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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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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手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山下一棵巨大的菩提树下。树上有一只长嘴红毛鸟,正在“啾咕啾咕”地鸣叫,声音低沉沙哑,像穿着拖鞋走在水泥路上一样,让他一点也感觉不出鸟鸣的美感。

    王手不确定自己是被这鸟声叫醒的,还是睡到自然醒来的。他站起来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不远处有一片湖,湖不算大,相当于两个足球场的面积。湖水清澈、微波荡漾,不时有各种鱼跃出水面。

    一条路从湖边通往他身后的这棵菩提树。在更远处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地,像一块巨大的绿毯,有十几个帐篷在其中,除了有一些大人和小孩在走动,还有一群群牛羊在吃草。

    “这是哪里?我怎么会来到这里?”王手心想。他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几乎玩遍了深圳所有的地方,也没见过眼前这座山湖,更没见到过牛羊。它是中国唯一没有农民的城市,不种田地,也见不到这些牲口。

    他努力回忆着,过了两三分钟,才想起他是从悬崖上失足掉下来,是试射手枪导致发生的事故。

    当他想起原因后,便想去找那把手枪,便侧头两边朝扫了一眼,发现手枪不见了,便有些心慌,迅速爬起来,准备去寻找,却发现手枪仍握在手中,便又重躺下来。

    在这美丽陌生的环境里,远离都市的喧嚣,多么安静,多么惬意,他还想多睡一会儿,多享受一下大自然给他带来的身心愉悦。

    至于自己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跌下来却毫发无损,到底是怎么回事,也顾不上去想了。

    王手是一个退役军人,也是武器爱好者,喜欢各种武器的研究。特别是手枪,并且自己还设计制作了许多模型。

    这一次,王手带着一种新型的自制手枪来阴阳山试枪。

    这是一种可以连续发射一百多颗钢珠的手枪,不用眼瞄,只要抬手指向目标,它会自动调整,射向对方要害!精准度很高,可以射中百米远的苍蝇。

    稍加改装,也可上子弹。他花了三年时间才制作成功。

    王手很高兴,他觉得制造出了全世界最好的手枪。

    接下来,他要去申请专利,再以最高的价格卖给武器制造商,创造亿万财富,实现人生巅峰。

    就在王手兴冲冲地返回时,没想到在一个山路狭窄之处,一脚踏空,坠入深谷。

    在坠落的刹那,他以为自己的生命就此结束了,心里充满绝望和懊恼。

    他想如果早知研制这无敌手枪,需要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宁愿放弃研制;它耗尽他的数年心血,结果却又为它丢了命。

    他可不甘心,因为他还年轻,还有年迈的父母需要他赡养,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友,还有许多愿望没完成。他就这么死了,一点也不值得。

    这么死轻如鸿毛。

    最后,他听见自己“啪!”的一声坠地的声音,甚至还没来得及叫喊,便眼前一黑,昏过去了。

    现在当他醒来,才发现自己躺在这山下一棵大树下,可当他回头望了一眼背后的高山,不禁让他大吃一惊:这山不是阴阳山?他也从没见过此山,只见它光秃秃的,几乎就是石头山,除了这棵菩提树,几乎找不到一棵树,只有一些草和灌木从岩缝中长出来。

    这样的山只有北方才有。可他怎么会从南方掉到北方呢!

    王手以为自已是在做梦,便掐了一下大腿,有痛感,才知不是梦,是真的,没摔死,还活着;不仅活着,浑身上下也没一点损伤,一点也不痛,就像刚才从床上翻个跟头似的,从床上翻到床下,这让他感到很意外,也暗暗庆幸自己命大。

    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不定日后自己真能一夜暴富呢。”

    正当王手感到困惑时,手机铃声响了,一看是女友段喜菊打来的电话,便接听:“你去哪里了?你答应晚上陪我去看电影,怎么还没来?”

    听了段喜菊的话,王手不禁愣住了,他抬头看了看,现在正是晌午,太阳正在头顶缓缓地移动,离晚上还有好几个小时呢。可她怎么说是晚上呢?便迅速脱口而出:“喜菊,你发神经啦,现在午时刚过,咋就到晚上呢?”

