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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chapter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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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升中天, 天气越发燥热了起来,可这些农人似是不知热,乐乐呵呵地讲述着这两年来的际遇与变化, 直到家里小孩来喊他们来吃午饭,他们才想起时间已经上午了。

    “这小山村饭食简陋,各位老爷们若是不嫌弃, 可以去屋里坐坐,吃点东西。”和苏光说话的老农乃是顾家村的顾老八, 和村长他们是一辈的。

    “会不会太麻烦?”这贸然跑去别人家, 苏光也有些不好意思。可问题是他方才说了好些话, 现下口干舌燥的, 确实急需喝点水,而且,他还有些东西需要深入了解一下。

    比如, 去他们家看看。毕竟耳听为虚, 眼见为实。

    “不麻烦不麻烦。”顾老八连连摇头, 展现出农家人绝对的憨厚和热情好客。

    剩余众人也被乡邻邀请,几人推辞不过,对了个眼后, 约定好集合的时间和地点,便各自跟着回家去了。

    农家饭食简单, 都是些应季的果蔬,苏光渴得厉害,那一个凉水镇过的西瓜,几乎有大半都进了自己的肚子。

    等他回过神来,看着自己面前堆成山的西瓜皮,一阵尴尬。

    “哎, 哎呀,那个不好意思啊!”他很是窘迫地挠了挠头,“一时没忍住。”

    “没事儿没事儿,都是自家种的,不值钱。”顾老八乐呵呵地说。

    “自己家里种的?”苏光睁大了眼睛,这西瓜在上京都算个稀罕物,是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水果,他原本还以为是顾琬琰提前通知过他们,所以他们特意买来招待他的。

    “那咋不拿出去买,这西瓜皮薄壤红,水分充足,还又甜又脆,应该可以买个好价钱。”

    “哎,卖不了卖不了,这镇上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种,又不是个稀罕物,你说拉到县城府城去吧,路又远,来回一趟,劳心劳力还不一定卖的出去。不划算,不划算。”

    顾老八这话说的就有些凡尔赛了,苏光也没想到,他们上京富贵人家争抢之物,在这里居然不值钱。

    “那,你们这……”

    “玉米和土豆好了,来孩儿他爹,你让一下。”苏光话未说完,便被顾老八的儿媳妇给打断。

    可大个笸箩放在桌上,一股特殊的香气窜了出来,钻进了苏光的鼻头。他忍不住嗅了嗅,发现味道都是从那笸箩里面传出来的。

    “这是何物?”苏光指着那笸箩里长长的,包着叶子的,以及那圆滚滚,已经被蒸得爆开皮的东西问。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自己见多识广,阅历丰富,谁承想,如今到了这小山村,他竟成了一个啥都不认识的乡巴佬。

    “这是玉米和土豆,旁边这个红皮的是红薯。”顾老八已经见惯了外地人对这些东西的惊奇,所以对苏光的表情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说着,他拿起一个玉米,扒了皮递给苏光,“苏老爷尝尝,看看是否对你胃口。”

    饭菜苏光其实没吃几口,所以吃下一个玉米应该不成问题。

    盛情难却,苏光接过他手中的玉米,只是看看这黄灿灿,像牙齿一般整齐排列的物什,他一时不知该如何下嘴。

    恰巧顾老八的儿媳妇给自家的小儿子也剥了一个,看那小孩儿的吃法,他才没有做出干嚼玉米芯的尴尬举动。

    “这玉米啊,可是好东西。”顾老八边吃边说,“这玉米须和玉米皮可以煮水喝,老三媳妇说,这有……哦对,清热利胆的功效,玉米粒这个时节可以煮来吃,晒干后炒或者煮粥都可以,也能磨成面做玉米面窝窝头,玉米芯可以砸碎了用来喂猪,玉米叶子和玉米杆可以喂牛,可谓浑身都是宝啊。”

    顾老八也是真把苏光当成商人了,所以这会儿也是一个劲儿地给他推销,这再过一个月,玉米和土豆也可以收了,若是推销出去了,到时候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苏光连连点头,听着他对这些吃食一通介绍后,颇有些艰难的开口,“这些,也是你们说的老三媳妇儿弄来的?”

