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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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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氏自从出了石包城就开始水土不服,勉强撑到月牙泉,终于还是在的驿站里发起烧来,行程只得推迟,宝蝠、袭人和丽人衣不解带地照顾,忙的团团转,打算在月牙泉休息整顿一周再出发。

    薛暮借用驿站的大炖锅,拿当地买的老母鸡熬了一锅浓浓的桑枝母鸡汤,带着一股铁锅特有的铁腥味,做成药膳喂给柳氏吃,柳氏捏着鼻子皱着眉,第一次觉得女儿做的药膳这么难以下咽。

    第二天,蝗虫就来了。

    姜道隐说蝗虫来的时候,跟沙尘暴似的,半边天都黑了,如乌云密布,遮天蔽日。人往那儿一站,不一会儿身上就停满虫子,像穿了一身又硬又厚的盔甲。

    那情景是薛暮没见过的,她只听庄头提过几嘴,在北直隶也不是什么大害,远没有河西走廊这么严重。

    为了抵御这场灾害,月牙泉镇的县太爷号召百姓多养鸡。姜道隐告诉薛暮,养鸡灭蝗的事情他们家以前也干过,画面的大概情景就是:整个村子的男丁全体出动,把一群鸡从山上往山下呼呼啦啦地赶,公鸡母鸡纷纷展开翅膀,光荣地浩浩荡荡冲向抗灾一线。

    哎,可真是吃美了,那幕情景可惜还是没有亲眼见过。

    薛暮不禁问:“那么多虫,鸡能对付得了吗?一个个吃到撑趴下,也是趴在虫堆里吧。”

    姜道隐抬头,她正站在驿站门口望着远方出神,浓密的眉毛像两弯月牙,脸蛋被吹得红扑扑,宽大的椰壳灰素绫棉袍迎风摆动,怀里抱着睡得正香的小鸡毛,神态似乎有些不同了。

    他记得第一次见到薛暮时,她总是一副眉尖若蹙、若有所思的样子,现在却好像卸下了一副重担,露出了久违的轻松和惬意,连笑容都比从前多了几分真实。

    他们寄宿的驿站离农田很远,但也能明显地感觉到蝗灾的迹象。尤其在前山一带地势坦阔的地方,往草丛里扔一块石头,就像往水里扔一块石头似的,哗啦啦溅起一大片。在又白又烫的土路两边,一片一片全是黑乎乎的东西,开始还没在意,后来不小心踏上去一脚,踩死一大片,才知道都是蝗虫。

    驿丁的孩子们在附近钓鱼用的饵全都是蝗虫,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吃的,鱼居然也能给骗上钩。

    趁柳氏没空管她,薛暮就拉着姜道隐自由自在地在驿站的院子里跑来跑去,后来他们跑了出去,外面是成片的戈壁滩、起伏的沙丘。

    姜道隐和侍卫们去拾干牛粪,拾回来可以当柴烧,因为月牙泉很穷,连煤炭都没处买。他们回来时,红日悬在山头,晚霞辉映大地,姜道隐又带着薛暮捉蝗虫玩。

    薛暮起初还不敢,后来看姜道隐捉得尽兴,实在忍不住,于是轻轻地走上去蹲下身子,突然罩上手,一下子逮住一只。捂在手心,感觉它在手心里微弱地挣扎着,因为它是活的、有生命的,于是捏在手心里总是令人异样地兴奋。

    它的细腿能动,关节灵活,触须虽然看来和麦芒一样,但却是有感觉的,十分灵敏,再轻微的触碰都会使它迅速作出反应;还有它的翅膀,那么精巧对称,对一只蝗虫仔细观察,从寻常中看出越来越多的不可思议时,世界就在身外鲜明地逼近了。

    薛暮看到姜道隐的眼睛闪着瑰丽的光,抬头一看,绯红的夕阳恰在此时全部沉落西山。天色迅速暗下来,一回头,一轮大得不可思议的金黄色圆月静止在群山之上。

    蝗虫是有罪的吗?作为自然界理所应当的一部分,它们的种种行为只在必然之中:必然会有蝗灾出现的,必须得伤害人的利益,以维护某种神秘公正的平衡。当蝗虫铺天盖地到来的时候,人们为保护自己而使用的任何方法,是不是其实也是对自己的另一种损伤?

