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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 4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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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当天傍晚余晖烧积云。

    楼下跑车声浪轰鸣, 直冲四楼,紧接孟朝茉便听到从楼道里传来的交谈声,直到一行谈论声不断的人进去隔壁, 声音才消止。

    孟朝茉大概也猜到, 是商俞那群朋友又来隔壁了。说起来, 商俞刚才在门口那句话, 尽管落寞,但也算承认了她居于他朋友的身份。

    照说他那帮闹哄的朋友进门, 以这栋居民楼纸糊似的隔音效果, 那分贝早该穿到她这屋。

    但隔壁就跟按了消音键似的。

    静谧得不正常。

    孟朝茉一时没多想,她在书房处理工作,想尽快落定在南舟市开设逸室家居商城的念头。于是临时开了个视频会议,下周还得去南舟市出差, 考察各大商场的地段人流量,尽快与商场那边签约。

    当窗外天色冥暗,孟朝茉饥肠辘辘结束工作,准备出门觅食时。刚打开房门,就见商俞抬起的右手定在半空, 应该是被她猝不及防的开门打断了敲门的动作。

    细看下去,他其实半醉。

    瘦削腮畔烧起的绯色实在难忽略。

    以及他那双黝黑湿软的桃花眼。

    在辨清她的身影后,眼神明显晃顿了瞬。

    “他怎么回事儿?”

    孟朝茉问的是商俞身后那帮神色诡异的好友。其中莫多衍憋了满腔的话正欲开腔一吐为快,却被商俞往左挪步挡断了孟朝茉与莫多衍的对视。

    孟朝茉的目光往上移向商俞

    他达到目的, 才缓吞吞说:“我来找你, 他们拦我。”

    背后的魏三儿耷脑袋嘟哝:“我们哥几个还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怕他冲动…”被莫多衍狠撞一胳膊肘,又讪讪把话给咽回肚子。

    就在今日傍晚,他们一波人大老远驱车从南舟市跑到这犄角旮旯的清荷镇老街, 本以为能在商俞那房子里好好聚一聚,结果人商俞不仅自己喝闷酒,还不允许他们发出一丝半点儿噪音,说是会扰民。

    还不是怕扰了隔壁那位。

    他们也只能戴耳机开黑游戏,连骂队友菜稍大声了点都要被商俞踹腚。不知多久,商俞倏地扯丢开怀里捂着的抱枕起身,说是要找孟朝茉。

    一问要找她做什么。

    吓得他们这帮人丢了手机赶紧拦着。

    他们怎么会不懂如今在孟朝茉身上栽过跟头的商俞,脾劲儿上来,要去找孟朝茉说不愿让她做朋友,真到事后被人称呼“商总”,肠子都得悔青。

    孟朝茉并无心思去探究魏三儿到底想说的是什么,看了眼手机屏九点三十分的时间,问商俞:“你来找我做什么?”

    空气凝滞半刻,而后随商俞的话流动:

    “吃晚饭。”

    -

    当孟朝茉真的带他一同到清荷镇的夜市觅食,却发现商俞猫似的胃口不佳、压根不饿时。她不禁觉得商俞不过是临时胡诹了个找她吃晚饭的借口,又正巧撞上了她出门的目的。

    才有的结伴同行出门这趟。

    这时,商俞小口咬下块烤肉串,辛辣刺激的调味料令他舌尖发麻,暗自抬眸瞥了眼正用筷子把肉拨在盘子里的孟朝茉。随即不动声色把烤串搁回在自己盘子里。

    这处是街边的小店。

    由于店内火爆,又在门口支了两排桌子,他们坐的正是靠近人行道的那排,偶尔行人路过,还会朝这家店投来探寻的目光。

    当然。

    商俞自然不知道路边的他们是被烧烤的馥郁香气勾鼻,却又担心夜里吃这类会发胖,所以才驻足数秒后满眼不舍离去。

    倘若知道了,商俞大概也无法理解,就如同他一直无法喜欢上孟朝茉热衷的这类油腻辛辣食物一样。

    尽管商俞动作小幅度放下那支竹签。

    可孟朝茉还是眼尖瞧得一清二楚,只不过仍是一副埋头进食的状态,装作没看见。

    她早在恋爱时,就摸透了商俞的饮食偏好,他口味清淡,偶尔撞见她在房间内吃这种东西少不了得蹙眉,嘴上不说,但实则会起身去书房待着,估摸她吃完且味道散尽才会回来。

    商俞这种不适到避开的做法,她撞上二三回,自然就不再在他面前碰这些,口味一度因迁就他而变得寡淡。

    这回倒是彻底抛下他的喜好,自顾将晚饭兼宵夜地点选在了夜市烧烤店。

    这种做派说起来,连朋友当得也并不是十分合格。

    毕竟商俞也曾救过她,她于是招手叫来服务员说:“要碗清汤面。”