    “你才发神经呢!现在已经到了晚上二十一点半呢!你是不是又喝多酒了?把我们约好看电影的事情也忘了?”女友有些生气地问,那声音仿佛从遥远天的际传来,有一种虚无缥缈的感觉,似乎不太真实。但又不容置疑是她的声音。

    这下让王手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怀疑自己得了幻觉症,也许这一坠落,虽然身体没受伤,但脑袋里细胞发生变异,才导致他白天黑夜也分不清。

    于是,他又揉了揉眼睛,朝四周又观望了一下,确定他所处之地是白天,但他不敢再对女友这么说。

    便接过她的话说:“你太聪明了,你说对了,我本来是想陪你去看电影,没想到快出门时,两个老战友来了,便一起去喝了几杯,醉了,最后还是他们把我背回家的,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就收到你打来的电话。”

    “我早跟你说了,不能喝酒,那对身体没好处,要喝也少喝,不能贪杯。会误事,你也是答应过我的。”段喜菊抱怨地说。

    “是啊,我是答应过你的。这次战友特意从广州来,非要跟我喝上几杯,盛情难却,而且是他们买单,就多喝了点!但我保证下不为例!”王手道歉道。

    “你已经跟我保证很多次了,我不想再有下次了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女友突然大声说。

    “不,你别这么说会把我吓坏的,我不能没有你,你知道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请你相信我,再给我一次机会。”听段喜菊说要分手,王手急忙说。

    “唉,看在你还不算是个坏人的份上,就再原谅你一次,我马上去你那里,你给我写保证书。”女友沉默了一下说。

    “哦,不,你不要来,我不在家!”王手又忙说。

    “那你在哪里?你不是说战友背你回家了吗?”女友又生气地说。

    “我也不知道明天我去找你,你早点休息,晚安!”王手又看了一眼头顶上的太阳说。

    “你真是神经病!”女友在电话那头骂了句,便挂电话了。

    王手跟女友才认识不到两个月,但感情发展很快。

    段喜菊父母开了一家民营医院,有亿万家财。

    她也在医院工作,还是妇科医生。

    王手在医院旁边的一家上市公司当保安队长。因为相距不远,也不知怎么的,两个职业毫不相干的人,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

    因为王手长得高大帅气,又是退伍军人,让段喜菊一见钟情。

    王手倒是有些自卑,毕竟他是农民出身,家境也不太好,也只有高中学历。但段喜菊不在乎这些,她只在乎每天至少要跟他见一面,说上几句话。

    后来,不顾王手反对,段喜菊带着他跟她父母见了一面。可他们对王手不太满意,倒不是因为他出身农村,主要是王手只有高中学历,而段喜菊是本科生。

    但经不过女儿苦求和王手对他们再三发誓会对她好,也就默许了。但他们有个要求,那就是要求王手至少要拿个专科毕业证,才能让他们结婚。

    为此,王手报读了电大,又在女友的指导下,前些日子,他终于如愿拿到了大专毕业证。也因此,他被公司提拔当上保安队长,待遇也提高不少。

    现在,他们准备在国庆节举办婚礼。

    再过一个月,就是国庆节了,婚房也是准岳父买的,里面装修一新。房产证上写着女友的名字。但他们都还没有住进去。一方面房子是买在市区,离两人单位比较远,路上车流拥挤,容易堵车;另一方面他们都遵从女友父母的意见,等他们结婚那天,才让他们搬进去。钥匙现在还在他们手里。

    王手也只是在房子装修好后,去看过一次,让他非常满意,这个花了近千万元购买的房子是四室两厅,在交通购物方便的富人区里,而且他没花一分钱。

    可让他没想到却发生了这事儿,便有些后悔那天不该去试射手枪,导致他们的婚事成疑。但他还是暗暗庆幸自己还活着,也没受伤,要不就是跟段喜菊感情没有破裂,他也只能等到来生再结婚了。

    王手为自己命大感到庆幸不已。

    “是啊,也许她说得没错,我真是神经病!明明是大白天,却违心跟她说晚安,好像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么一想,他突然警觉起来,心想:难道我真掉到另一个世界了?要不,这里怎么如此陌生的地方呢?而且还是冬天了。唉,但不管如何,还是要想办法回去。不能耽误了自己的婚礼举行。

    正当王手感到惊奇又恐慌之间,突然听见一阵马啼声从远而来。便抬头望去,只见有人骑马朝他的方向奔驰而来。

    他赶紧把手枪藏好。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一身紫衣的妙龄女子在不远处下马,又步行来到他面前。

    这是一个长得清纯可人、肤白似雪,大约十八九岁的姑娘。

    王手觉得她不是从画上走下来,就是从天上降临的,反正人间难觅这么美丽的女子。

    “你从哪儿来?”妙龄女子问,声如银铃,清扬悦耳,让王手觉得比那红毛鸟叫好听多了。

    见女子问他,王手这才说:“深圳。”

    “深圳,深圳在哪?"女子又问,王手愣了,望着女子说:“你不知道深圳吗?”