    “可不是,就连培育方法,也是她教的呢。”

    顾老八自顾自地说,苏光却一时心里不是滋味。吃完饭他赶去约定好的集合地点,发现同僚们皆是和他一样的表情。

    不可置信,却又无可奈何。。

    沈楠也是吃完饭才知道和萧锦帆他们同来的还有其他官员,原本她是打算再准备些饭食的,却被告知,他们已经在村民家里吃过了。

    民情已经体察过了,下午,沈楠和顾琬琰便带着他们去油坊那边转了一圈。

    之前因为资金和时间的限制,油坊使用了许多现代的技术和工业制品。但这一年多来,沈楠已经开始逐渐减少对其的使用和依赖,通过空间,用这个时代的技艺对其进行替代和改造。

    但纵使如此,有些核心的东西,还是这个时代的技艺无法造出来的。虽然这些核心的东西大部分都掩藏在内里,但保不齐就有人能看出来。

    怀着紧张的心情,沈楠带着他们巡视完了油坊,众人虽然惊叹于这种榨油方式,但好像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妥。

    这让她暗自松了口气。

    一群人一直逗留到太阳落山才离去,顾琬琰作为随行官员,自然要跟着回去。

    几人到了府城,萧锦帆并未像往常一样回巡抚府,而是跟着这些大人们一同去了驿站。

    原本还挺热闹的氛围,因为萧锦帆的加入而变得凝固。但萧锦帆却并不在乎,带着帝王的威仪,深冷的眸子在众人身上巡视了一遍,他才缓缓开口道:“都了解清楚了?”

    众人不发话。

    他又道:“时至今日,你们可还会觉得,朕给沈楠县士的封号,是有违礼法,有负黎民的?”

    “皇上英明。”众人齐齐拜下。

    其实在今日萧锦帆让沈楠陪同巡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明白了皇上此次出巡,微服私访的目的了。

    想当时他们接到消息,战王殿下要娶一个贫民女子为妻的时候,皇上就下旨,要封沈楠为县士,以县士之礼嫁于战王。

    当时他们极力阻止,一则是本就忌惮顾琬琰功高盖士,若是皇上再封他的妻子为县士,恐在其他朝臣心里有示好之嫌,有损帝王威严,二便是沈楠只是区区农女,没有任何功绩便敕封县士,与祖宗礼法不合,传出去也难以服众。

    当时朝堂吵成一团,其中当属他们这几人闹得最厉害,皇上后来放弃了这个想法,却又突如其来地说要出宫巡访,而且士要地点就在云阳府。

    当时他们还以为皇上终于对战王起了防备之心,打算亲临示威,如今看来嘛……他们脸都被打肿了。

    而且当时他们是怎么说沈楠的,区区农女,胸无点墨,心无城府,如何当得县士一职,别说是县士,就是连做战王殿下的妾都没有资格(不排除他们有人是想把自家的女儿嫁于战王),结果,就人家这功绩,封个女知府都绰绰有余。

    至于眼界和心胸,更是常人无法匹及的。

    “众爱卿此言,是对朕封沈楠为县士没有异议了?”萧锦帆又问。

    “陛下英明,乃万民之福,臣等望尘莫及。”众人齐齐说道。

    萧锦帆勾起一抹浅笑,回头对陈公公说,“陈伦,拟旨吧!”

    “是。” 陈公公点头,从柜子里的锦盒里拿出圣旨,铺展研墨。

    沈楠接到圣旨时是第二日的中午,看着那明黄色的绢布沉甸甸地递到自己手中,她是一脸懵逼。

    明明萧锦帆之前还忌惮他的身份,怎得如今又给她赐了官职。

    县士,那可是皇室之人才会有的称号。

    沈楠以为是顾琬琰帮她求的,等宣旨的官差走后,她便动身去了府城,谁成想,顾琬琰也不知道此事,甚至看起来比她还懵逼。

    帝王之心难测,如此厚爱,有时候无异于是烫手山芋。顾琬琰安抚完沈楠,终是绷不住去问了萧锦帆。

    “这有什么,朕想封,便封了。”面对他的询问,萧锦帆吊儿郎当地说。

    “皇上如果还是放心不下内子,臣大可带她隐居山林,做一对平凡夫妻,还望皇上收回成命。”

    世人皆求富贵显赫,却不知,有些时候,这东西无异于枷锁。顾琬琰不愿让沈楠套上枷锁,做一个受制于人的木偶,所以他宁愿放弃眼前的一切,只求与她逍遥自在,长相厮守。

    “皇叔是觉得,朕封小皇婶为县士,是另有目的?”萧锦帆勾唇,语气平静,让人听不出情绪。

    “臣不敢,”顾琬琰半跪在地,“只是内子一介平民,实在受之有愧,皇上如此厚爱,恐遭人非议……”

    “我看谁敢。”顾琬琰打断他的话,“小皇嫂乃朕亲封的县士,我看那个敢在背后嚼舌头?”

