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一次报警
这是一部大人和小孩都爱看的小说,里面记叙着美国西南部男孩汤姆·莎耶的故事,他的天真,无邪给故事增加了大大的趣味,那么吸引人。
马克·吐温是美国文学幽默大师,那他的作品自然有趣,他所著的《汤姆历险记》就颇得人们喜爱,文中主要写了汤姆天性顽皮,与一群孩子天真烂漫地生活,他们为了寻取自由,刺激、去闯鬼屋、当海盗、进深山洞等种种冒险游戏,在一次寻宝事件中寻得宝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慨万分,原来生活如此简单,里面暗藏的快乐数也数不清,只不过需要自己寻找。僻如现在的生活,学习的快乐,一根雪糕的甜蜜,一杯水的甘甜,一次旅行的见闻,一句话、一棵树……不都是快乐的源泉吗还有汤姆那纯真的幼稚,是任何人都无需伪装的,只要是“真”心,无论心是成熟的,衰老的,但只要是真挚的,都是一颗纯真、美丽的心。
何苦过着呆板的生活,而不去寻找快乐的真谛呢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一起踏足,一起冒险,看花朵盛开,太阳升起,小虫孵卵,是多么有趣的事,让人不再隐藏自己的天性,人与人之间以心相待,做真实的自己,蒙蔽自己只能让别人不能接近你,敞开心胸,与白云奔跑,与鱼儿游泳,没有什么不能去尝试。去感受生活吧,去放手接近生活吧,去踏足生活吧,生活的方式有很多,去展现你最美好的那一面吧。
是这本书给了我启示,我们活着不仅仅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好好的追求更完美的生活,绽放最炫烂的自己!描写了渴望建功立业的汤姆和哈克怎样冲破家庭、宗教和陈腐刻板的教育制度的束缚,从游戏和冒险中寻找他们在生活中找不到的自由和浪漫的故事。主人公汤姆和哈克都是伸张正义、善良勇敢、自尊要强的孩子,这些被人们看作是“调皮捣蛋”、“没有礼貌”、“不懂规矩”的毛孩子,长大后却变得富有朝气、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成为了十分可爱的少年。
主人公对一切与教会有关的清规戒律都感到无法忍受,反对读死书、死读书,反对刻板的戒律和规矩。他们追求自由自在,具有少年生活的特点的娱乐和冒险,通过扮演海盗、强盗等来实现自己天真烂漫、自由轻松的生活理想。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向汤姆学习,我们不能死读书,要学会用脑子,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知识,不能死记硬背,要巧记巧想。遇到困难,要自己动脑筋想办法,去克服它。我们渴望自由,喜欢自由自在,喜欢大自然,喜欢外面的大千世界,不要做一只蜗牛,整天呆在蜗牛壳里,做胆小鬼。
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要学会独立,睁开眼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我们要独自闯天下,创造自己的一片美好未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汤姆的乐于助人、智勇双全、不畏艰险的品质。
我也很欣赏汤姆的天真烂漫,永远都那么快乐,无拘无束,即使做错了事,他也一笑而过。我们也应该学会遇到困难要用乐观的态度看待。同时,我们也要向作者看齐,做事要精益求精,虚心请教,这样才会成功。主人公汤姆都值得我们青少年学习。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角落,都有一段最他出生在一个伦敦的信奉新教的家庭。他曾周游欧洲列国,但屡战屡败,年近六十的他开始写虚构作品《鲁宾逊漂流记》没想到大获成功。
这部小说的成就首先在于它塑造了一种新型的人物。小说的叙述者像主人公鲁宾逊·克罗索是一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那个不断扩张,不断摸索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典型人物。他理智明达,肯与劳动。他遭遇海浪流落到荒岛后,不是极度悲伤,而是乐观的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筑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成了并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他在海外冒险多年,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完成了那个时代英雄的创始历程。
不仅如此,他在巡视完全岛后说:“这一切现在都是属于我的,我是这些土地无可争辩的国王和领主。”但这绝不只是一时的玩笑。后来,他解救了土人“星期五”以及以些西班牙和英国的船员,真成了岛上的“大元帅”人称“总督”,多年后还为该岛居民分配土地。
鲁宾逊·克罗索这个带有时代特征的人物以及他坚韧奋斗的精神唤起了一代又一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嗯嗯嗯嗯,嘿嘿嘿,加油呀,么么哒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加油,对未来充满信心,好嘛,嘻嘻,我们都会有一个美好的明天若要我选择在一个夜晚静静感受时间流逝,忘掉一切烦恼和不快,那定是在冬天有雪的时候。
轻飘的细雪把所有声音掩盖,如同吹灭点点摇烛;厚重的积雪将一切嘈杂深埋,如同藏住一个秘密。我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雪花,一片一片地飘下来,落到地上,慢慢融化。渐渐地,睡意曳着她薄纱的裙摆,悄悄踏上你的眼睫,随着秒针的节奏起舞,窗外的夜雪见证着她为你施加梦的魔法,看你在均匀的呼吸中渐渐安眠。我迷迷糊糊地想着:今夜,定会是一场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