    来这里的哪个不是奔着远近闻名的烤串来的,听闻她要份清汤面,服务员还再三确认,最后捧着本子满脸狐疑去后厨。

    直到孟朝茉消灭完大盘烤串,给商俞点的清汤面才端上桌,她擦擦手,把面往他面前一推,“吃吧。”

    商俞正欲拾起竹签再吃几口,否则孟朝茉下回该不带他出来了。面前忽多出碗面,他眉眼顿时鲜亮。

    然而说是清汤面,仍是重盐,他挑几口进嘴还是平放下筷子。

    见孟朝茉还在剥面前的小龙虾,他边戴塑料手套边说:“这面没你做的好吃。”仿佛这么添一句,孟朝茉就能原谅他了却了她专门点清汤面给他的心意。

    但对方显然漠不在意。

    他吃这碗面与否,都没小龙虾重要。

    商俞心里登时又不是那么畅快,拿过她盘里的虾,替她剥好码在空碗里。然而商俞出生头一回做替人剥虾的活儿,修长匀称的手如同打结似的,一只虾勉勉强强剥完,孟朝茉那边自食其力已经拆吃入腹三只。

    还干脆跟他说:“你不用帮我剥,我自己来。”

    商俞动作一滞,复又继续,顺便给自己找台阶:“我吃好了,反正也闲着。”

    不料孟朝茉紧接回:“要不你先回去吧?我们住的地方离这儿就隔了一条街。你应该还记得路吧。”

    两人是步行而来。

    商俞自然记得清晰。

    但,要他先回去,难免有种四下岑寂,万事落空的钝痛感,他的虾剥了一半,一时没了动作。

    孟朝茉坐在他对面,也是察觉他坐塑料椅子不舒坦,并不像在某些高档餐厅那样放松自在,甭管是招牌烤串还是清汤面,都粗略吃几口便不再动筷。

    打小口味娇气、挑剔惯,要他一时适应也不大可能。让他在这等她、备受味道熏扰,着实不大厚道,所以才干脆提出让他先行回去。

    不料商俞面色霜重,被击中似的惨白。

    孟朝茉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但对方也只是捏紧了玻璃杯壁,侧颌生冷,辨不清情绪的语气:“大晚上让你一个人回家也太不合适。”

    但从这刻起,这顿晚饭便不再有原先的融洽。

    孟朝茉草草结尾,擦完嘴拭净手起身说:“我好了,我们回去吧。”仿佛生怕他多等半刻会不耐。

    归家途中,人行道绿植葳蕤,而现在正逢春夏交接之际,路边白日匿迹的蚊子全在这时候跑出来收过路费。

    逮着裸露手臂或脚踝则是一口。

    商俞自从烧烤店出来,单手抄在裤袋,周身低气压萦绕,直到孟朝茉抬手挥蚊子,他才或冷或淡开腔:“我去买驱蚊液。”

    说完进了路旁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孟朝茉挂在嗓子眼的“不用”还是没说出口。两人今晚的晚餐因她那句让他先回去的话而意兴阑珊,她总不好再说这种过于生分的话。

    毕竟说了可以做朋友,过分推拒反而显得不太坦荡。于是也就随他去。

    然而驱蚊液买来,孟朝茉也未用上。

    因着到后来才发觉,那群蚊子实则是奔着商俞去的。他手背被叮咬后,浮起的红肿有半个硬币大小。

    尽管如此。

    商俞半点儿也不肯用那瓶驱蚊液。

    甚至在孟朝茉开锁进门之前,把未拆的驱蚊液递给她,“我不在了,蚊子总会咬你。”

    用的那只右手,被叮有足足三下。

    白皙手背挂着并不美观的小红肿。

    简直惨不忍睹,孟朝茉怎可能还收得下。然而为了不让拒绝过于生硬,于是用一种调侃的语调说:“你自个儿留着用,你比我娇气多了好吧。今晚我可算又领会了一次。”

    哪曾料商俞今晚在烤串店起身那刻,垂眸瞥见他自己面前几乎没动筷的食物,就已自我意识到这点。所以后来宁被蚊子咬也不肯用驱蚊液。

    此时被孟朝茉直言判“娇”。

    整个人一下子羞赧。

    闷顿的声儿:“我不会了。”

    夜空幽软的眸色凝紧她试图挽尊,“今晚是例外,我喝了酒所以胃口不大好。”

    商俞乍然这般模样,反倒令孟朝茉不知所措。

    别说早在恋爱期间,她就已经适应两人偶尔天南地北的口味习惯;单拿现在来说,两人不再是一日三餐四季的生活关系,她则更不用在意这些了。

    于是忙宽慰:“这,每个人从小的饮食习惯肯定会有差距,没必要你就非得吃得下路边摊。我不介意这些的。”

    话音刚落。

    猛地,一阵力道掼向她,瞬间将她后抵在未来得及推开的门上,耳边紧接是沉郁喑哑的阴风:“孟朝茉,你就不能在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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