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大购物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陆政屿从口袋里拿出厚厚的一叠大团结,塞到沈衔月的手里。
沈衔月:“?”
“昨晚上不是说要采买一番吗?拿着。”陆政屿态度坚硬的说。
“可我不是也说了嘛,我有彩礼钱。”沈衔月不好意思的说。
“多拿着不是什么坏事,不用在花钱上委屈自己,我先走了,估计四个小时后能送完货,到时候再来这儿接你们。”
男人话落,留给她们一个背影,急匆匆的离开。
沈衔月也是有过一段人生的人了,在原来的世界她是个女强人,抢工程,每日改方案,所有大事小事,都是她一人扛起。
想不到在这儿,居然体会了一把小女儿家家的感觉。
摸着兜里厚厚的一叠大团结,原来被人养着是这种感觉。
仿佛天塌下来她都不用害怕。
走进这个年代的百货商场,里面虽然不似她所在年代那样的繁华,但一些普通的东西也是有的。
沈衔月找到一家店买上二十个一次性茶杯,把包裹打开,拿出一个托盘,再是拿出早上做的还放在六个大保温杯里的奶茶依次倒上去。
准备好一切,她举起托盘,托盘上面放着六杯散着热气的奶茶。
“逛街渴的小姐们,奶茶来了!”
“是用新鲜的牛奶做的,搭配农民自家的茶叶,甜美清香!”
她专门在女装店的走廊处叫卖,因为在这个年代这个时间,没有上班,而是在百货商场逛的年轻小姐们,大多数都是有钱的。
很快她的叫卖声音吸引了几个女人的注意。
有一个穿着碎花裙的女人走上前来问:“奶茶?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确定好喝吗?”
“绝对好喝,不好喝,不要钱!”沈衔月很是自信的说。
“多少钱一杯?”
“五毛钱。”沈衔月用手指比了一个五出来。
“多少?五毛钱!?你是疯了吗?那样一杯饮料,要五毛钱?这和抢钱有什么分别?”碎花裙的女人吓得后退一步,只觉得这人简直是狮子大开口了。
“我的原料用的贵,里面新鲜的牛奶,是我亲眼看着从牛身上挤下来的。”
“就算是这样,五毛也太贵了。”碎花裙姑娘嘟囔着说,狠不下这个心来。
“我来尝尝,是个什么滋味,能让你卖上五毛钱,要是不好喝,小姐我掀了你的这个生意。”从一旁一家成衣女装店里走出来一个染着大波浪卷发的漂亮女人说。
“秦小姐。”碎花裙姑娘恭恭敬敬的说。
沈衔月见碎花裙姑娘对她如此恭敬,马上感觉出来这个人的身份不普通。
秦凝珠爽快的付出五毛钱,拿起其中一杯奶茶喝了一口。
众人都紧张的看向她。
秦大小姐的伯父是省城的首长,因为外婆家在这儿,所以才每个暑假都留在这儿过。
她从小娇宠着长大,为此性格也养的很是泼辣!
掀人铺子这种事情,秦凝珠一定做得出来。
不过大家可不同情沈衔月,谁让这个女人卖的那么贵呢,这下好了,第一天就碰到硬茬子!
原本秦凝珠只是喝了一口的,但是很快一口接着一口,一杯奶茶直接被喝光。
沈衔月有点紧张的看着她,身份这样尊贵的小姐,见多识广,她倒是真的有点不确定,自己的奶茶能不能捕获她的味蕾。
“真是看不出来,一个小小的宁城里居然还藏着你这样机灵的女人。”
“这个奶茶确实不错,有股茶香,却又不像茶水那样苦涩,是甜甜的,带着一股奶味。”秦凝珠细细品味后开口。
紧接着,秦凝珠看向身后的女佣,女佣连忙拿出一块钱放在沈衔月的托盘上。
“这个是给你的小费以及我要再买一杯。”秦凝珠主动的从托盘走过一杯奶茶,又是喝上一口。
怎么才两杯,她就觉得上瘾了似的?
