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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前往常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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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邺城的深秋有一丝寒意。

    秦风获得了甄家的支持,在邺城招兵。毕竟邺城是个大城市,人口比常山一个郡还多。

    冀州牧韩馥本来不愿意在这里招兵,但畏惧秦风的威名,也默许了征兵,但不超过三千。

    所以秦风很快就募集到了三千精兵。

    这一天。

    邺城外秦风军营,成了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三千兵马列成方阵,步兵在后,三百骑兵在前。

    秦风策马阵前,身边是赵云典韦等大将,面前是三千雄壮的战士。

    终于,在这乱世,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

    这批兵练的很好,他们都很是仰慕秦风,并且武力也很高,远超一般诸侯军队。

    要知道乱世的兵源是最良莠不齐的,还无法避免。

    诸侯组建一支精锐的军队,往往付出极大的代价。

    幸亏秦风有赵云这些大将猛将,他们很擅长带兵,就能做到精准招兵,从而组建一支超级潜力的精锐部队。

    “升主旗!”

    赵云激动的喊道。

    他们渴盼主公的队伍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

    并且也没想到,短短时间就招募了三千大军,比之前的兵力翻了一倍。

    现在赵云和徐晃他们都很兴奋。

    主旗徐徐升起,红色的旗帜,书写一个金色的大字,秦。

    各路诸侯的旗帜都不一样,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来了。

    “升军旗!”

    徐晃振奋的呼道。

    同样红色的旗帜,书写二个金色的大字,背嵬。

    这面旗帜所到之处,人们就知道秦风的背嵬军来了。

    秦风凌厉的目光看着完全属于自己的军队,将成为他争霸天下的核心嫡系力量登上历史的舞台。

    这一刻,对他来说何等重要?

    这军队是有超级潜力的,但练不好也是废。

    秦风来到点兵台,深秋的狂风吹起他红色的披风,也将他的话语,送到每一位战士的耳边。

    “参军为了什么?有人是为了吃饭,有人是为了升官发财,有人是远大的抱负。”

    “吃饭是人的基本需求,不用羞愧。”

    “但作为男儿,吃饱喝足后呢?”

    他的话语越加昂扬,“讨伐国贼只是开始,要让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亲人好友,让这全天下和你们一样的大众,过上幸福安宁的日子。”

    “就让我们在这里众志成城,历练你我,不再看到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不再遭受家破人亡的痛苦。”

    他的话变的铿锵有力,“抛弃以前的懦弱,在这里,站起来,成为顶天立地的汉子!”

    “当我们老去,我们可以无愧的对子孙后代说:我们并肩而战,重筑桑梓(家乡),守护家园!”

    秦风不是大政治家,他不会华丽的词汇,也没有晦涩的深沉。

    但每一句通俗的话语,却是说进了每一名士兵的心中。

    在这乱世,谁没有经历过妻离子散的痛快,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亲人在怀中无助的死去。

    在这乱世,普通人只有依附强者才能够生存。

    而秦风,会带领他们重筑桑梓,更加值得他们付出一切,生死相随。

    我们的主公,和其他强者不同。

    战士们心中的热血,渐渐沸腾,他们振臂呼道:“并肩而战,重筑桑梓!”

    赵云二人更是吼道:“为主公而战!”

    战士们声音直冲云霄,“为主公而战!”

    只见士兵们的忠诚度,刷火箭一样往上涨。

    难道这就是天生的领袖?

    四周路过的百姓听到后,无不感动的落泪,都说上报国家下安黎庶,谁又能犹如秦将军者?

    “秦将军仁德无双。”

    “秦将军义薄云天。”

    事迹不胫而走。

    秦风又开始说具体的军务,道:“我知道你们很多人不服气,为什么他们是骑兵,他们是亲卫队,你们就是普通步兵?”

    “老子在这里表个态,没有找关系,没有走后门,没有送礼,在老子的军队里,全凭实力说话。”

    “现在的位置只是暂时的,三个月新兵训练结束后,有一场比武。有实力的,何止当骑兵亲兵,老子还让他当军官,当将军。”

    士兵们瞪大了眼睛,是不是真的啊,这让他们充满了期待。

    ……

    很快来到了冬季,下雪了。

    再过三个月,就是诸侯会盟的时候。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训练场上悬挂着秦风亲自写的口号。

    他本人更是身先士卒,同样在雪地里摸爬滚打。

    和士兵们一起住,一起吃。

    城头上,韩馥军的士兵裹着棉袄麻木的看着,这些人该不会是疯子吧,至于这么卖命吗?

    时间匆匆流失。

    这一天到了大比的日子。

    秦风站在点将台上,经过层层比武考核,秦风如约,以能力提拔营将和各级军官。

    士兵们无不信服。

    大部分人没能成为军官,但并没有因此气馁,因为主公说了,以后还有机会,只要立功,就会被提拔。

    不用托关系,走后门,送礼。

    完全凭实力。

    经过这次大比,将士的士气再次暴涨。忠诚度也暴涨,完全为秦风卖命,这在古代真的很吓人。

    一方面是好的军规,一方面是秦风爱兵如子,同甘共苦,因此将士归心。

    赵云道:“主公,咱们什么时候去常山郡?”

    “好,今天就回去。”

    秦风遥望北边,常山郡才是他的地盘,第一个地盘。

    竖日。

    背嵬军整齐的方阵,等待统帅的到来。

    而秦风正在和甄姬道别。

    马车里,秦风却是身心俱疲,“宓儿,我感到好累。”

    甄宓捧起秦风的面庞,她岂能不知爱人这段时间的艰辛,没有谁能够真正做到和士兵们同甘共苦。

    而他做到了。

    因此,他也赢得了将士的爱戴。

    付出必有回报。

    “我的夫君必定得到世人的认同,他注定会成为这片古老大地上的英雄豪杰,我等着他,威震天下来娶我。”

    男孩和女孩的额头碰触在一起,感受着彼此传递的温暖。

    只有成为这天地间的豪雄,男孩才有资格迎娶女孩。

    因此天下已经大乱,必须拥有保护自己,保护一切的强大实力。

    在这初春的寒冷中,远方等待二人的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一定会镇压天下来娶你。”

    秦风在寒风中高举起手中的大枪。

    最后回望远处孤单的马车。

    遮天蔽日的狼尘,震天撼地的马蹄声。

    三千背嵬军,三千陷阵营,前往常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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