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27
【初一小婚礼】
虽然方棠口口声声十分爱我,但在那段时间里,我仍旧怀疑她让我带着十克拉钻戒生活,可能是对我心怀不满。
我实在受不了她每天问我,为什么不戴着戒指了。
她是傻子吗?
“来来来,你来戴,你来试试这么大块石头坠在你手上,你打字方便不方便。”
方棠郁郁:“可你戴着好看。”
她自然有自己的一套华而不实的小资审美,根本不管我们劳动人民死活。
我只好无理取闹问:“那你是说我不戴戒指就不好看了?”
她以为我真的生气,小心瞥我一眼:“没有没有,黎小痣怎样都好看。”
最终我用晚饭点餐权,交换了不戴钻戒权。
不过那枚戒指我有好好保存起来,晚上睡觉时我哄她,说这枚戒指有着极为重要的纪念意义,非得到大场合掏出来使用才配得上它的重要性,方棠勉为其难接受了我这一套说辞。
不久之后她又送了我一枚银色素圈。
这枚我倒是至今还戴着。日子久了,像是要长在无名指上,自己很难注意到它的存在,只有当人们指着我的戒指问我是否已婚的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它还在我手上。
是啊,已婚。
大年初一,我们办过一次很小的婚礼。
为了过一个好年,我硬着头皮赶进度。年节将至,终于得闲,心里顶着的那股劲儿也泄下去。陈年旧疴开始反扑,咽炎鼻炎腱鞘炎支气管炎接踵而至。
冬天我从来弱一点的,都习惯了。方棠没见过世面,很不习惯,把我拉到医院去,开了一兜子苦药,每天逼着我吨吨吨。
我上半辈子吃过的所有苦,都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粉末苦。
方棠比我还耐不得苦,为了报复,我常常喝了药去亲她,亲得她也皱眉头,一吻完毕,我俩两两相望,像一对苦瓜。
“黎小痣,你以后喝了药能不能离我远点?”
我八爪鱼附体缠着方棠:“不可以诶,你怎么能嫌弃你的病妻呢?不是说好了要不论健康还是贫穷,都爱着我,珍惜我吗?我现在如花似玉,你居然就开始对我有所嫌弃,等我年老色衰了,你是不是就要去找别的漂亮妹妹了?”
方棠用食指顶住我的额头把我脑袋推开。
“我说一句话你有十句话等着。而且,黎小痣,我没有说过不论健康还是贫穷,都爱着你珍惜你。”
我弹起来皱眉看她:“你什么意思?”
这女人想反悔是不是?
“我的意思是,婚礼宣誓要趁早了。”
我一脸痴呆。
“我们就趁年节请朋友来见证一下吧?”
她开始翻黄历,我一脸痴呆。
“大年初一,宜嫁娶。”
她把日子定好了,我一脸痴呆。
“你下巴脱臼了?”
我摇摇头:“大年初一,会有朋友们来吗?大家都要在家里陪伴亲人吧?”
“原本也要拜年,只是找个小餐厅一起吃个饭,耽误不了多久。”
“那我问问陆鹿姐有没有时间来!”
正常夫妻的婚礼都要准备很久,订酒店,选婚纱,拍照片,男方请多少桌,女方请多少桌,伴手礼怎么准备,伴郎伴娘要如何挑选。就算是我们老家嫁娶,也讲究一个大操大办,仿佛不把全村人都请来,这个婚就白结了。
可我们不一样。我们一切从简。
我和方棠都是与父母决裂的人,这个情况下,能联系的朋友也十分有限,好在最后陆鹿姐来了,我这边也不算是无人了。
陆鹿的机票和住宿我都包了,方棠表示大胆点,陆鹿来海都游玩的所有开支,她都报销。
我很感动,但:“你报销跟我报销有什么区别?”
