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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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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黑风高,灰烬洋洋洒洒从张海桐唇边滚落,像一场小小的雪崩。轻飘飘的轰轰烈烈。

    寻常人白天赶路,不正经的人夜里赶路。

    戏班子赶着骡子从不远处的林子里钻出来,走上了官道。

    这些人风尘仆仆,身上的土腥味却渐渐淡了。懂行的人只看一眼就知道这群人已经从土里刨出来东西,并且可能已经出手了。

    他们这样的野班子没有固定盘口,也不是谁的手下,要出货只能打散了一点点出,免得遭人嫉恨。

    这个时候华人可能会黑吃黑,比的是各凭本事。因为江湖上混,有山头的对没山头的恶意最大。

    这种野班子没被灭,大多也是因为他们这种人掏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一般真正有本事有眼光的大户不会看上他们手头的货。

    但洋人能体会到冥器之名贵的,就很愿意出钱买。

    毕竟他们虽然识货,却没有这片土地上最懂行的那批人识货。

    虽然也会黑吃黑,但洋人的脑子有时候没有华人的脑子折腾人。碰见事他们还能想法子跑。

    不然那些洋鬼子和小日本也不会雇佣华人来管理华人。

    往往自己人最知道怎么捅刀最疼。

    这群人刚走到正道上没多久,巨大的爆炸声从山梁上传来。

    官道和爆炸的地方隔着一片不大不小的山坡,山坡上树木稀稀拉拉的,并不茂盛。但现在是傍晚,看着就比较密了。

    班主走南闯北多年,听到这声爆炸立刻不敢走了,想要进更下面的林子躲躲。

    戏班子里眼睛比较毒的旦角小喊一声,说:“班主你瞧,那儿有个人滚下来了。”

    这个旦角眼神练的特别狠,就像夜里的黄皮子,十分尖锐。他在地里看中的东西,一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班主有些犹豫,显然在权衡利弊。那旦角立刻提议:“我带一个灵活的人过去,班主你带着人先跑。若是出了事,我一个人担着。但这东西可就?”

    野班子的规矩,谁涉险,谁拿大头。分出去的零头算这人的“赏”。

    一谈妥当,旦角立刻挑了一个丑角往山坡林子里摸过去。班主也不犹豫,带着人停都不带停的往反方向的林子里钻。

    两人好容易摸上去,就看见仰面躺在林子里的一个青年。

    他浑身都是血,一张白的发青的脸被头上流下来的血糊了一大半。只能勉强看清是个人样儿,还没破相。

    衣服也看不出颜色了,背上的布料全是口子,里面好几块弹片。

    那旦角飞快把张海桐浑身扫了一遍,手也过了一遍,发现这家伙除了身上没抽完的烟最贵以外,分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他立刻骂了一句晦气。

    丑角却摸到张海桐的右手,诶了一声,把那只手举到旦角眼前。

    旦角应该有些阅历,知道土夫子这一行里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广大的,无非四个。分别是:搬山、卸岭、发丘、摸金。

    这个人的右手如此形状,分明练的是发丘指。

    这种本事一般不外传。不是这个组织的人除非有大机遇,否则这辈子都不会有练发丘指的机会。

    就算运气好得到了方法,也未必能练上。要么是年纪大了,要么就是练坏了。失败了都算好结果,要是练的手废了,那才是悔不当初。

    由此可见一个会发丘指的人有多贵,这意味着有这个人存在,此行就算不丰收,也不会太差。

    收益也伴随着风险。也意味着这种人不会轻易下地,一旦下地,必然是大墓。

    旦角原本以为这都是传说,如今真看见了,立刻不敢耽搁。

    他让丑角把人放在自己背上,立刻背着张海桐跑出林子,蹭的一下蹿进班主消失的灌木之中。

    就是这一背,旦角才发现这个人身体格外的软。这种软不是女人那种与生俱来的柔软,某种意义来说,比那个还要软点。

    仿佛这个人对于浑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经浑然天成,对整具身体的控制度绝对高的可怕。

    旦角虽然本职是盗墓,但也确实对唱戏有点热爱。他第一想法是,这下子省事儿了,这人要是唱乾旦,什么练功夫的事儿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儿和声音怎么样。要是都还好,放在寻常戏班都算捡到宝了。

    何况他们这野班子还有副业呢!

    ……

    正是偷了这么个大活人出去,旦角还不清楚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张启山的人把这附近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结果愣是没找到人。

    再往前面走,那可就出了张启山势力范围能波及的最大范围了,张副官也鞭长莫及。

    而且这次搜查如此声势浩大,也是为了给南京方面一个态度。

    我们长沙这里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尽心尽力。但是凶手跑了,我们也没法子,你们自己看怎么办吧。

    这事儿就这么结束了,也只能这么结束了。再多点动作就会露出马脚,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演戏也要有个度,不能招人烦。

    野班子偷了这么个“宝贝”,又大概知道了长沙城的动作,因此不敢再走官道,一直走小路翻山越岭。

    戏班子里的人随便把张海桐背上的伤处理了,倒上烧酒消毒,而后直接敷药。最后用布条裹起来。

    这种方法虽然粗糙,但已经是野外最好的处理办法了。

    旦角看见他身上的纹身,更觉得这人有大本事。

    等这人清醒过来能走动了,班主和旦角才发现这小子有点怪。平时没事只知道发呆,要不就捧着他们的戏文书看。

    你跟他讲话,他也只会简单的应答。问他一些事,他就不说话了。

    安静的有点过分了

    那之后班主就造了一份契书,说张海桐出身穷苦,他爹娘死的惨,身上还没钱。

    为了让父母入土为安,所以卖身换钱以全孝道。自己看他可怜花了多少钱才买过来,还按了手印。

    那手印是张海桐昏迷的时候班主自己用他的手盖的。

    班主察觉到青年看自己的眼神有点奇怪,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还真信了。

    就跟小徐哄张海桐当朋友一样简单。

    野班子本来就在山里走动,在到达浙江之前,这些人凭借张海桐得了不少东西。

    大概真看中他的本领,拿到钱之后用他那份钱给人买药。

    至于为什么不进城医治,纯粹是因为这些人去探路的时候,发现张海桐是个通缉犯!

    野班子出货很谨慎,真正进行交易之前都会派人进附近城镇的盘口打听价格、探探虚实。

    这一探,才发现这事。虽然通缉令上的人物画的很抽象,但人家明确说了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发生了爆炸事件,有人刺杀莫云高。

    虽然他们不清楚这人叫什么,但看着通缉令上的那些信息,摆明了就是说他们捡回来的人。

    班主只觉得天都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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