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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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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把周锦书按倒在床上,掀起衣服要检查,周锦书按着衣角不让他看,两人较劲起来。

    房间的灯没开,骤然从光亮的地方走进来,眼前都是一片漆黑,程庭的手横越他整个背,手臂上虬结的肌肉滚烫地贴着他的肌肤,几乎没有任何阻拦物。

    两人你推我搡吵着吵着,气氛就有点变味了。

    窗户外透着光,周锦书的一条腿被他按在床另一边,手掌底下是光滑的皮肤质感,打眼一看像一块白玉一样泛着活色生香的光泽。

    程庭喉结上下一动,声音压抑:

    “别动。”

    周锦书立刻不动了,声音带着自己没察觉到的软,“都让你别看了,没怎么样。”

    “没怎么样你叫什么。”

    程庭一手把他翻过去,换了个姿势压着,掀开睡衣一角,一道青紫赫然爬满小半个背。

    他声音一顿:“这怎么弄的?”

    周锦书知道是易宁推的那一下,也没隐瞒,干脆把这事说了一遍:“这种的养几天就好了。”

    程庭差点没气笑:

    “万一没好呢?总得涂个药吧。”

    他起身开了灯去拿药箱,刚刚的迤逦暧昧氛围在白晃晃的灯光下消散了许多,周锦书看见程庭的状态,喉咙掩饰性的咳嗽两声,不敢看他。

    程庭一向脸皮厚,面色如常进来给他上药。

    周锦书换了个姿势,脸对着书桌,准备暗暗里咬牙忍一下。

    其实他不想上药有个原因也是怕疼,上药比等它慢慢好还疼,何况任姨就住旁边,要是他没忍住叫出来,她不小心听到以为他俩在那他还要不要活了。

    他小声说:“等等等我准备好了啊----”

    只发出一个音调,他就扒过程庭的手死死捏着,捂着嘴不让自己再发出一点声音。

    程庭手上抹了药酒下手很轻,把淤青小心地揉开:

    “这样之后好的快,也不会疼。”

    这块虽然看着面积大,和之前在展馆装的那一下却没法比,颜色轻多了。

    周锦书忍了一会儿,后背发烫以后渐渐也不怎么疼了,脸色好过很多,恹恹地趴在床上:

    “我又看不到背上怎么样,之前还以为没事呢。”

    程庭跨坐在他身上,一只手涂着药,一只手打开手机随手拍了张照片:

    “给你看看,都青成什么样了。”

    周锦书拿过照片一看,从上往下的视觉,一截白得吓人的窄腰,背上横跨一道青紫,细腻的皮肤上压着一双大手,手骨节分明,五指修长,颜色比他略深一点,青筋磐结。

    手指压着的那一块用力得像陷进去了,边上露出几块溢出来的软肉,整张照片看着看着莫名有点涩情。

    他脑子里想到什么,马上就会在脸上体现,从脚趾头红到耳朵尖,连蝴蝶骨上的皮肉都透着一种淡红。

    程庭涂完药压下身,小心地不碰到他的背,俯在他耳朵边上笑:“锦锦,在想什么?”

    周锦书拿过旁边的被子遮住脸不说话。

    程庭哑着声戏谑道:“小色鬼。”

    周锦书:呸。

    走的时候,袅袅可舍不得了,喊要锦书哥哥回来,还要继续画画,眼泪汪汪。

    正牌哥哥在旁边黑着脸把周锦书扯走了,走之前还不忘给袅袅一个幼稚的吐舌,把这小鬼气得够呛。

    任昭在旁边笑着目送他们走远,拉着袅袅挥手。

    小镇离s市不算远,两人坐了几个小时火车,转大巴半天就到了。

    程庭听周锦书说起过这个小镇,但没具体见过。

    他以为是很穷一个地方,没想到还挺漂亮的。

    一个古色古香的江南小镇,因为地势的原因,比市里温度要低许多,气候很宜人,四周环水,空气里布满了潮湿的水味儿,夹杂着花香和泥土的芬芳。

    街道还算干净整洁,地面是青石板铺就的,刚下过一场雨,湿漉漉的,两旁是形状别致吊脚木楼,和地面的矮楼错落有致,别有一番风味。

    周锦书外公的房子就在一处吊脚木楼里,从二楼推开窗子往外,能看到小镇不远处那条小河,绿水青山,格外漂亮。

    放下行李两人在四周转了两圈,周锦书买了些烧纸要用的纸钱一类,一边逛一边拎着回家。

    程庭任劳任怨地当着苦力,周锦书一年也会回来几次,街坊邻居都还认识他,热情地招呼手让他来家里吃饭。

    周锦书哪好意思,几番推拒才谢过好意。

    两人在镇上住了一周,去烧完纸的那天,在家门口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周锦书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怔愣:“张阿姨”

    张玫瑰转过身来,还和当年长得差不多,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岁月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不少痕迹。

    她也认出了周锦书,看向旁边的程庭,眼里有些惊讶:

    “这位是”

    “是我男朋友。”周锦书牵住程庭的手,大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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