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想要孩子
燕子顺利地生下一个女儿。
对于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来说,生孩子虽然可喜可贺,但其中所面临的风险也是巨大的。
可是作为一个母亲,从怀孕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开始义无反顾了,哪管是付出生命。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难产的母亲为了肚子里的小生命而早一步走进天堂,在另一个世界里慈爱的看着自己的孩子,微微的、心满意足的笑着------
所以说人呐,从怀胎到落地,从屎坑到成人,我们的母亲不容易,应该学会感恩、孝道。
女儿的出生高兴坏了张宇,整天价和保姆变着法的伺候燕子。五、六顿饭是必不可少的,由于燕子奶水不足,还得及时的冲奶粉,充当新时期可以当爷爷的奶爸。
得知燕子生了个女儿后大家都很高兴。当然,这件事也刺激了张丽和艳华,她们两个都是没当过母亲的人,为燕子高兴的同时难免情绪低落,心头徘徊了遗憾。
女人一辈子,没生过孩子总是有些不完美。
我们的张丽打过完年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虽然平静,但单身女人的日子难免寂寞孤独。
她今年四十六,正常来说像她这个年龄要是有孩子的话,孩子岁数也该二十了,或者更大,如果在农村有的都结婚了,像老谭他大姐,四十六都当奶奶了。
可是她连孩子都没有,遗憾中略显悲哀。
四十六,这个年龄即使有了男人也很少要孩子了。
自己没孩子,人家男方能没孩子吗?自己想要,男方也想要吗?何况还没那个所谓的男方。
张丽每次去妹妹家都对小外甥喜欢的治不了,充分释放自己的母性,过一把当姨妈的瘾。
哎,姨妈也是妈,权当是自己的孩子了。
话是这么说,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弥补不了心中的遗憾。她有时想如果可能宁肯冒生命风险也要生一个,不为别的,只为那声奶声奶气、叫人欣喜若狂幸福流泪的“妈妈——”
听完了就去死都值得。
话说回来,生孩子是两个人的事,没男的怎么生?
对她表示爱慕的男人不少,可能是缘份未到,都没有触电的感觉。怎么说呢,饭店内部的男的大部分比她年纪小,她还是领导,很多爱慕者摄于她的身份都不敢表达。
再者说她不想找岁数小的,也不想在饭店找,其中有老谭的因素在内。
至于饭店外面的,现实点说,百分之九十都是冲着她漂亮的长相来的,所抱的心态不能说是龌龊,居心不良是肯定的,至于能不能结婚是两码事。
三台子是个小地方,开放和封闭并存,有点啥事不出三天能传遍各个角落。
张丽和任青云不处之后,当年和军代表的事通过这个男人的嘴,在三台子、尤其是飞机厂又传了一段时间,以至于很多人知道阿巧饺子馆那个叫张丽的经理年轻时不正派,和军代表有男女关系,并且还为军代表怀过孕、打过胎等等。
虽然在现在人眼里这都不叫事,但人们有茶余饭后嚼舌头的优良传统。尤其男女之事,总是经久不衰。这对张丽多少也有影响。
人们可以谈论别人的是是非非,有时还会明察秋毫大义凛然。可一旦落到自己头上就另一番说辞,冠冕堂皇的敬而远之。
这是人性的弱点,也可以说是阴暗面,说白了就是虚伪。
张丽不可能想不到这些,她又不是小孩。
想到了能咋着?也就是笑笑。经历都经历了,还有啥大不了的?人生已过半,如果只纠结于从前,那后半生就不用过了。
好,自己身上带着,没人抢去半分,顶多心生羡慕;坏,自己身上带着,没人分担半分,顶多嘴上说说。
人呀,到啥时候都是过自己日子,谁也不会请个当家管事的。
就如这漫长的夜,虽孤单寂寞,略显凄凉,但追根到底还得看怎么过。
用平和的心态来过,夜是美的。
安静的听段美妙的音乐,闭上眼睛尽情遐思,也会安然入梦。若是落了雨,就惆怅一会儿,想想过去的日日夜夜思思念念,再落几滴伤心泪,有啥不好?
