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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金?是我的心肝,得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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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止是得罪,自己这么悲惨的结果少不了这位大人的功劳。

    金廉几乎是咬着牙,笑得人心底发毛。

    有仇不报非君子。

    金廉不仅是个君子,同时也是个小人。

    丛琼不赞同地摇了摇头。

    “不要冲动,这么多人看着。”

    其实,她想说的是,你那名声已经臭得差不多了,要再把人给打了,她可没法向上头交代。

    毕竟女君收到画像之后,唯一满意的,也就是这张俊俏的脸蛋。

    要真黄了,谁也得不得好。

    “放心,我可是遵纪守法的良民,仗势欺人什么的,可不是我的作风。”

    金廉回过神,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

    “丛先生,今晚半夜您应该有空吧?”

    丛琼一脸警惕地看着不安好心的金廉。

    这小子肯定没憋什么好屁!

    “哎呀,放心啦,我保证,不动他一根汗毛。”

    金廉再三保证,就差没举着手对天发誓。

    于是,半夜三更,洪家屋顶上便多了两人半趴着的人影。

    “这就是你说的要事?”

    丛琼几乎是咬牙切齿地看着一脸悠闲,叼着根牙签正在剔牙的金廉。

    “对啊,反正那洪大人都要搬家的,我不过是催一催他罢了。”

    嗯,对这位小爷的报复方式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

    看着院子里头正抱着老婆孩子吓得哇哇叫唤的小老头,丛琼一时间不知道该同情他,还是同情自己。

    大周人都信鬼神,一个宅子要是闹鬼的话,似乎,就卖不出去了吧。

    丛琼看着一身红衣,化着惨烈女鬼妆容,被迫利用轻功上蹿下跳,奋力吓人的金,不禁起了爱才之心。

    这小子跟了这样一个主人,还真是屈才!

    “没想到,你这书童的轻功还算可以,跟着你,实在太浪费了。”

    这话倒是真心实意,这小子一向嚣张跋扈,给他配几个人高马大能打架的就够了,这种适合学武的好苗子,配给他实在浪费。

    “怎么,丛先生看上我那书童了?”

    金廉哪能听不出她的言下之意,只不过嘛,金可是自己的心肝宝贝,可不能随便送人。

    真想要,得加钱!

    这样一闹,没过几天,周围的邻居们就都知道,洪大人家闹鬼,也来不及选黄道吉日,急吼吼地带着老婆孩子搬到了新买的宅子里头。

    一时间,房东哭晕在厕所,这闹鬼的房子,可就好不租了呀!

    但金廉显然低估了丛琼的脸皮厚度。

    还没几日,这锄头便挖到了自己眼皮子底下。

    “听说,丛先生打算收你做徒弟,要将自己一身武艺传授给你,还要替你赎身,还给你买地买牛,还给你零花钱?”

    金廉一脸不爽地看着跪在地上,略略有些心虚的金:“还真小看了你,我这个少爷一个月都没有二十两零花,要不干脆你来当这个少爷,我去当徒弟?”

    少爷这是,羡慕嫉妒恨了?

    金偷偷张望着自家少爷,企图在他脸上看出点啥,但可惜的是,自打七岁开始,少爷的演技就练得炉火纯青,就算心里头乐开了花,也能在表现出一副感同身受的悲伤模样。

    甚至还能准确地控制什么时候落泪,落几滴泪。

    这等水平,不去当个梨园名角,还真是屈才了。

    金想了想,决定还是实话实说。

    毕竟,真诚才是必杀技。

    呃,主要是在他面前撒谎耍心眼子,可不是关羽面前耍大刀,找死么。

    “少爷,我对你的忠心岂是区区一点好处能收买的,我发誓,我生是少爷的人,死是少爷的鬼,就算埋坟里头也是少爷家的尸首,你就算把我从地里刨出来喂狗,那也得小的的荣幸!”

    金一本正经地指天发誓言,心里头却默默祈祷,希望这个时候神仙都打瞌睡了,没听见,没听见!

    “这么多好处,你就不心动?”

    还是说,这小子终于学聪明了,看出丛琼这个抠搜鬼,是在给他画大饼?

    一个连好处费都不肯让自己赚的人,能大方到哪里去?

    说不定还得企图从这傻小子身上捞点好处,诈出点油水。

    金廉慢慢走上前,半蹲着挑起他的下巴,正巧这一幕落在正准备进门奉茶的小丫头眼中,吓得她急忙缩回了正要踏过门槛的脚。

    要死了要死了,愿来金哥和少爷是这种人,回去得和小姐妹们说说,这金哥看着倒挺爷们,没想到啧啧~

    只是不知道,他俩谁上谁下,看少爷这样,莫非,他是被压的那个?

    俊俏少爷的忠犬护卫,最新的话本子还真是灵感来源于生活啊!

    金并不知道,自己的风评即将崩坏,他现在只觉得少爷这眼神,看着有些渗人。

    “算了,算了,丛先生是什么人,她想要人,我还能不给不成,你便跟着她好好学些本事,将来也能有些造化,记得我们的约定,别出去乱说话。”

    看着眉清目秀的金,金廉叹息一声,不知不觉,自家的白菜也被人惦记上了。

    金廉想了想,还是不能让人知道,金的轻功还是自己教的,毕竟老爹的话犹在耳边。

    当赘婿要有当赘婿的觉悟,自己越没用,才能苟到寿终正寝不是。

    但显然,金并不觉得这话得正着听。

    也是,这种事怎么能出去乱说,拿书童换好处,少爷的面子可不好看。

    但,什么约定,从小到大,自己与少爷之间三天两头就要来个约定,多得自己实在搞不清他指的是哪个?

    苟富贵,勿相忘?

    还是,卖身可以,得加钱?

    以自家少爷那点子爱好,不会是那种意思吧?

    可自己还没做好卖身求荣的思想准备啊?

    而且,丛先生虽好,但自己还是更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子。

    怎么办,好为难啊?

    金快哭了,特别是,少爷让他不要磨叽,今日便去投奔丛先生的时候,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拒绝。

    甚至,出门的时候,还踉跄了一下,险些摔成了个四腿蛤蟆!

    见他那副魂不守舍的样子,闻讯而来的丫鬟们不由恨恨地绞了绞手帕!

    看他这样,八成是被少爷给那啥了!

    果然,好色之徒是不分男女,没有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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