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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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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与我入梦》

    文/太潮湿

    晋江文学城

    【久别不重逢】

    初来海都时,公共厕所都比我住的地方好。

    我在小舟区找房子,跟着中介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看过七个老破小,六个阁楼和五个隔断。最终选了最烂的老破小中最烂的阁楼,一个月一千五,拥有了我人生中第一扇自己的窗。

    那窗小小的,满是污浊,我胳膊短,翘着脚擦了很久也只擦干净一半。晴明的夏夜里我仰头看月亮,那光芒炽烈又直白,照得人睡不着。

    这时候便不免想起方棠。幼稚点说,我是为了方棠,才会考到海都的。

    朋友们问我为何执意要来海都,那里并非我的栖身之所,我只说土狗未曾见过大都市,总有一些开开眼界的执念。其实并不是,我向往的从来不是都市,而是都市孕育出来的,五光十色的方棠。

    她是我的月亮,我的百合,我人生所有的不安分。

    如果没有认识方棠,我会心甘情愿留在小镇里,像牛马一样过活并不因此觉得痛苦。但我已经认识她了,除了出走,我别无选择。

    我选了一个较为温和的出走方式,考研。很幸运的,我考上了,很不幸的,方棠已经离开海都了。

    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这种感觉,你以为这就是顶峰处相见了。

    你以为……你终于可以不动声色地靠近她,然后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你们闲聊往事,你风轻云淡说起从前的故事,结局好坏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这场头脑发热的疯癫闹剧可以结束了。

    可一切并没有,我在夜里哀怨得像《爱的教育》里找不到妈妈的马尔科。

    方棠去国外读博了。

    我披巾斩棘来到海都,花光积蓄读一个水文凭的专硕,学校还他妈不提供宿舍。我只是,我只是想看看她,我只是想满足我下贱的,肮脏的,卑劣无比的贪婪欲望。

    结果她走了。

    纵然我们从未约定过什么,可我仍旧有种被遗弃的感觉。那种怅然若失狠狠抽光了我的力气,让我变得和钱包一样干瘪。

    好在我没有沮丧太久,我不是那种人,我在秋天满血复活了。抛开方棠,独自穿行在校园里这件事,本身就能够让我觉得很高兴了。

    我骑着共享单车从东门飚到教学楼,还有五分钟上课,教室在四楼,还来得及。

    上课的老头在教音韵,我听得昏昏欲睡,发朋友圈说:“a大王老的音韵学好就好在睡得特别香。”

    我发完就倒栽葱一般垂头睡着了,直到耳边传来特别激扬的校歌,王老还是这样,音韵学第一节课就要放校歌。

    放完不忘加一句,校歌好就好在合辙押韵,音韵优美,这么好的校歌是谁写的呢?哦,原来是我自己呀。

    可以说是完美展示知识分子的傲娇了。

    如果我是第一遍听的话,多半还会对被吸引,可惜我听过太多遍了。

    无数个备考a大的夜晚,我在学到抓狂的间隙喘息,这首校歌就在我耳边回响。多少次,我因为背不下来文学大题崩溃痛哭,它也无私充当了我野狗嚎啕的bgm。

    我人都听麻了。

    我揉了揉眼翻开手机,朋友圈有一条评论,再仔细一看,是方棠留的。

    我顿时,血都凝固了。

    妈的,她看朋友圈?她不是从来不发朋友圈吗,我从前朋友圈刷屏,她就跟个死人一样。为什么今天摸鱼划水嘟囔一句,她就要给我评论啊!

    “王老放校歌了吗?”

    我看着那条评论,手有点抖。

    我们已经……很久,很久,不说话了。

    我原以为,方棠早就忘记我是谁了。我,我甚至希望她忘了我,毕竟我曾那样辜负她。

    可她还记得我吗?她还记得,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她放给我听的吗?

    我厚着脸皮点开方棠的对话框,偷偷录了一小段王老唱校歌的视频。

    “放了,我们在唱。”

    我坐在后排,遥遥录了王老一个锃光瓦亮的大脑门。

    那边显示正在输入中,很快发过来一句:“真好。”

    “太太毕业后会想念母校吗?我在a大念书,如果你怀念,我可以多拍些照片给你。”

    方棠说:“好。”

    她不是惜字如金的人,但对待我,总是很寡淡的。但凡她更会敷衍一些,我都不会这么清醒地明白,她完全对我没意思。

    方棠这个人一点都不像海都,她反而像我的老家一样,季节分明。喜欢就是热情,不喜欢就冷淡,不给人遐想的空间。

    可谁叫我贱呢?明知对方满不在乎,我偏要用热脸贴人家冷屁股。

    谁叫她是方棠呢?

    我会在a大,原本就是来寻她的,如今我们相隔遥遥,却还是借着a大重新聊上了。

    我们还是有一点点缘分的吧?

    自那天后,我沉迷拍照,嫌弃手机像素不高,还从学长手里收了一台傻瓜相机。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我是不能请方棠喝了,但秋天的第一片落叶,我总要发给她看的。

    还有a大植物园里的小蔷薇,和蔷薇下的我自己。

    我私心夹杂了一张自己搔首弄姿的摆拍,希望她能对这张摆拍客套几句。

    她确实客套了,说我裙子好看,人比花娇。

    呵,tui!