    女子摇摇头。

    这让王手更觉得奇怪,居然还有人不知道深圳?就是瞎子没去过,也听说过。

    他认真地看了看女子,觉得她不像是撒谎。心想,别看她长得这么美,也许是从哪个山沟沟里走出来的呢。

    王手又扫了一眼四周,发现这是个人烟稀少的山区,觉得自己的想法没错。便自豪地告诉女子,深圳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中国,什么中国?”听了他的话,女子又问。

    这可让王手蒙了,这个世界上,居然还真有人不知道中国,真他妈的见鬼了。

    “难道你不是中国人?”王手反问女子。是带着开玩笑的口吻。

    “不是。”女子摇摇头说。

    “那你是哪国人,我觉得你像亚洲人。”王手又说。

    “女福。”女子答。

    这下难住了王手,他没听说地球上有女福这个国家。便掏出手机百度了一下,才发现三千年前有个女儿国叫女福国,没有男人。这些女人是成年后喝一种孕水,才生下孩子,也都是女孩。

    顿时让王手惊呆了,他没想到这一摔,居然把自己摔回三千年前的古国了。这下该怎么回去呢。她们会不会把自己当怪物抓起来展览?或者杀掉自己,甚至吃了自己;她们见过男人吗?会不会对男人有与生俱来的敌意?一连串疑问开始出现在他脑海中,让他很担心自己的安全。又忍不住看了女子一眼,发现她脸上挂着笑容,似乎并无恶意。

    “那是什么?”女子突然指着他的手机问。

    “手机。”王手说,“用来打电话的。”见女子一脸懵懂,他便给她做了个打电话的姿态,他也没想到在古国也有信号,不但有信号,接听也顺畅,好像三千年只隔着一堵墙似的。可女子还是不解其意,让他马始上觉得,说再多也是浪费口舌:一个三千年前的女子,怎么会知道手机的用处呢。那可是三千年后的高科技产品呢。

    “你叫什么名字。”女子又问。

    “王手。”他说,“你呢?叫什么名字?”

    “旦珠。”女孩答。

    “好听,这名字不易忘记。”王手说。他心想,他小时候很喜欢玩“弹珠”游戏呢。当然,他知道她叫旦珠,非弹珠。

    “你为什么来这里?”女子又问。

    “我……“王手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如果说自已是摔到这里,怕女子不信,更怕惊到她。

    “为什么不说话。”见他犹豫着不开口,女子又问。

    “我也不知到自己是怎么来这里的。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真不想来这里,我们之间隔着三千年的距离。”王手说完,又想这话该不会吓着她吧。

    没想到女子却笑了。她说这就对了。

    这让王手懵逼了,不知她为何这么说。

    见王手一脸不解的样子,女子又解释说:“我们的巫婆说,今天有三千年后的异人到来,可以拯救女福国,女王便让我前来接你。”

    “哦,这么说除了我没有别人。”王手又故意问。

    “那当然,就是别人也不行。”女子说。

    “为何这么说?”王手又问。

    “巫婆还说这人个头高大,眼睛很亮,善于思考,有灵气,智商高,会帮我们打败兽血王。”女子说。

    “兽血王?是野兽之王吗?”王手愣了一下问。

    “不,他也是人,叫秦空空,是皮罗国国王,喜欢喝野兽血,才被人们称为兽血王。他生性残暴,常侵略周边小国,掠夺大量钱财、牲口和美女。因为周边小国势力弱小,为了避战和亡国,都忍声吞气,每年都按他的要求进贡。

    听了旦珠的话,王手惊讶道:“哦,还有这样的事?”

    旦珠突然脸色凄然地说:“如今他又要侵略远隔千里的女福国。”

    “你们怕吗?"王手问。

    “怎么不怕,我们是女儿国,没一个男人,连像样军队也没有,只有几万护国女兵。”女子说。

    “那倒也是,女人本来就是弱者。”王手点点头说。

    “你真能救我们吗?”女子又问。

    “试试看吧。既然来了就不能白来了,得干件好事再回去吧。”王手说。

    “你这么说,我也放心了,先跟我去见女王吧。”旦珠说完,又指着不远处的马说,“你骑过马吗?”

    王手摇摇头。

    女子便吹了下口哨,那马便很快地奔来,在旦珠身边停下来,她便跃身上马,又把王手拉上马,让他坐在她身后,搂住她的腰。

    然后,她一挥鞭,这匹红马像一团火似的,载着他们朝湖东方向奔驰而去。

    王手没坐过马,搂着旦珠的腰,让他有些心醉神迷,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淡淡的香味,让他浮想联翩,好想就这么睡去,哪怕不再醒来也值得,哪怕女友段喜菊真要跟他分手也愿意。虽然她是亿万富翁的千金。但在身体有异香的美女面前,那都不值一提,何况还是三千年前的美女。除了他还能有谁有这艳福呢。

    因为心有杂念,有几次差点从马上掉下来,幸好旦珠手疾眼快,又迅速拉住他,才没让他掉下去,为了他的安全,只好放慢了。马也高兴地不时地嘶叫几声,主人不催它加速奔跑,它屁股就少挨几次鞭抽。

    王手也不敢再想入非非了,他怕万一真掉下马来,折胳膊断腿,可就麻烦了。

    活到二十六岁,他从没想过躺病床的事。当了几年兵,他已经锻炼得健壮如牛,什么病也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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