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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借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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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十月,碧空澄澈如洗,阳光柔和温暖。

    清爽的风扑在脸上,带来一些淡淡的花香和一股若有似无的成熟和萧瑟交织的气息。

    “妈,真的要回去啊?再住几天呗。”

    晚上,一家人坐在餐桌前吃饭的时候丈母娘突然提出要回家的意愿。

    张凡歌和秦淮茹自然开口挽留,一是习惯了身边有个长辈操持,二来他们心里到底还是没有做好独自面对带孩子的准备。

    三嘛,嗐~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相处了几个月,感情自然升温,第一时间可不是那么容易接受分别。

    只见丈母娘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和小两口解释道:

    “住了几个月了,家里马上也要忙起来了,我得回去看着点。”

    虽然这几个月的生活确实让她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那种享受,可她清楚,这里再好也不是家。

    心里没有根,就不是归宿,时间久了就开始盼望着那种扎实的感觉。

    所以她有些想家了。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狗窝并不是安慰,而是一种慰籍。

    张凡歌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看来老太太这是想家了啊。

    得,那就别难捻老太太了,想家了就给送回去吧。

    不然留着留着再给留出来心病就不美了。

    “行嘞妈,我明儿一早送您回去。”

    秦淮茹见状也没再说什么。

    她早就知道自家老娘不可能一直待在这儿的。

    这里是闺女家,在这个时代,闺女家,不算自己家。

    只要有张凡歌在,她住再久也是个客,住这几个月对她来讲已经够久了。

    终究是要回家的。

    秦淮茹能理解,可心里终究还是不舍。

    次日。

    又是一个艳阳天。

    吃过早饭没有多做停留,张凡歌拎着大包小包的带着丈母娘上了巷口的牛车往乡下赶去。

    秦淮茹本也想跟着回乡下看看,可是丈母娘不让,说孩子太小了,还是别折腾了,等再长长再说吧。

    无奈,秦淮茹也只能不舍得把两人送上牛车目送着牛车远去才叹出一口气转身回家。

    自家老娘在自己身边待了几个月让秦淮茹再次找到了还没嫁过来时那种赖在老娘身前的感觉。

    可现在自家老娘突然这么一走,秦淮茹心里还真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唉!乖儿子,姥姥回家喽,咱们过年再回去看她好不好?什么?好啊?嘿嘿,那就听你的。”

    艳阳高照,秋风徐徐。

    树叶被吹的沙沙作响,空气中弥漫着麦谷成熟的清香。

    放眼望去,道路两旁的麦田宛如金色海浪般挂着沉甸甸的麦穗随着微风轻轻摇曳,涌起一层又一层的金色涟漪。

    “上次来时麦子是黄的,现在回去了麦子还是黄的。”

    张凡歌躺在牛车上枕着胳膊看着湛蓝的天空在心里好笑的感慨道。

    不过这次回去的时间对他来说倒是挺友好。

    因为这茬麦子还需要几天时间才开始割。

    上次他就没摊上,这次又给他躲过去了。

    嘿,看来他天生就没有出苦力的命啊。

    啧啧。

    路上挺无聊,一路上丈母娘也没有聊天的心思。

    眼神里满是归心似箭的期盼望着前面的道路,仿佛下一个转弯处就是村口那条路一般。

    张凡歌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老太太也真是的。

    算了,随她吧。

    不管丈母娘,张凡歌这么枕着胳膊闭上了眼睛假寐起来。

    吹着芬香的微风,听着沙沙的树叶,感受着懒洋洋的阳光,伴随着一晃一晃的牛车。

    慢慢,慢慢,张凡歌就这么不自觉的睡了过去。

    不知许久。

    迷迷糊糊中张凡歌感觉到有人在推自己这才迷茫的睁开了眼。

    “鸽子,鸽子,醒醒啦,马上到家啦。”

    听到丈母娘说到家了张凡歌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睡着了。

    哈啊~都怪这天太舒服了。

    牛车没在张凡歌小院停而是直直的进了秦家庄。

    让车停在村口,张凡歌把带来的大包小包都弄下来给牛车师傅结了钱让牛车师傅先去小院那等着。

    随后娘俩一人拎着两个袋子就这么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离开了几个月的村子。

    走在路上,才刚走了俩胡同,迎面就碰到了村里闲着没事儿聚一堆聊天的老娘们儿。

    嘿,本来还小腿嘚吧嘚倒腾的飞快想要回家的丈母娘突然就拐了个弯直奔这群老娘们儿而去。

    张凡歌见状也不禁哭笑不得的拍了下脑门,心想着

    毕竟这老太太离开了几个月将近半年的时间,现在见着了平日里的好姐妹估计是想过去“叙叙旧”吧。

    比如讲一下城里都是什么样啊,平时吃的和农村有啥不一样啊,有没有去商场逛逛啊等等等等。。

    不过等他也追过去的时候他的想法一下就改变了。

    浅了,他的想法浅了。

    这老太太是过来显摆来了,但又不是单纯的过来显摆来的。

    目的嘛,一是为了让她们看看自己过的挺舒服省的回头她们在村里瞎咧咧。

    二嘛,过来变相的在村里给自己家提些地位。

    没错,提升地位。

    农村人朴素是朴素,但不一定纯良,其中最大的毛病就是惯会“先敬罗裳后敬人”。

    村里最穷的往往总是最容易受欺负的,尽管他并没得罪过你。

    而那些家里条件好的往往是最受尊敬的,尽管他并没帮助过你。

    普通人天生心里畏权贵,没办法,言传身教一代代传下来的。

    所以才有这老太太刚刚这么一出。

    嘿,这小老太太,到底姜是老的辣啊。

    许久。

    “回头再聊。”

    “行,回见~”

    等娘俩走远后,本来还算安静的场面嗡一下就炸开来。

    “乖乖,山儿他娘进城了几个月胖了起码得十几斤吧。”

    “何止啊,你看她穿的那衣服了没?那滑溜的程度一看就是绸缎做的。”

    “本以为把她接进城是帮闺女看孩子吃苦去了,没成想是去享福去了,嘿。”

    “闺女嫁了个有本事的自家也能沾沾光啊。”

    “你们说。。。”

    毫无疑问,日子过得好不好身上的肉是不会说谎的。

    之前总说秦家女婿有本事有本事,但嘴上说的东西总归没有什么概念啊。

    他们真正见识到的一次还是结婚时和回娘家时骑的一辆自行车。

    可谁知道是不是借来的呢。

    现在好了,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比长胖更有说服力的了。

    秦母的目的和心思也算是达成了。

    以后谁家敢找她家麻烦都得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惹的起她家背后的女婿。

    这给秦家无形的增加了一层威慑力。

    这老太太,心眼不比张凡歌差多少,借势算是让她玩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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