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2章 凶手
我,不认同杨信义的猜测。
“游泳池确实很符合凶案现场,但是,”我加重了语气,继续分析解释道:“今天是星期六,休息日,天气也挺不错,因此滇城所有游泳馆里面应该都有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行凶移尸的可能极低。”
王德发质疑说:“或许不在公用游泳馆呢?也有可能是私家游泳池。你们看,王一茹目测身高在170厘米左右,私家游泳池水深通常在200厘米左右,如果王一茹不会游泳,如果王一茹是失足跌落池中,或者是被人推进去,那么是完全足以溺死的。”
我道:“有这个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如果王一茹真是在私家游泳池里溺死,那转移尸体到十公里之外就是一个十分多疑、十分愚蠢的举动,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草包才会选择这么去做。”
王德发问:“为什么?”
我说:“如果王一茹真是溺死在私家游泳池里的,那么凶手完全不用移尸自证清白。因为王一茹身上没有伤口,直接说她是不慎跌落池中溺死的也毫无证据可查。”
杨信义质疑道:“这未免太过牵强了,我们办案需要的是有力的证据,不是主观意识上的胡乱猜测。”
“确实有些牵强,但,我并不是主观意识上的胡乱猜测。”说着,我从王一茹遗物里找出了那张单人照,“你们看,王一茹的手腕上戴着一条漂亮的手链,但其实这不是用来装饰用的,而是用来参赛用的。”
“参赛用的?”王德发一愣,活像一个丈二的和尚,“参的什么赛?”
“你们再看这,”我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指着喷泉背后的横幅说:“虽然字样被遮挡了不少,但是这,这有个残缺的标识,一个圆形下面有三条波浪线。我想完整的标识,应该是一个圆形后面跟着一个类似闪电模样的图案,圆形与闪电图案组成了一个人形,加上下面的三条波浪线,组成了一个跳水标识。”
“跳水标识?”王德发略有质疑,当即掏出手机在网上一搜,登发现果然如我所言,“难道,横幅上的内容是某届跳水比赛的标语?”
杨信义从王德发手中拿过照片仔细看了看,忽灵光一现道:“是高校银河杯跳水比赛,我女儿参加过一次。她手上戴的手链,我记得我女儿当时也戴过,是参赛人员标识。”
“那么问题来了,”我掷地有声般问:“王一茹参加了跳水比赛,说明她是懂水性的。那一个懂水性的参赛选手,怎么可能会在毫无外伤的情况下,轻易死在一个水深不过两米的游泳池里呢?如果她是腿抽筋,或者是其他自身因素导致溺死,那就属于意外死亡事件,根本用不着大费周章的移尸。”
杨信义愣了愣,问我:“不是游泳池,那会是哪里?”
“我想,”我仔细想了想,道:“应该是一个壁体光滑,有水,很深的水,但空间很狭窄,狭窄到王一茹无法游泳的地方,或者说,是某种容器,一种能够……等等,好像……应该……”突然的,我灵光乍现想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线索。
撂下用奇怪眼神注视着我的旁人,我三步并作两步冲到王一茹尸体前,掀开白布,抓起王一茹的头发闻了起来。旁人看我的眼神更加怪异了,像看一个发疯的疯子那般,但我却并不以为然。
片刻后,我又站起身问法医要了一块未经使用的白布,跑到河边将这块白布浸水打湿。紧接着,我又将这块白布凑到鼻子前,像闻王一茹头发那样闻了起来,搞得旁人满头雾水。
“你这是在做什么?”叶清秋疲惫无神的眼里充满了期待,“是发现了什么吗?”
“鱼缸!”我极其笃定的说:“王一茹是在鱼缸里溺死的。”
“啊?鱼缸?”众人惊呼,觉得不可思议。王德发满头雾水,问:“为什么?怎么,怎么可能会是死在鱼缸里的呢?”
“因为,”我解释道:“王一茹的头发间以及衣服上,有十分严重的鱼腥味。”
“鱼腥味?这能说明什么?”王德发反驳说:“河里也有鱼啊,况且这桥底下还是个鱼窝子,有鱼腥味不很正常吗?你看,这还有死鱼呢!”