以前逛街的时候两手空空,现在手里捧着一杯奶茶,竟然有滋有味多了。
有秦凝珠的一句话,比沈衔月喊破喉咙叫卖都要好使的多。
大家都想尝尝这位大城市来的秦小姐满意的饮料。
很快沈衔月的面前排起长队,整整一大桶的饮料很快被卖空。
有几个来得晚的女人排队都排不到,只能是满眼遗憾的看着其他人喝奶茶。
“明天你还会来吗?”没有喝到奶茶的一个小姑娘问。
“今天来只是试试水,想不到大家那么给面子,明天不来,等过几天我会带着新品再来的。”沈衔月收起东西说。
一杯奶茶五毛钱,她买的二十个纸杯全部用完,一共赚十块钱。
买纸杯花了一块钱,牛奶和茶叶的成本加起来算两块钱。
减去成本一天赚七块钱,一个月是二百一十块钱。
这样一个赚钱的法子,让妹妹和妈妈去干,荒地上重新建房子的事情,指日可待了!
沈衔月高兴的笑起来,一把抱起小宝亲在他的脸上一口道:“走,小宝,妈妈先带你去吃东西,然后大购物~!”
两人在百货商店凑合着吃了两碗青菜肉丝面,然后一起去往家电区。
十七寸黑白电视七百块,单开门冰箱六百八十块,席梦思床垫三百块,缝纫机一百二十七块,电风扇一百块,灯泡六个三十块。
从家电区往前面走,是日用品区域。
大宝小宝球鞋两双八块钱,她先前看到大宝的布鞋都快穿烂了,再不换都没法穿了。
茉莉味的香皂两块,雪花膏两盒,洗发水和沐浴乳各一瓶。
大宝和小宝的成衣t恤和运动裤各两套。
那么多东西,他们拿是拿不去的,只能暂时的寄放在前台那儿,等着陆政屿回来接他们在一起带走。
见四个小时还没到,沈衔月带着小宝在百货商场里继续闲逛。
两人走在儿童专区,看见一家店铺里,有一个小朋友正在玩一辆玩具车,小宝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小宝是不是也想要这个玩具车?”沈衔月摸了摸小儿子的头问。
小宝眨了眨眼睛,然后摇摇头,那个玩具他在村里从来没有见过,想来应该是很贵的。
在沈衔月所在的年代,有的孩子在商场碰到喜欢的玩具,那是撒泼打滚的一定要买。
可他却畏畏缩缩,生怕碰坏这个商场里的东西。
他越是这样小心翼翼,沈衔月越是想要告诉他,不用怕,他现在是有爸爸妈妈撑腰的人了!
“你好,售货员,这样子的玩具车还有吗?可以拿出来给我们看看吗?”
售货员看了一眼沈衔月和小宝的衣服,皱起了眉,虽然穿的干干净净,长得也很漂亮,可身上穿的那个麻布布料明显是村里来的。
“有是有,但是你们不可以碰,只能远远看着。”售货员一边嫌弃的说着,一边从货架上拿下来。
沈衔月的眉已经皱起来,她道:“不碰我怎么知道我家孩子爱不爱玩呢?而且那户人家的孩子,不也是在玩吗?”
“人家是城里的,你是乡下的,能比吗?碰坏了怎么办?你又买不起。”售货员一个大大的白眼扔过去。
小宝虽然小,但是也听得懂什么是好话什么是坏话。
现在售货员阿姨说的话,浓浓的一股嫌弃味。
小宝吓得紧紧的拉住沈衔月的衣服:“我们回家,我要回家去。”
“不要怕,妈妈在呢。”沈衔月蹲下搂住小宝安慰着。
听到这边的吵闹声,不少的人都朝着这边聚拢。
哪怕是在八零年代,最不缺依旧是吃瓜群众。
而在这一群的吃瓜群众当中,有两个还是沈衔月的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