当然最后陆鹿姐也没怎么游玩,甚至还给我们随了高昂份子钱。
婚礼细节倒并没什么特别有趣的,最多可以称得上是温馨吧。毕竟方棠捧着我的手带上戒指,对我说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有,她都对我不离不弃的时候,我非常没出息地感动到落泪了。
但抛却这点不谈,这场婚礼其实本质更像是一场朋友聚会。
气氛过分平易近人,丝毫没有一点婚礼的压迫感。我和方棠一个穿着红色粗针毛线开衫,一个穿着红色毛线裙,头上顶着的白头纱是从淘宝上买的,用了优惠券,便宜到我下单的时候直接就是一个喜滋滋。
方棠嘴上说着没朋友没朋友,实际上当天来的朋友还是挺多的,。
不过除了付春熙之外,我都不认识。
他们待我很客气,礼金也丰沛,看着方棠给我带上地摊浮夸大戒指的时候也忍住了没笑场。不愧是方棠的朋友们,在这种时候还这么体面。陆鹿也没笑场,在给我撑场子这件事上,做到了尽善尽美。
只是我能觉出来,她笑容下有点生疏。这也正常,毕竟除了我,她在这里没有别的认识的人。
饭毕我送陆鹿回酒店,酒店离小婚礼的餐厅很近,步行可至。晚风瑟瑟,我微醺,牵着陆鹿的手跟她仔仔细细解释,钻戒不是真的,不用害怕。
也不知是不是被我的大舌头给逗笑了,她瞧着更慈爱了:“你个傻子。”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新娘子!”
“席间我去了一次卫生间,听到方棠朋友在窃窃私语,你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吗?”
我摇摇头:“什么呀?他们说我坏话啦?”
“也不算是坏话。”陆鹿姐揽着我的肩膀往酒店大堂走,“我听见他们说,不明白方棠怎么会找你这样的人,你和你的家里一点也帮不上她。”
我听完觉得好笑。
“他们也太现实了,方棠又不是要九龙夺嫡,大家都是普通人,谁还真的需要结婚来获取权势吗?”
继而又在心里暗暗生气。
“何况,我怎么就帮不上她了?”
别人都不知道,可我是知道的。我们现在的处境赢了也是输,输了就是死。
赢了,方家覆灭了,所谓方家大小姐的金尊玉贵也就荡然无存,半生荣华变成往日虚名浮利,随风一吹,不堪一提。输了,他们怎么可能放过我们……
别人攀高枝儿嫁豪门,求的是蒸蒸日上,求的是阶级跨越。我什么也不求,只求我与方棠,来日无忧,长命安康。
细细品来,我这怎么也算是共患难的糟糠之妻了,建议方棠好好珍惜我这种宇宙好伴侣。
陆鹿揽着我往怀里扣了扣,低眉看我的眼神带了点审视和严厉:“你帮她什么了?”
“我想想,我帮她好多……”
被陆妈揽在怀里,那感觉真像是进了妈妈的怀抱一样。不对,妈妈的怀抱哪有这么温暖呢?
我大着舌头傻乐:“她今天穿的裙子还是我熨的呢,头纱也是我亲手戴上的。”
陆妈满脸嫌弃。
“你赶明儿怕不是要沦落到给她提鞋。”
我知道她只是打趣我,并没有恶意,赖在她怀里摇头:“都是她给我穿鞋。”
我撑着陆鹿的肩胛骨站直了身子,我知道我可能醉了,醉得眼眶发红,口齿不清。现在所说的话,清醒之后,肯定是要被鹿姐摘出来反复取乐的。
所以我尽量轻轻地说。
“她对我挺好的,鹿姐,我这辈子也没被人这么爱过……”
虽然百般承诺幸福,鹿姐走前还是提醒我不要因为爱就对人放下戒心,说到底相识太短,进度太快,她总是不能放心的。
我能理解她的不放心。
这情况就是挺让人不放心的。我从前是最逃避风险的人,可以说在跟方棠没关系的事儿上,我都处理的很保守,即便有冒险,也确信这个冒险一定是对自己极为有利的。
但在跟方棠在一起之后,我变得更为激进了,且不求得失。
这是爱吗?大约是的。
我却更愿称之为是一种爱催生出来的古怪信仰,人没有信仰,好像也很难在这样的境地之下还勇往直前吧。
很难说这到底是不是好事,我尽量不让自己去思考这种会动摇我精神支柱的问题,并一心觉得这种状态不会长久。我竭尽全力,推动进度,和方棠计划年初结束一切。
无论如何,都要尽快有个了结了。
方棠打趣婚礼是场小冲喜。
效果确实挺不错,我的病症好的很快,这个冬天终于没有被老毛病纠缠地过不好日子。方棠得意洋洋说都是婚礼冲走了坏运气,我觉得苦药听了可能要从袋子里面跳出来堵她的嘴。
无论如何,还是希望这场冲喜,能够真的让万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