“岸上的鱼腥味透着一股腐烂的气味,很好分别,至于河里,”我稍作一顿,看向河面,“这里的河水虽算不上清澈见底,但却也并不浑浊,如果你仔细闻的话,”说着我将那块沾了水的白布递给王德发,“其实水里是没有鱼腥味的,只有水草因常年浸水散发出来的草腥味,以及河底淤泥的泥腥味。”
王德发一脸不信,拿着白布使劲闻了闻,然又跑到那条死鱼面前凑上去闻了闻,接着又跑到王一茹尸体面前,抓起头发闻了闻。不时,道说:“果然不一样,王一茹身上不仅有鱼腥味,而且这鱼腥味还很鲜,闻上去还有一股子饲料味。刚才我问过那个钓鱼佬打鱼窝子用的什么东西,他说他们最讨厌的就是饲料饵,会影响鱼肉香味,所以打窝子用的都是大米、玉米之类。所以的所以,王一茹如果是跳河溺亡的话,身上是不应该出现夹杂着饲料味的鱼腥味的。”
“你鼻子挺灵啊,居然连饲料味都能闻出来。”这时,我不禁想起了一个人,一个鼻子比狗还灵光的人。
“嘿嘿,过奖过奖。”王德发笑了笑,“我这鼻子啊,比狗还灵,能闻到许多别人闻不到的气味。”
“咳咳!”杨信义故意咳咳两声,示意王德发注重场合不要发笑,然看向我,问:“就算你说的这些都是对的,那你又是如何判定凶手是李家疏的?”
不等我回答,叶清秋就道:“手机,王一茹手机里面,有一段李家疏夫妻欺负算命先生的视频。”
“视频?”杨信义懵,“什么视频?”
紧接着,叶清秋言简意赅将两天前在四季餐馆发生的事情,如此这般,这般如此讲说出来。听罢,众人茅塞顿开,纷纷把怀疑凶手的矛头指向了李家疏。
王德发若有所思半晌,道:“李家疏确实有杀人动机,我当探警这些年来,没少听他们李家强拆房屋的事,也没少听这李公子为非作歹、欺男霸女的事迹。所以,李家疏为了销毁王一茹手机里的视频证据继而杀人,这很说得过去。但是,”王德发看向我,像看一个深邃的深渊那样看向我,“你是如何断定这事一定是李家疏所为?就因为我们没在王一茹身上搜到手机?”
“是的。”我直言。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那万一你猜错了呢?”王德发其实不是在质疑我,而是在对我的破案方式感到不可思议,“虽然我们确实没在王一茹身上搜到手机,但也有可能是她没带出门,比如忘记带落在宿舍里了。因此,你不觉得你的推断很冒险吗?破案都是讲究证据的。”
“任何冒险的推断,其本质都是建立在一定证据上的。尽管听上去冒险,可至少不是在胡说。”我走到一旁,拿起王一茹的遗物,那副耳机,“试问,你带了用来听歌的耳机出门,会不带用来听歌的手机吗?没了手机这个媒介,空有耳机又有什么用呢?”
“要是王一茹出门之后手机丢了呢?”我看得出,王德发并不是想替李家疏开脱,而是想推翻我的推理,以及推翻我的破案方式,“按照你的逻辑,她身上只有十一块零钱,家境又不好,因此她大概率不会选择搭乘出租车,而会选择搭乘公交,甚至是走路也说不定。我是这片区探警,在王一茹学校附近抓过不少扒手,他们专门在学生放学的时候夹手机,公交车上最多。所以,王一茹的手机是很有可能被扒手夹去了的。”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我极其笃定道:“那王一茹的手机就更不可能是被扒手夹去的了。”
“为什么?”王德发一脸问号,叶清秋和杨信义亦如此,只是看我的眼神有些怪异,怪异到我不知道该怎么三言两语去形容出这种怪异。
“既然王一茹所在学校附近扒手多,那你们一定在周遭贴过警示语,你们以及校中老师也教导过学生出校门要当心。”我不急不慢,有条不紊问:“我说的对吗?”