消极点说,有钱就寻一醉,没钱就寻一睡,也无不可。
人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开心。像老谭说的,所有的经历只有承受才有感受,再苦再难过去了就是美好,不为别的,只为坦然明白。
张丽羡慕李爽、忠清、王红、艳华他们这些有另一半的人,经常被他们的恩爱甜蜜感染,觉着自己也很好。
当然这是暂时的。
她知道,他们也羡慕自己,觉着单身一个人挺好,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想干啥干啥,谁也管不着,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与看法,更没有管孩子的闹心事。
像李爽似的,以前见面还能说些别的,现在见面三句话不到,就开始说孩子怎么调皮,怎么不听话,怎么不好好学习,怎么不按时完成作业。得成天介喊着起床,忙三跌四的帮着穿衣服收拾书包,然后着急把火的往学校送------
看李爽说的暗无天日,其实心里却美得很,虽不是故意炫耀,但张丽却嫉妒——那可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呀。
个人有个人的活法。往往想要的得不到,身在其中的不珍惜,叫放弃又万般舍不得。
想想看,这就是生活。
张丽恨恨的想,不就是缺个老爷们吗?
哼!老爷们?
还真缺。
缺也不能剜篮子就是菜,这大岁数了,不能将就。与其将就还不如一个人呢,至少没气生。
她想到了老谭——每到夜深人静不能入睡的时候都会想起,几乎成了习惯。
这是一种既甜蜜又无望的想,已经超出了普通的男欢女爱。如果说以前还有得到的想法,那么现在不是得到,就是单纯的想。
每次想的时候感觉自己还是情窦初开的小姑娘,而老谭也是年轻时的样子,光头,菱角分明的脸坚毅着,眼神深邃忧郁,看人时深邃如海------
这才是爷们儿。
可惜是别人的。
别人的也拿来想想,这世上只有自己最懂他,也最爱他。他是得了便宜卖乖,搂着媳妇还享受别人的爱,就差没舍身相许了。
她甚至大胆的想,有一天是不是真的舍身取义杀身成仁。
在一次和艳华单独喝酒时,半酣之际她曾说过这想法。
“用不用给你俩创造个机会?”艳华两颊陀红的笑着问。
“不用,创造的就没意思了,全凭缘份。”她说。
“要是一辈子没有呢?”艳华问。
“那就认命。”
嘴上无所谓,心中有所谓,这就是爱吧。
爱一个人没有理由,理由就是爱,正确。
初夏的夜是温热的,撩拨着情愫和欲望。
张丽,这个漂亮美丽、气质非凡的女人,穿着薄睡衣还觉着热。伸出的光脚不老实的把被子踢开,整个身子陷落在柔软的床上。光胳膊肆无忌惮的把踢开的被子揉搓成团,习惯性的抱进怀里。
闭着眼,看着脑袋里的老谭------
这时是想不起其他男人的,就是想起也模糊,很快被清晰的人占据。
既是煎熬,也是甜蜜,涓涓的幸福暖流在心口淌过。
不知什么时候,她睡着了,也许做了好梦,嘴角露出甜甜的少女般的微笑。
这样的夜注定很多人无眠。
艳华听着躺在身旁的老邓鼻孔里发出规律性的鼾声,苦恼的睁着双眼,盯着棚顶的黑暗。
一个小时前,她想要个孩子想法再次被老邓拒绝,理由很简单,老邓说女儿都快有孩子了,他不想被人笑话。
是呀,一个当了姥爷的人,抱个儿子,或者女儿,在世俗中确实有些不妥。若是和女儿一家三口在一起,难免尴尬。
当然,老邓不想要孩子不单是怕丢人,也是为艳华好,毕竟艳华岁数大了,早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他不想妻子为了生孩子而有危险。
艳华不怕,他怕。
他爱着这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女人,有时甚至把艳华当闺女待成,越是这样越舍不得。宁肯不要孩子,也不叫她去冒风险。
可是艳华想当妈妈,不想叫自己的人生有着缺憾。
哼!这不是你说的算的事,我想要就要。看来得给你炖个人参,喝点枸杞了,还得叫采购的去南二(药材批发市场)买两根鹿鞭泡酒。
明天去做个美容,买身那样点儿的衣服。叫你吃着韭菜虾仁馅饺子,喝着人参汤,品着枸杞茶,再来二两鹿鞭酒,哼哼,我再------
孩子不就有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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