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一只穿山甲的脚趾
鱼像死一样翻倒在地上。
在我眼中,一个影子从窗户边上飞跃了出去,这个东西似乎在外面地沟里快跑,很像是一只猫,非常的灵俐。
我暂且认为是猫将这条鱼给打翻了,要不是晚上,我绝对会追出去。
当我将鱼重新放到木桶里,用木板盖上,窗户外面有一缕光照了进来。
方向是我回家那条路。
如果没有猜错是憨子来接我了。
我喜出望外,将办公室门打开,走了出来。
外面雨已经停了,但是黑漆漆又湿漉漉的,可是刚才光线一闪而过,并没有看到走近的人影,于是我喊了两嗓:“憨子,憨子,这里这里!”
寂静无声。
我原本双手捂着嘴,这下儿却捂住了嘴巴,难道不是憨子?
学校门前有个水塘,水塘边上又有条洁白的沙子路,过路人?还是对面山里人家的狼眼探照灯?
我不清楚。
我真的有点怕,两间黑漆漆的教室,一间空荡荡的办公室和厨房,学校隔壁是搬走的英子家,对面山上是三叔荒坟,学校前面那口水井,却是英子落水的地方。
我仿佛听到了笑声。
寻欢的笑声,声音是从左边教室里传出来的。
恰巧是我看见三叔跟英子的那间教室讲台发出来的。
我晃了晃脑袋,绝对不相信这是发出来的声音,只是我出现了幻听。
三叔跟英子那个画面又出现在我的脑海。
“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又是一阵欢乐的笑声。
然而在我看来,在这种情景下,我听着笑声却开心不起来,反而毛骨悚然。
声音的的确确是从左边的那间教室里发出来的,一点都没错。
透过玻璃跟木栓,我似乎看到了讲台上有两个人影,是那天我偷看到英子和三叔的身影。
我脑袋里瞬间想到了一个不好的结果。
不会吧。
不会是三叔跟英子还魂,死后魂魄还留在这间教室里?
这听起来真有点玄。
听老一辈说过,农村里有一些这方面传闻。
认为人跟一些动物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因为有灵魂,人死之后,需要收脚板。
这位听了,收脚板什么意思?
收脚板简单的解释就是说人在临死的前几天,灵魂会把一生经历过的事情,去过的地方都走一遍。
比如是在哪里出生的,医院还是田头?在哪里求学?成家,事业,安定。
这些都会统统的在临死前的三四天过一遍,过完了之后,人才能安安心心的死去。
所以病重躺在床上的人,经常会有生前的老乡亲们说在某某地方好像又看见了这个人劳作,这人在哭,在诡笑。
或者出现在自己的梦里,说得蹊跷一点,这个人甚至会在梦中向身边的朋友依依不舍的道别。
如果活人遇到死人收脚板,需要去土地庙烧香还愿,不然会被鬼魂纠缠的,而且有些鬼魂不舍得生前的好友,不愿投胎,会永远缠着活人。
如果鬼魂特别思念生前的亲人,或者生前特别善良的人,善待过鬼魂,鬼魂会不忍阴阳两隔的痛苦,自私的将这类人害死,一同归九泉,再度相见。
如果鬼魂生前有特别害怕的人,那么这个鬼魂就一定想尽一切办法让这个恶人留在世间。
因为鬼也害怕这个死后再来压榨它,当然特别讨厌跟痛恨的人也是一样,恶鬼报着永远不想见到这个人的想法,要么老死不相往来,不去招惹这种人,要么化作厉鬼将仇人杀之后快,通常这种人都死得很惨!
不过不管好人还是坏人,或许上面两种说法倒是应了民间一些古谚,比如,“好人不长命,坏人留千年。”
又比如,“恶鬼怕恶人。”
这些民谚大多都只是民间口口相传,是非谁也无法证明,或者说,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现在的我恍惚着。
学堂侧面马路上的柳枝摇摆。
教室里若有若无的影子或许也只是我错把学堂后面的树干投影看错而已。
要知道三叔跟英子都死了二十年,二十年足够可以改变一代人了,人的思想早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难道三叔的魂魄还念念不忘这个老学堂,英子这个女鬼还念旧三叔偷欢数十余载?
简直一片荒唐言。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疲惫的双眼眺望铁栅栏校门口,空荡荡的。
我觉得憨子是不会来了。
我深深的做了个呼吸,然后点开手机的设置,打开了手机自带的手电筒功能。
悄悄的摸到了这间教室。
我走路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跟三年级那次一样,悄悄的将门支开了一个小小的缝隙。
眼睛透过门缝,目光落在那个小小的讲台上。
山里气候无常,阴晴不定,刚才还起大雾,刮大风,吹得七零八落的,不一会儿功夫,雾气便完全散开,将云都吹散了,拨云见雾后,月亮爬出来,将整个世界渡上一层银辉!
一切清晰极了,外面跟个明镜一样,月光从床沿爬到了小小讲台,讲台上空荡荡,一把三角尺,一盒粉笔,用旧了毛巾做的擦桌子布。
我心里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定。
缓缓的推开了这间教室门。
吱嘎~~~
门发出的声音就像要断气老妪叹息,非常的低沉。
我脚步很轻,轻轻的走到了教室里面,我竟然大胆的独自站在讲台上。
下面一排排黑漆漆的桌子,我并没有开灯。
噢
不是我不开灯,因为雨下得太大山里的树木将电线桩给压断了,整个村子里都断电了。
我突然想到了童年。
我的童年时光很少站在这个角度,我应该坐在下面看讲台,看黑板,看三叔,今天站在这个地方,仿佛是一种轮回。
慢慢的走到了讲台的过道边上。
腾!
一个尖锐的声音发出来,我的衣服好像在经过过道的时候碰到了什么。
是第三排的桌子上的一摞书籍,一不小心将一个田字格的本子给碰到地上了。
本子“啪”的一下掉地上,我赶紧的伸手去捡,当本子落地的时候,有一个明晃晃的金属圆圈从桌脚边上滚到后排去了,消失在墙角。
我拾起本子,推开左右的椅子脚,俯下身子去找。
地下有点昏暗,我带着高度眼镜,有轻微的夜盲症,所以只能伸手在地上摸,摸了半天也没有找到那浑圆的东西。
我想算了吧,可是当我刚起身的时候,往最后排一个座位去瞄了一眼,一个像戒指一样的东西就躺在沙子地上。
不,不是躺在沙子上,而是像长了腿一样,疯狂的往后跑,跑的飞快。
我兴奋得跑到后面去拾,可当追过去伸手去抓的时候,我发现不对了,我手里抓住的像是一只动物的脚趾,像公鸡的爪子一样,尾端的那一段脚脂。
我腾一下缩回手。
它身体是漆黑的,与黑暗融为一体,像是隐身了一般,然而这个脚趾却明晃晃,跟刚才从书籍里跑出的东西一模一样。
不大像又尖又细的公鸡脚趾,倒像是我看过一部盗墓小说里的一种东西。
摸金符。
穿山甲脚趾做的摸金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