    这个地方的农民真倒霉,不下雨的时候总是会闹旱灾,雨稍微一多又有洪灾;天气冷的时候有雪灾,太热了又有冰雹灾;秋天会有森林火灾,到了夏天又总是有蝗灾。此外还有风灾、牲畜瘟疫什么的,但是尽管如此,还是有那么多的人愿意在这里继续生活,并且也不认为受点天灾有什么委屈想不通的。

    蝗虫也愿意在这里生活,草一片一片地给它们咬得枯黄,于是绵羊就不够吃了。蝗虫可恨也可怜,因为它们的初衷原本只是找口吃的而已,和羊一样。

    比起蝗虫,绵羊群的规模更大,而且发展态势更是不可阻挡。人们所有的行为都向羊的利益倾斜,其实是向自己的利益倾斜,人要通过羊获得更幸福的生活,什么也不能阻止人们向着无忧无虑与浪费一步步靠近。人可真强大,命运都能控制得住,蝗虫来一拨就消灭一拨,也不怕它。

    可这又是不祥的,因为蝗虫仍在一拨一拨地继续前来,并且越来越难以对付(名字越来越神气),自然界的宏大程序继续有条不紊地一步步推进,无可抗拒,尽管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只能以本能的敏感去逼真地体验些什么。只知道“更多的那些”不像蝗虫那样好打发了。

    薛暮又想起童年中遇到过的那些来进京西稻和碧粳米的商人,此时不知他们正在哪个角落里生活,完全忘记了过去那些蝗虫的事情,一日一日地被损耗着。

    要在月牙泉呆满一周,薛暮在姜道隐的带领下,把驿站的汉族小孩子们认了个遍。由于当地没有学堂,所以都没有上学。

    最大的八岁,最小的才两三岁,成天伙成一群,呼啦啦从这边全部往那边跑,再呼啦啦又全部从那边再跑回来,边跑还边齐声呼喊着:“白娘子,我来了——”

    真是莫名其妙,也不知道他们爹娘平时都教了些什么。

    后来年龄最大的高勇,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开始跟驿站里负责算账的哈萨克族老先生学哈语,不出两个礼拜,就能叽里呱啦地和同窗们用哈语对答如流,丝毫不带磕巴,名字也变成了“高勇别克”,“别克”是哈萨克族男性名字中一个常见的后缀。

    最小的孩子孬蛋上面有三个姐姐,一字排开就是七岁、五岁、四岁、两岁半。四个小孩手牵手从容走在路中间,任过往的马车、驴车或者人力车夫叫得惊天动地,也不为所动。

    陈家的三个孩子,老大叫“陈大”,老二是“陈二”,老三是个丫头,叫“陈三”不太秀气,就直唤“三三”。这三个孩子则喜欢排着纵队走直线,为首的还举个小旗子。

    刘家的俩孩子都七岁了,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却不是双胞胎。唤作“大妮”的女孩是抱养的,大了几个小时,便成了姐姐,生得很美,高挑健康。而刘家自己生的儿子就差了好大一截,又矮又瘦,眉眼呆傻,实在不讨人喜欢。而且还老说谎话,天天哭喊着大妮又打自己了,大妮又抢自己的烙饼了。

    这两个孩子动静最大,远远地人还没过来,“吧嗒哒”的声音就响成一片。因为小孩子穿鞋很废,他们的爹便自己动手给他们做鞋,两块小木板做鞋底子,上面横着钉一小块胶皮带子勒住脚背。简单又便宜,穿破几双都不可惜,他们管这叫“呱嗒板”,真形象。

    王家的是两个女孩,老大比较文静,老二活泼,挨起爹爹的打,两人一同鼻血长流,面对面号啕大哭。

    曾家在驿站里开了个铺子,他家孩子叫来胜,七八岁的模样,整天守柜台买货,算账算得滴溜溜转,比那个哈萨克老头强多了。没事的时候就可怜兮兮地趴在窗台上看别的孩子在街上聚众滋事,呼呼啦啦玩耍,有时候也会把头伸出窗外跟着大喊一声:“白娘子,我在这里呢!”

