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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张二婶子赔钱,林慕慕又遇老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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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慕慕将手中的稻草团子随手一丢,警告道:“婶子,可别真吐出来了。不然,你可得给我收拾干净。”

    “找……死……呕~”

    林慕慕看着妇人这般模样,冷笑一声,若是上辈子,现在,躺在地上的妇人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她手上的血,不仅有丧尸的血,也有同类的血。

    随手扯掉外袍,走到丫丫面前,弯腰将小丫头抱起来。

    地上这么凉,她又穿得这么少,容易着凉。

    又看了眼依靠在圆柱旁的乐乐,身上有几处小挫伤,不是特别严重。

    她的命不可取,那就取钱吧。

    “别吐了。咱们先把今天的事情解决了。”

    张二婶子眼都没抬一下,还在那自顾自地吐。

    林慕慕就当没看见,说道:“婶子,你跑到我们家偷东西,我就不说什么了。你还对乐乐又打又骂,这可不行。乐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你欺负他就等于欺负我。”

    张二婶子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也不吐了,猛地起身,“小蹄子,你疯了吧?前几日,求着我给你找买家,现在隔这装什么慈母。”

    “今日,你若是有用一点,把这两个杂种卖掉,这个房子就是我的了。谁能想到,你这么没用。”

    林慕慕冷笑一声,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不管之前我多混蛋,今后,我就是毛丫和乐乐的娘亲,谁欺负他们都不行,包括婶子你。你伤了乐乐,各种费用折合一下,给我们一两银子,这件事就过去了。”

    “林慕慕,讹钱讹到我头上了?休想。”

    林慕慕抱着毛丫不动声色地笑了笑,“是吗?婶子,你跑到我们家来偷东西。按照当朝摄政王规定的律法,这可是要蹲大牢的。”

    “你不仅偷东西,还打骂幼童。蹲大牢这都是小事,若是县老爷一个不开心,直接判个砍头!那可就好玩了。”

    其中,砍头两个字,她说得尤为的重。

    与此同时,“摄政王”三个字一出,更是吓得张二婶子脸都白了。

    南越最令人闻风丧胆之人不是南越皇,而是掌权的摄政王。

    上到八十岁老人,下到一岁孩童,无人不怕那阴晴不定的摄政王。

    但张二婶子还是嘴硬,“你别想吓我!”

    “你若是不信,我现在就带着乐乐和丫丫去石头县。届时,婶子可别怪我没提前告知你!”

    她一只手抱着丫丫,另一只手拉着乐乐就往外走,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还未走出大门,就被喊住了。

    “给你!给你!我身上就带了这么多钱。一两银子,你就是把婶子杀了,那也没有。”

    林慕慕心里明白,这个地方一两银子够一家老小过几个月了。

    她最贪生怕死,身上的钱肯定全都掏出来了。

    “给我!”

    她伸手去拿,却被张婶子死死拽着,力气倒是不小。

    林慕慕用力一扯,钱到手了,估摸着也有四五十文。

    “乐乐,送客!”

    林慕慕头也不回地朝着里屋走去,将毛丫放在用破布覆盖的床榻上。

    仔细检查了一番,松了口气,还好只是皮外伤。

    最终,她的目光落在了毛丫那极为熟悉的脸颊上,脑海中,那两个小人掉头冲向丧尸群的画面更加清晰。

    上辈子,是他们救了她的命。

    神游间,手间渗出一点小水滴,女子瞬间惊醒,难道是?

    眸子紧闭,倒是看到了极为熟悉的东西,灵泉空间。

    她能在末世苟活十年,全靠它。

    这是父母留给她的唯一财产,也是末世来临之际送给她的保命符。

    本来,灵泉空间存放了大量的吃食用品,这些年几乎消耗完了。

    但,最厉害的灵泉却永不干枯。

    这灵泉水不仅能强身健体,还能治疗各种伤病,是出门必备的逆天神水。

    她背对着毛丫,走到一旁,小心翼翼地将灵泉水汇入碗中,待到碗被水浸满了,又端到床边。

    乐乐警惕地看着林慕慕,问道:“你想干什么?”

    “丫丫伤口沾染灰尘了,必须清洗一下。”

    乐乐这才没阻拦,站在旁边看着。

    光用灵泉水冲洗还不行,还必须找点草药才行。

    林慕慕掉头出门,看见一旁放着的一串铜钱,随手丢给了乐乐。

    乐乐盯着手中一串铜钱,眼中多了几分错愕,这个疯女子又想搞什么鬼,“给我的?”

    林慕慕懒散地伸个懒腰,勾起不远处的背篓和一把落灰的斧头,径直往外走。

    “对啊!给你的赔偿,不给你,给谁?丫丫的伤口需要草药,我上山去采,你看家。”

    直到林慕慕消失在乐乐的视野中,他这才反应过来,这个女人不爱钱了?

    窝在床上的丫丫也愣了许久,呆呆地说道:“哥哥,恶毒娘亲好像不恶毒了。”

    乐乐恶狠狠地回道:“妹妹,我们不能相信她,十之八九,她又在算计什么。”

    寂静的房间中,两个小人头挨着头小声地嘀咕着。

    此时,林慕慕已经上山。

    葫芦村四面环山,资源丰富,但山上野兽众多,很少有人会冒险上山。

    “发财啦!发财啦!”

    林慕慕看着大片大片的青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苍天啊!十年了,她终于可以吃新鲜的蒿子粑粑了!

    她做了一个标记,继续上山采药。

    “这个是止血的。这个也是。”

    “蘑菇,带点回去。”

    等到林慕慕准备下山去采青蒿时,双眸对上一抹熟悉的目光。

    “草!你居然也穿越了!格老子,纳命来!”

    林慕慕掏出身后的斧头,飞快丢了出去,远处的一抹黑影掉头就逃。

    哪曾想,斧头正巧砸瞎了它的一只眼,逼得它原地挣扎。

    林慕慕纵身一跃,骑到野猪的身上,拔出戳进猪眼睛里面的斧头,“咚咚咚”地对准黑猪头使劲敲了几十下。

    又从背篓抓了一把蘑菇,毒死你丫的。

    她铁定没认错,这个野猪就是把它撞飞的那只!

    许久后,野猪没了气息。

    她四肢也快散架了,身子一个没稳住,直接从野猪的身上滑了下去,一屁|股坐到地上。

    林慕慕甩了甩额头上的汗珠,累死她了。

    嗯?

    草皮有点软啊?

    “呜……呜呜……”

    林慕慕身子一僵,慌忙起身,等到看清后,老脸一红,双手合十,不停地鞠躬,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瞎了眼,没看见下面有人。”

    好巧不巧,她正好坐到这个人的脸上,难怪这么软。

    躺在地上的男子,身材高大,也穿着一身乞丐装,裸|露出来的地方没一块好的,都是冻疮,十分可怜。

    脸颊消瘦,脸上灰扑扑的,更为可怕的是那一道从鼻翼蔓延到眼角的伤疤。

    嗯?这个人怎么也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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