    我信你个鬼,方棠微博小号第三十二条有云“文章实在说不出哪里好,就夸文笔好,人实在说不出哪里美,就说比花娇。”

    方棠,我恨你这张嘴。

    然后我回复:“谢谢太太。”后面还配了个害羞的表情。

    贱不贱啊!我对自己恨铁不成钢,决定三天不给方棠发消息。

    结果第二天凌晨,我看着方棠的对话框抓耳挠腮。方棠好狠一女的,我不理她,她就真的不理我。

    【南墙掉回头】

    我不信邪,把那张搔首弄姿图发给闺蜜陆鹿看。

    我鹿姐宛如无脑彩虹屁夸夸机,对我进行了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赞美。

    我问她:“那f为什么不喜欢呢?”

    鹿姐直接一个电话打过来:“黎痣!你怎么回事!你怎么又开始叨叨f了!”

    我行走在a大秋夜的冷风中,落叶萧萧,踩在脚底,像是踩了嘎嘣脆的黄金薯片。这条路人迹罕至,晚上阴嗖嗖的,陆鹿嗷嚎这一嗓子,还挺辟邪的。

    我就着冷风,像喝了假酒。

    “我不是来a大念书吗,a大是f的母校。”

    电话那头直接炸了:“黎痣,行啊你,你真是大情种啊。你当初怎么说来着,你说,嗷我是去追梦的。我就是单纯有一个文学梦想。”

    “合着你吭哧吭哧考了半天研,都考狗肚子里去了,你全是为了f才考的a大是吧!”

    我弱弱反驳:“我也没撒谎,我确实是去追梦的。”

    方棠也是我的梦,如果不是她,我所有的梦想都会腐烂在那个闭塞小镇里,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勇气走出来,看看外面的风光。

    “你这是碰上他了?”

    我闷得很:“要是能碰上她,就好了。她去国外了。”

    鹿姐哦了一声:“那你俩怎么又勾搭上了?”

    “就是微信上又聊起来了,没什么勾搭不勾搭的。”

    鹿姐直切主题:“他说你照片不好看?”

    “也没有直说,但我知道,她就是那个意思。”

    鹿姐气笑了:“黎痣,那是他眼瞎!你不能一头栽进爱情里,就心甘情愿被pua吧,要不要我给你买跑鞋啊?”

    “那倒不用,隔十万八千里呢,还没到快逃的地步。”

    陆鹿可谓是语重心长:“黎痣啊,你想想,你当初为他哭,为他狂,为他辞职考研,处心积虑,到了海都。结果呢?人走了。这说明什么?”

    我接话茬:“说明我俩没缘分。”

    “这就对了嘛,你还是拎得清的。”

    我继续说胡话:“所以我当初,就应该再勇敢一点,如果我早一点来,或许就能赶上她了。都怪我,怪我走得太慢了,来得太迟了。”

    我听见陆鹿在那边捶桌子,不由得笑出声。

    “好啦,鹿姐,别生气。”

    脚下的酥脆落叶踩完了,我抬起头,发现这是一条死路,怪不得人迹罕至,除了我这种蠢货,谁会走这条路呢?

    “我就到这儿了,总不能真的追到英国去。”

    “这条路,我只能走到这儿了。”

    【玫瑰与百合】

    第三天,我屈服了。

    因为那天晚霞是玫瑰色的,掩映在a大的小重山上,浪漫得不可思议。我只想把它拍给方棠看。

    “送你晚霞。”

    方棠隔了一会儿才回复我。

    “送你海浪。”

    她那里是清晨,朝阳初升,海浪像啤酒花一样,打湿了她的人字拖。

    我把那个海浪保存进方棠的专属图册,在夕阳下壮着胆子给她发语音。

    “太太,我真开心,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美好的山与海。”

    “是啊,真美,晚霞比玫瑰还浪漫。”

    我小心翼翼提起从前:“我记得你从前特别喜欢玫瑰,我还送给你一束,结果花店送错了。”

    方棠接话:“是啊,送成百合了。”

    “当时我们还笑花店不小心,出了这种差错。”

    花店怎么会那么不小心呢……

    自然是我成心的。

    你喜欢玫瑰,我偏偏送你百合。因为我没有玫瑰赠你,方棠,我知你喜欢热烈的玫瑰,胜过寡淡的百合。

    正如你说过,其实你喜欢异性,远胜过同性。

    送你花的那天晚上,我做了噩梦。

    梦里天色黑压压的,我站在花店门口,纠结究竟是送你一束百合,还是送你一束玫瑰,百合是我隐晦的贪欲,玫瑰是我不甘的祝福。

    我买下了玫瑰,跑着想要送去给你。

    跑到半道上,路人拉着我的手,说世界末日了,大家即刻前往城市的中心广场,参加末日前的总动员。

    我拼命解释我有急事,这花我要先送给你,不然眨眼就枯萎了。

    可我怎么拗得过局势呢?

    我把花束放在栅栏里,跑着去开会,开完会急匆匆回来想取花。我说我要送你花的,世界末日也要送。

    可等我回到栅栏前,花已经溃烂了,满地落红,没有一枝玫瑰幸免于难。

    方棠,我曾在梦里放手,可未能成功,我已没有玫瑰可以赠你,唯有一束百合。

    送你百合之后,贪婪催使着我,来到了这座充满物欲的海都。

    “太太,你如今还是喜欢玫瑰,更胜过百合吗?”

    方棠很果断:“是啊。”

    真好啊,看来腐国的风,也吹不弯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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