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科幻小说 > 惊喜八零李小烽林秀英 > 第一百三十六章 学了我的枪法,他会敬我如神!(二)(第一更)

第一百三十六章 学了我的枪法,他会敬我如神!(二)(第一更)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行哥,你安排。”

    “我就是你手底下的兵,你说往哪儿打咱就往哪儿打!”

    小胖拍着胸脯道。

    李小烽微微一笑,感慨的拍了拍小胖的肩膀。

    上辈子自己窝窝囊囊了一辈子,走到哪里都被被宰在背后说闲话,戳脊梁骨,别说尊重自己了,就是愿意抬起眼皮高看自己一眼的人都没一个。

    现在重活一世,有这么个愿意百分百信赖自己,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好兄弟,颇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走吧,去荒坟地。”

    略微定了定神后,李小烽就带着小胖,一道烟直奔山下。

    老秦叔家的荒坟地,说是坟地,其实就是一块儿不知道存在了多少年的枯冢。

    这块儿坟地面积可不小,最少也有十来亩,据隔壁屯儿懂风水的胡老爹所说,这应该是以前达官贵人的墓葬群,可惜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如今早就连块儿碑都没剩了。

    穿过老秦叔家的苞米地,李小烽扒拉开足有一人高的荒草丛,小心翼翼的往坟地后头走去。

    这块儿坟地上到处都是盗洞、獾洞、兔子洞,再加上荒草茂盛,一不留神就会陷进去,轻则摔个大跟头,重了崴脚崴腿都不是没有可能。

    好在这里灯笼果不少,没往里头走多远就顺利找到了,三下五除二薅了老大一捆后,俩人就赶紧缩头缩脑的退了出来。

    “妈的,这外头晴天郎朗的,里头咋那么阴森。”

    “别给粘上不干净的东西了。”

    小胖嘟囔了几句,二话不说就拉着李小烽哐哐哐磕起了头。

    “细伢子在上,我兄弟两个就薅点儿野草用用,没别的心思,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哈~”

    细伢子,就是林区人对“婴灵”的俗称。

    这年头重男轻女思想还比较严重,不少人家里生了女娃子,或是养不起,或是不想要,一般都会丢到这片儿荒坟地来。

    作为一名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李小烽原本对这些是不屑一顾的,可一想到自己重生这事儿,顿时心里也犯了怵,赶紧就跟着小胖一起磕了几个头。

    做完这一切后,俩人也没敢停留,三步并作两步的下了山。

    临走时,李小烽走在小胖后头,下意识的回头往后看了一眼。

    但见那茂密的荒草丛中,正有一抹灰黄色一闪而过,跟道闪电似的,速度快的惊人。

    饶是他这个久经沙场,目光如炬的老猎手,居然也没能看清楚那是个什么东西。

    “大黄皮子?”

    “还是蜜狗子?”

    李小烽沉吟一声,没敢追过去。

    这地方邪乎,最好还是别动刀枪了,免得真如小胖所说,给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

    ……

    下了山,正好是吃晌午饭的时候。

    小胖把灯笼果和沿路薅来的青草一起堆到了李小烽家的院子里,正准备回去,却被李小烽给叫住了。

    “今儿到我家吃饭吧。”

    “进山训练消耗太大,你家那清汤寡水的,养不住你这么大个后生。”

    “要是还天天吃苞米糊糊,你进山会晕倒的。”

    李小烽拍了拍小胖的肚子,笑着道。

    “就是,就搁我家吃饭呗。”

    “我给你俩整猪肉炖粉条子。”

    “晚了你再赔你哥喝两盅,高兴高兴。”

    英子刚喂完小狗,从后院儿出来听见俩人说话后,也是很懂事的开口挽留道。

    “行。”

    “那我回家跟我爸妈说一声,一会儿就过来。”

    小胖也不是个见外的人,直接就一口应了下来。

    好兄弟不扯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你留我,我真留,你喊我吃,我真吃,你需要帮忙,那我也真帮。

    ……

    送走小胖后,李小烽先回堂屋放了五六半,而后换了身干净衣服,这才进了灶房。

    “那小狗在咱家还适应不?”

    李小烽挽起袖子,一边洗菜,一边朝英子问道。

    这两天太忙了,小黄狗从小胖家捉回来以后,他还没来得及去看过,一直都是英子在照看。

    “你还真别说。”

    “那小狗可乖了,一点儿不认生,熟悉了半天后,当天晚上就开始蹲家门口看门儿了。”

    “最神奇的是,它虽然没见过爸妈、哥哥嫂子,但居然知道那是咱家人,搁老远就在使劲儿摇尾巴了。”

    “别人就不行,一靠近咱家院子门儿,那小家伙就开始龇牙咧嘴的叫起来了,凶得很嘞!把我吓一跳!”

    英子撩了撩额头的碎发,一边切菜,一边兴致勃勃的和李小烽讲了起来。

    李小烽瞅了眼紧闭的大门,那嘴角高兴的跟ak似的,压都压不住。

    要知道,狗子分辨人,通常都是以嗅觉为主,视觉为辅。

    这小狗能隔着那么老远就闻出来爸妈身上的味儿,还能成功分辨出来者是不是自家人,这说明了啥?

    说明这小狗的嗅觉不是一般的灵敏!绝对是风踪狗!

    也就是后世所谓的嗅觉猎犬,低头香。

    当然,这也归功于他家房子地理位置偏低,很容易形成进门风的原因。

    “不愧是旺财的后代!”

    “这基因,真的太优秀了,将来成长起来,绝对是比旺财还要厉害的好猎狗!”

    李小烽一边洗菜,一边在心里默默的感慨了一句。

    就这嗅觉,就远不是一般猎狗能比的

    小胖家这可真是土狗窝里生出来了三只金凤凰,连最小的这只天赋都这么高,其余那两个会有多厉害,他都不敢想了。

    “还有,追风和棒槌跟小狗相处的也很好,没有你让我注意的抢食、护食的事儿发生。”

    “就是追风老爱欺负那小狗,经常围着小狗跑来跑去的,还会把小狗扒拉到地上。”

    “我制止它它也不听,还背着我去咬小狗的耳朵、脖子。”

    “那小狗也是,被欺负了不知道躲开,还贱嗖嗖的一直去找追风。”

    说到这里,英子就有些不高兴了,嘟着嘴让李小烽多管管。

    然而她话还没说完,一双大手就从后方悄无声息的袭来,精准无误的覆盖在了她的身上。

    “哎呀!”

    “你干嘛?”

    英子惊叫一声,险些把菜刀给丢出去,脸嗖的一声就红到了脖子跟,恨恨的跺了跺脚,咬着嘴唇拿胳膊肘轻轻杵了杵身后的李小烽。

    “追风那是把它当自个儿儿子了,在教它狩猎技巧呢~”

    “咬耳朵,那是捉野猪时候用的,扒拉小狗,那是在教它怎么打架。”

    李小烽凑过来,把头轻轻搁在英子的肩膀上,贪婪的嗅着英子发丝的清香,轻声解释道。

    “不过现在嘛~”

    “我也教你点儿技巧,跟你打打架~”

    李小烽嘿嘿一笑,随即手上骤然发力。

    随着英子的一声惊叫,一个滚烫的东西,也凶蛮的抵在了她的后方!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