“是的,我们确实在学校周遭贴了很多警示语,还曾到校里做过相关防盗知识。”王德发如实回答我说:“校里的学生防盗意识都挺强,每逢放学时间,我们也会有人去专门看管叮嘱。”
“你们看,”我再次走到王一茹尸体旁边,蹲下身,“王一茹穿的校服,裤子是没有裤兜的。衣服两边虽然有衣兜,但是你们仔细看,他的衣兜特别浅,兜口十分宽大。试问,如此一个不安全、装什么东西都有极大可能掉出来的衣兜,你会把一个贵重的手机装在里面吗?你会把手机装在这样一个衣兜里,去挤有很多扒手的公交吗?”
王德发等人,被我问得语塞了。
“我想没有谁会如此大胆的去挑衅扒手,除非他是个傻子。”我站起身,走到摆放着王一茹遗物的地方,“既然王一茹不会把手机放在衣兜里,那她会放在哪里呢?很显然,是这!”说着,我拿起了王一茹的那个书包。
“万一,”王德发极不甘心的反驳道:“万一是扒手趁着王一茹不注意,从她书包里把手机夹走了呢?我以前坐公交就被扒手这么搞过,等到站之后我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仔细看,王一茹的这个书包不是拉链型的,而是绳带桶口型。”我边说着边示范道:“将绳带一系,垂布往下一扣,那整个书包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封闭空间,根本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从外面夹走里面的手机。因此,扒手如果想要夹走书包里的手机只有一个法子,就是用刀片划破书包。但你们看,王一茹的书包完好无损,没有一点被划过的痕迹。”
“这……”王德发无从反驳了。
“还有,”我继续说道:“王一茹书包里装了耳机,因此我想,她大概率是一边带着耳机听歌一边走的。介于在得知校外扒手多的情况下,我想,她应该是把手机放书包里,然后把书包背在身前而不是身后的。总而言之,有很多细枝末节之处可以证明王一茹的手机不是被扒手夹了去。”
“单凭这些,你就怀疑凶手是李家疏?未免,未免太武断了?”王德发满脸诧异,诧异我的大胆推断。
“当然不止这些。”我放下王一茹的书包,说:“现在我们做个假设,如果你们是凶手,你们会怎么处理掉王一茹的尸体?”
王德发道:“我会把她埋山里,最好是那种原始森林,人迹罕至的地方。”
杨信义道:“我会把她分尸,然后一袋一袋送去动物园喂老虎。以前我经手过这么一个案子,凶手就是这样子干的。”
叶清秋道:“我会把她用冰箱冰起来,找搬家公司运出城,然后藏到农村的坟墓里。我经手的第一个案子,凶手杀了人之后,就是这样移花接木,把死者尸体藏到别人坟墓里的。要不是这家人清明上坟发现坟土被人动过的话,我们还真不想到凶手会这样处理尸体。”
我说:“你们所说的处理尸体方式有一个很明显的共同特征,即杀完人之后都是藏匿尸体,这也是大部分凶手行凶之后选择做的事情。但是你们看,王一茹却恰恰相反,凶手杀完人之后不是藏匿尸体,而是伪装。”
王德发道:“这能说明什么?我们只是做了假设而已,又不是真的杀人,更不是那些变态的杀人凶手。所以杀人者的脑回路,我们又怎么能想得到呢?”
我说:“百分之九十七的凶手处理尸体的方式会选择藏匿,只有百分之三的凶手会选择伪装,因为藏匿尸体是最快捷且最为有效的处理尸体方式。相反,伪装凶案现场是最麻烦且最危险的处理尸体方式,不仅需要高超的技术以及大脑,还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杨信义道:“你是说,杀害王一茹的凶手就是那百分之三?”
“是,也不是。”我不禁冷冷一笑,“因为杀害王一茹的凶手实在太蠢了,他明明可以进行更好的伪装,结果他却用了如此一个漏洞百出的愚蠢方式。”
王德发问:“什么漏洞?”
我道:“太自作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