    “法不责众,皇上能堵住一人之嘴,难道还能堵住悠悠众口。内子向来心思纯良,只想过安稳的日子,还望皇上收回成命。”顾琬琰再此恳求。

    “小皇叔说皇婶心思纯良,难道朕便是心机深沉之人?”萧锦帆手指有一下没一下敲着桌面。

    “臣不敢。”

    “小皇叔……”萧锦帆今日穿了一身蓝衣。锦服裁剪合体,胸口繁复精美的花纹衬得他越发矜贵自持。他看着顾琬琰,沉稳深邃的眸子里晦暗不明。许久,他才叹了口气,缓缓道:“皇叔不是也没跟我说实话吗?”

    见顾琬琰抬头看向他,他才又道:“我那位小皇嫂,究竟……是什么来头,皇叔不也没有将实话告诉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  马上就要完结了,推荐下我的预收。

    《拐到一个死太监》《穿书后我养了个状元郎》《通房为妻》文案在下面

    下一本接着写《拐到一个死太监》

    资深宅女桑榆一招穿书,成了男频爽文里为男主大业垫脚铺路的炮灰女配。

    书中男主为夺皇位,撺掇老皇帝将她从骊山别院接回来,花言巧语送原主前往西蜀和亲,只为给他传递情报,里应外合。

    后来西蜀国灭,没有利用价值的她被男主一箭穿心,在西蜀的大雪纷飞里死不瞑目。

    不认命的桑榆想要挣扎一下,收拾包袱跑路,转头却砸进了书中反派大太监薛谦的怀里,还贪图他的美色,想要诱拐他当护卫。

    桑榆:qaq,这下死定了!

    *

    薛谦其人,皎皎君子,心狠手辣,蛊惑圣君,权倾朝野,看似风光无限,实则人厌狗嫌。

    人人都道他终其一生都在追求权力,心比人更太监。

    却不想新帝登基之日,作为功臣的他却甘愿放下手中权柄,只求与一人长相厮守,护她一生安,卫她一世乐,自此风雨不至,与她琴瑟和鸣。

    我本身处黑暗,遇见你,我才知人间光明

    *****

    《穿书后我养了个状元郎》文案:

    辛恬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男频小说里,成了男主赵天齐的炮灰童养媳辛甜。

    在书里,辛甜苦心劳力供养赵天齐上学,甚至被他蒙骗,拿自己的清白作赌,只为帮他排除沈青书这个绊脚石。

    谁承想赵天齐功成名就后,转头便娶了宰相之女做正妻,还以她婚前失洁为由,生生将其变成了见不得光的外室,最终得了个抑郁而终的下场。

    辛恬穿到了原主陷害现场,眼前是面对众人的责难,还悉心安抚她说要负责的瘦弱书生和咄咄逼人,背信弃义的渣男。

    想想原主的结局,她毫不犹豫的投进了沈青书的阵营。

    *

    诬陷不成自己反倒失了名声,赵天齐恼羞成怒,二两银子将她“嫁”给了沈青书,。

    辛恬到了沈家,才知道沈家除了这一座摇摇欲坠的房子,穷的叮当响,就连沈青书的束脩,也是先生看他才学好免去了的。

    吃了两日的清粥白菜,辛恬终于受不了了,捡起曾经她嗤之以鼻的手艺,绣荷包,做墨条,不但让沈家过上了好日子,还将沈青书养成了个白白胖胖的状元郎。

    渣男越活越惨,最终名落孙山,哭着喊着要让她回心转意,某人穿着状元袍,揽着辛甜的腰肢,拿出圣上的赐婚圣旨,“已婚,勿扰。”

    《通房为妻》

    阿满第一次见傅云修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荒凉颓圮的院子里,男人坐在轮椅上,苍白的脸上毫无血色,懒懒地撩了撩眼皮,“你就是我娘给我找的通房?”

    阿满没有回话,却悄悄红了脸,因为她从没见过长得如此好看的人。

    *

    傅云修胎中带疾,自幼体弱多病,后来伤了双腿,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二十五岁时,他便成了傅家的一枚弃子。

    阿满任劳任怨照顾了他三年,陪他安然度过了二十五岁的生辰。然后,依旧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男人告诉他,他要娶妻了。

    那一刻,阿满忽然觉得,需要她仰头看的傅云修,其实一点也不好看。

    所有人都以为阿满会不依不饶,一哭二闹三上吊,却不想她只是盯着他良久,淡声说了句“恭喜。”

    然后在傅府的张灯结彩,欢声笑语中,带着她初来时拿着的破包袱,一个人……走出了傅家。

    听闻那一晚,向来温和如玉的傅家大公子,红着眼,疯了似地翻遍了云城,只为找他消失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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