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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三 浴血阙客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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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六,你还有脸笑话我?”

    听到庄老六对自己的嘲笑,曹顺立即就不乐意了,起身指着庄老六的刀疤脸,大声回怼。

    “你看看你自己!一条大疤瘌,从脑瓜们儿一直到下嘴唇,跟特么一条大蜈蚣趴脸上似的!”

    庄老六也不恼,呵呵一笑,优哉游哉。

    “俺这叫荣耀勋章,顺眼着哩,要不然,俺家翠翠也不能跟了俺。倒是你,一双小老鼠眼,能看清东西不,还有……”

    说着,庄老六斜眼瞧了一眼曹顺大腿根的位置。

    “你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咋就没人给你说门亲呢?是不是去年蛮子那一箭,断了你老曹家香火啦?”

    曹顺被庄老六怼得,脸涨得通红。叫骂着就向庄老六扑了上去。

    “庄疤瘌!老子跟你拼了!”

    庄老六也是毫不畏惧,立即起身相迎。

    “小老鼠眼睛,俺怕会怕你!”

    两人瞬间就扭打在了一起,拳打脚踢,你来我往。

    见俩人打起来了,不仅没有人上前劝阻,在场所有人竟然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纷纷起身,在一旁加油助威。

    洞内压抑的气氛一扫而空。

    叫骂声,助威声,叫好声此起彼伏。

    两人打得难解难分,其他人看得晶晶有味,大家已暂时忘记了洞外那漫山遍野的东夷蛮兵。

    谷令君坐在火堆旁,看着眼前这嘈杂的场面,心里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正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战场之上,士兵的身体和心理状况,需要将领实时关注。

    能否打胜仗,兵员的数量,武器的先进程度,以及参战士兵们是否拥有坚定的必胜信念,都是重要因素,缺一不可。

    适当的发泄情绪,缓解战场上军卒的心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军卒们稳定战斗力。

    两人的斗殴,持续的时间不长。

    当曹顺顶着两个熊猫眼,骂骂咧咧的坐回火堆旁之时,谁胜谁负,自然不言而喻。

    输了是输了,可是曹顺依旧不服气,指着对面的庄老六不依不饶。

    “老子不服,今天没吃饱,等咱们回大营之后再战!”

    庄老六虽然胜了,但也不是毫发无损,左脸红肿,必然是曹顺的重拳所致。

    面对曹顺的约战,庄老六也不甘示弱,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恶狠狠的回瞪曹顺。

    “呸!俺等着你!”

    “谁不去谁是这个!”

    曹顺双手比出一个王八爬的手势,一脸怒不可遏。

    “俺会怕你这个小老鼠眼睛?哼,笑话!”

    “刀疤脸!”

    “小老鼠眼!”

    ……

    两人的架,的确是不打了,但骂战,却一直在继续。

    直至谷令君实在看不下去了,出口制止,方才结束。

    其实,两人之所以会整这么一出耍猴般的闹剧,完全是为了配合谷令君,活跃气氛。

    庄老六和曹顺都是同一年从军的老卒,又是同乡。

    他们都是谷令君一手提拔起来的,并且还是谷将军的亲卫队成员。

    所以,他们最了解自家的头儿,想要什么。

    当然,俩人打架,也并不是演戏。

    拳脚比武,受点皮外伤,对于他们这些老卒来说,就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不算什么。