    这些孩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到来胜家的铺子买东西,一人攥一把铜板,成群结队的,最后买到的东西也许不过是最常见的五个子一块的芝麻糖。

    他们去来胜那儿当然不是为了友谊,因为他们一进去就要和来胜吵架,哪一方嗓门大算哪一方赢。

    来胜够能干的了,可来胜的娘还是死活不放心,一回驿站第一件事就是对账。

    “刚才卖了啥?”

    “芝麻糖,三文一块,卖了三十文,共十块。”

    “哪一种?”

    “就那里的。”

    “噫嘻,那种是加白芝麻的,五文一块!”

    来胜不吭声。

    “整天尽胡卖八卖,都不知亏多少了!这死小子,谁家来买的?”

    “大妮和她弟。”来胜手一指,那俩小家伙正靠在玻璃柜台上吮糖,一人鼻子底下拖一截鼻涕。

    “噫嘻,还不赶快要回来?”

    于是来胜就说:“听到没?俺娘说白芝麻糖是五文一块,不是三文一块,快点,你们退我四块糖。”

    大妮姊弟俩对望一眼,两人缓缓凑齐了四块糖交出去,然后继续靠着柜台吮糖,小声商量要不要把剩下的糖退掉折成铜板,但终于没有退,吮着糖趿着呱嗒板牵手走了。

    姜道隐最会骗小孩了,而这群小孩又最喜欢被他骗,三天两头往二楼跑,很快就和他们混熟了。

    他们叫姜道隐“侍卫哥哥”,又扭过头来叫薛暮“天黑姐姐”,因为他们不知道暮怎么念,姜道隐抢先一步告诉他们是天黑了太阳落山的意思。

    接触久了,发现姜道隐其实挺调皮的,他若是心情好就竭力怂恿他们做坏事,心烦的时候就教他们使用礼貌用语。

    若是哈族小孩,姜道隐会热情地教人家怎样用汉语骂人,使得这里七岁以下的哈族小孩在说话前都要先来一句“他娘的”。

    有时天气很好,又不太忙的时候,薛暮会率领孩子们到县太爷院子里玩。县太爷待她恭恭敬敬的,专门上了壶牛乳茶招待,牛乳是当天新挤的,薛暮从没喝过那么鲜美的饮料。

    县太爷院子后有一大片树林,草丛深密,鸟儿很多,她教他们认识薄荷草,并让他们挨个儿去闻那种不起眼的小草散发出来的香气。

    “是不是和薄荷油的味道一样呀?”

    “呀,真是一样的!”

    他们没完没了地闻,又辨认出更多的薄荷草,一人拔了一大把回家。

    大妮突然问:“天黑姐姐,薄荷油是不是就从这上面长出来的?”

    大妮喜欢边走边不成调地放声歌唱:“大星星亮啦,卡里玛莎不要怕,我把火把点着啦……”

    左右看看,若是没人,便大喊一声:“啊!白娘子!”

    大妮土豆皮削得极好,速度飞快,削得又匀又薄,特别省料。大妮家在驿站里开的是饭馆,大妮除了削土豆皮,还得削胡萝卜皮。

    薛暮在厨房里看她削皮,细小的手指攥着土豆,迅速地挪动位置,小刀飞转,薄薄的土豆皮轻飘飘地散落。遇到节疤和虫眼,刀尖子轻松地一挑一拨,转眼就消失得干干净净,实在太专业了。能熟练准确地控制自己的双手做生活所需的事情,便是劳动,能够劳动的孩子,又美又招人疼。

    高勇别克家有一头毛驴,因此他七岁时就会赶驴车了,要是遇到别人停车时驴子不听话,他就极负责地铰块红布盖上驴眼睛,帮忙拉驴。

    最有意思的是当地拖依上的情景,孩子们都喜欢坐首席,因为首席上好吃的东西摆得最多。主人一席一席地挨着敬酒,敬到这边,总是会大吃一惊。

    拖依上的桌子不是汉族人常用的方桌或者圆桌,而是长条桌,一桌能坐二十多个人,刚好能坐满附近的汉族小孩,于是每次都把他们编排成一桌。现场秩序再混乱,孩子们也不会坐乱,全是自家挨自家的,一个也不会给插开。

    大家一边吃一边大把大把地将盘子里的东西抓了往口袋里塞,因此参加拖依的孩子都会穿有着大口袋的外套,这种事情通常孬蛋四姊弟干得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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