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2章 解除认主
“婉嫣,小婉嫣。”
有人拍我的脸生生把我拍醒了。
我迷迷糊糊一睁开眼,便被捂住了嘴。
是林焰那厮,久违了。
从前在天凯派修炼时,虽然师父明令严禁我与魔尊林焰交往,可我私底下其实也不抗拒他,相反的,虽只见过几次面,却私交甚好。
后来经过那次魔族攻打冥界后,我对他的种种行为是心生厌恶,避之若鹜。
再到他对林天佑下至阳之毒,我已然对此人起了赶尽杀绝之心。
今夜林天佑带着我宿在李六村的一家客栈,一人一间厢房。
且不说冥王神力如何高强,就说我自己如今的灵力,亦是能与神级媲美,魔尊一但有所靠近,定是能察觉。
可现下林焰轻易能避开我与林天佑的警惕,直接近我的身,委实不可思议,想来他的法力又精进了。
我不假思索,抬腿当胸一脚过去,他措手不及命中一记,我随即第二脚直接向着他的命根子踢去,这次他已有所防备,抓住我的脚腕不让动弹。
我们动静如此之大,林天佑瞬间感应,移形换影术从床顶降下,一看林焰正捉住我裸露的脚,直接炸裂,扫堂腿一出把林焰踢出床榻,生生摔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咳咳……小婉嫣真狠心,当初收了我的定情信物镇魂玉,如今却翻脸不认人,叫人心寒。”
林焰被踢得咳出两口血,手摸着胸口,却仍笑着说这番话。
林天佑哪里听得了我与别人有染的这种糊涂话,掌心一变,镇魂玉随即出现在他手中,连清玉亦显身跪于他身前。
只见林天佑以掌心抵在清玉额前,口中喃喃念咒,认主印记显现空中,林天佑再度掐诀,印记破碎。
顷刻间,我已感受不到与清玉的联系。从未有听说过认主的神器可解除关系,这冥王尊上的法力强大到一手可遮三界的天,委实名不虚传。
解除认主后,镇魂玉直接被林天佑粗鲁地扔回林焰脚边。
“二叔,你还未认识李婉嫣之前,我已是看上她了。”林焰看着林天佑的表情非常不屑。
林天佑气极了,立马宣示主权,“她是我的女人,你敢打她的主意我便让你灰飞烟灭”
“二叔?”我诧异地发出灵魂拷问。
“小婉嫣,你有所不知,冥王他是我二叔,先尊魔的亲弟弟。”林焰嫌弃地解释。
苍天在上啊!我是知晓了多惊天地泣鬼神的三界秘密啊!
不过也是啊,他们都姓林,原来本是一家啊!
“冥界与魔族向来水火不容,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血浓于水在我这更是狗屁不通,不用攀关系。”林天佑一边说,一边向着地上的林焰发起进攻。
林焰反应极快,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翻身而起,直扑窗边飞身而下。林天佑亦追其而去,压根不会放过他。
一顿操作猛如虎,房中又恢复安静。
我不放心亦翻窗追下去,只为二人三更半夜在大街上激烈交锋,虽家家户户大门紧闭,路上亦没什么行人,可他们互相以神力斗法,时而飞檐走壁,时而遁地飞天,仍激出无数火花,场面无法控制。
打更的与衙门巡逻的,见其状皆是吓得不轻,以为遇见什么妖魔鬼怪相斗,遂一边走一边摔地逃之夭夭。
不疑有他,我立马召唤出凤凰涅槃剑加入混战,帮着林天佑对付林焰。
我们合二人之力逼得林焰节节败退,他临逃走时撂下狠话:“二叔,冥界我势在必得,李婉嫣我更是志在必得。”
林焰挑衅的话语刚出,已遁地而去。
讨厌鬼来得无缘无故,走得也莫名其妙。
当一切沉静了,林天佑立马转过身,抓起我手中的凤凰涅槃剑仔细瞧了又瞧。
想到刚才他没经我的同意便把我与镇魂玉的认主关系解除了,非常害怕重复上演,立马夺回神剑收回虚空。
“你别打凤凰涅槃剑的主意,它是我的佩剑,经过这么多年以来,我与此剑已是配合的天衣无缝,已是与我并肩作战的战友。”我严肃地警告他。
“定情信物?”
“什么定情信物?”他问得什么混账话。
“镇魂玉。”
“是林焰那厮纠缠上我,要与我相交好友,镇魂玉只是信物。”
“李婉嫣,方天泽没教好你吗?男女大防懂不懂?看不出你交友如此随便。”
“当年的我就一修仙废柴,而林焰的法力远远在我之上,不敢反抗。”
“那凤凰涅槃剑是定情信物了?与九龙天一剑刚好相配?”我真是被他气笑了,“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不是的话我就让它继续涅槃。是的话我就让它原地灭绝。”
这疯子的心情真是五时花六时变,与他相处,感觉一天能变换着过春夏秋冬所有季节。
为了能保下凤凰涅槃剑,我好言安抚他:“又怎么了?要不要我煮一顿饭替你解解酸,刚好现在手腕也痊愈了,可以大展厨艺,我先声明,我可是从来没有烹煮过食物孝敬我师父。”
我举起右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让他内疚内疚,再顺道表明我的师父可没有吃过我煮的东西。
看,几句话就奏效,那双英气的眼眸此刻看我的眼神犹如星空中璀璨的烟火,嘴角扬起了优美的弧度仿佛海边翻腾的浪花,他的忧郁在这一刻完全消散!
“以后只能为我一人洗手做羹汤,知道吗?”我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他永远霸王硬上弓,看似征求,实则从未问过我愿不愿意。
他要我承诺只为他一人。
“嫣儿,以后出门在外与我同一间房可好?”我知晓他是关心我的安危,便应下了。
“上次答应要传授功法与你,看来要尽快排上日程,等学成了,法力提升,便给我弃掉用剑的习惯。”
看,又来事了,简直是独断独裁的大坏蛋。
可他终于肯教习我术法,便万分激动答应他所有的无理要求。
现在回想,原来我已待在他身边也快两百多年了。
说长不长,说短却是一点儿也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