    经庄老六和曹顺这么一闹,弥漫在大家心头的阴郁,也消散了大部。

    谷令君趁热打铁,下达了后半夜突围的命令。

    时至丑正。

    天空中风雪依旧,凌冽的西风,呜呜作响。

    漆黑的山林里,影影绰绰,摇摇晃晃,如同置身于地狱之中,周围万鬼咆哮。

    马三,出现在山崖之下的巨石旁,借着雪光,左顾右盼,鬼鬼祟祟。

    观察了良久,发现周围没有异常,马三从巨石上抓了一把雪,团成团,丢入了隐藏在灌木丛后的山洞中。

    不多时,一个个人影,开是从洞中鱼贯而出。

    很快,在巨石之下,便聚集了十九个壮实的身影。

    众人没有多做停留,借着风雪的掩护,迅速消失在了漆黑的山林之中。

    ……

    阙客山下,东夷族大营,依旧灯火通明。

    中军大帐之内,托木里、阿里甫,以及其他三名铁勒部的万夫长,外加阿尔斯楞,托雷特木尔,还有三名狼骑千夫长,全部到齐。

    让这些,东夷伐褚先锋军的高级将领们,这么晚都不得休息,原因是,一个失踪的狼骑百夫长。

    最早得到消息的,便是阿尔斯楞。

    而回到东夷大营报信的,不是人,而是乌兰巴尔思的坐骑,一只荒狼。

    这事,得说是谷令君和他手下的小队,办事不牢。

    他们的确重伤俘虏了乌兰巴尔思,可却忽略了人家的坐骑。

    当他们想到对方的坐骑之时,乌兰巴尔思的那只荒狼,早就已经跑得不见狼影了。

    谷令君等人,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也没太当回事。

    他们认为,一只畜生而已,跑了就跑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

    哪成想,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畜生。

    荒狼,本就是万古里荒原上,凶名赫赫的野兽。以凶残,狡猾,群居,且战斗力强悍而闻名天下。

    当然,荒狼最强大的地方,并不在于以上这些。

    它们最强大的,是智慧。

    一头成年的荒狼,智力水平,相等于人类五岁孩童。

    正是因为如此,荒狼族群之中,才会频频进化出妖兽。

    其中最著名的,便是狼王顿哲,一只领悟了一种神通的强大妖兽。

    狼骑的坐骑是荒狼,但狼骑的荒狼,却与纯野生的荒狼不同。

    东夷勇士被选中成为狼骑之中的一员,第一步,并不是去参加战斗,而是训狼。

    准狼骑,会得到一只幼小的荒狼崽子,作为伙伴。

    接下来,荒狼崽子需要与准狼骑在一起,接受至少三年以上的魔鬼式训练。然后,两者才可以成为正式的狼骑。

    被人类驯化之后的荒狼,凶悍程度,可能比那些野生的,要稍差一些。

    但是智力,绝对可以碾压野生荒狼。

    尤其是狼骑千夫长们的荒狼,甚至都是可以使用天地元气的妖兽!

    没有第一时间杀死乌兰巴尔思的坐骑,是谷令君和他麾下那一队尖哨,此行犯下的最大错误。

    不断有蛮兵的千夫长,进入中军大帐之中汇报情况。

    一万多人的搜索队,外加一千名精锐狼骑,让整个阙客山鸡犬不宁。

    几个时辰地毯式的搜索,让进山的蛮兵收获颇丰。

    单单是逃入山中避难的褚地百姓,就抓到了八千余人。

    但大帐之中,东夷先锋军的所有高级将领,却没人高兴得起来。

    到了现在,乌兰巴尔思,依旧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只能有一个可能。

    人已经不在山上了。

    再联想白天的那场大火,在场所有人,其实早已经在心里下了定论。

    天可汗的外甥,必定是被褚人俘虏了。

    至于为什么是被俘虏,而不是战死。

    这其中道理很简单,褚人计算军功,凭的是东夷蛮子的耳环。

    根据这些耳环的材质和样式,便可以判断被他们杀死的东夷武士的身份。

    所以,如果乌兰巴尔思战死,那么褚人军卒,只会取走他的耳环,至多再扒下他的铠甲。

    毕竟,狼骑战甲是一件难得的宝贝,价值不菲。

    至于连同乌兰巴尔思的尸体一同带走,是绝对不会的。

    因为没用,也实在没那个必要。

    一个王庭荀贵被俘,对于整个东夷先锋军来说,都不是小事。

    当然,在这座中军大帐之内,真正关心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不超过两人。

    至于其他的蛮兵将领,说白了,他们更加希望乌兰巴尔思战死。

    原因无他,他们不想因为一个被俘的王庭荀贵少年,而影响了整个战局走向。

    但想归想,却没人敢直接表达出来。

    因为那两个在乎乌兰巴尔思安全的人,其中一个,叫做阿尔斯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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