜后!”
夜后挥挥手说道:“起来吧。”语气中却不客气。
孟琉璃见过夜后脾气,知道最是无常,所以并不在意。楚离却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加上刚进殿时夜后的眼神,楚离竟有种“我为鱼肉”的感觉。
只听夜后继续说道:“这位便是前日被掳走的灵月公主。她趁贼人不备逃了出来。灵月公主,你不必伤心,就将当日情形再当着群臣的面细细讲来!”
灵月公主毕竟出身高贵,当下施了一礼,娓娓道来:“我们眼见便要走到夜京,突然之间出来一个黑衣人,他修为高深,我们都不是对手,转眼间被他杀得只剩下我一人。我问他为何不杀我,他却说,留着我有大用,于是将我放晕。待我醒来时,已经在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那凶手每日都来送食物,嘴里还叨叨着夜京、夜后、黔首司等语。过了几日,他对我说黔首司正在搜寻我,便自斟自饮去了。我等候多时,见他醉酒,偷偷用身上藏得匕首隔断绳索,逃了出来,结果正好碰上黔首司的人。待我引人去抓那凶手时,那人却不见了。”
百官听得桑尘使团和灵月公主遭此大难,都不禁瞪大双眼,待听到她逃出魔窟,又不禁松了一口气。
夜后问道:“你可见过凶手模样?”
灵月公主摇摇头道:“那人一直蒙面,我不曾见过他真面目。不过他的声音我却熟悉,他就在这万年殿中。”
大殿之人除了夜后,都大吃一惊,不知灵月公主为何这样说。
只见灵月公主转向楚离,伸出玉手,指着楚离叫道:“他就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