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伤心的孟梦
小龙要叫小慧妈看到小慧他俩订婚,了却心愿。和小慧说完后就开始张罗起来。
先和师父师娘说了这事。
方建军和王红听了都很赞同,心里还有些感动。
王红说:“小龙你这事做的对,和你爸你妈说了吗?”
“还没,他们能同意。”小龙肯定的说。
“准备啥时候和他们说?”王红问。
“就这两天,我打算回家一趟,电话里说不好,回去当面说。”小龙说。
“对,回去当面说。你家条件好,你爸妈要是不同意的话就好好说,别耍脾气,知道不。”王红嘱咐道。
“嗯,不会。”小龙说:“我爸我妈心好,好说话,我要是把小慧的情况一说他们准同意。”
“那就好。”王红点点头,想了一下说:“泰山路店快开业了,这段时间忙,小慧妈看着和好人似的,都是说不准的事,你得抓紧,最好赶在开业前办。”
“我也这想的,准备明天回家。”小龙说。
“行,回去吧,明天叫小王过去替你。”方建军说。
小王是给泰山路店准备的凉菜,现在老店实习。
小龙家吉林磐石郊区的,爸爸是瓦匠,常年在市区揽工,妈妈在家侍弄菜地。日子比较殷实,在农村来说属于中上等人家。
家里就小龙一个孩子,就算不出来打工也养活的起。小龙打小懂事,有心计,由于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没念高中,在家跟妈妈种菜。
男孩子种菜没耐心烦,干了半年,跟爸爸说想和他一起出去干活,当小工。当小工期间每天中午和爸爸一起到小饭店吃饭,对吃的产生了兴趣,跟爸爸说要学厨师,爸爸答应了。
于是出来到饭店打工。
也是缘份,出来后认识了方建军,也就到了阿巧饺子馆。
缘份是件很奇妙的事,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它和命运联系在一起,觉着一切都是注定的,冥冥之中有着上天,早就安排好了。
其实这是对好命的感慨和对厄运的默认,当无法解释和抗衡的时候,都归咎于老天,让心灵得到一种解脱式的安慰。
犹如佛家说的因果和轮回,凡事有因必有果,有时这因还是上辈子种下的。
但无论咋说,我们都期待缘份的到来,看到希望和好的结果。
到什么时候,人们对美好都是憧憬和期望的。
小龙和小慧订婚的消息从小龙请假回家走的时候开始所有人都知道了,大家都很高兴,对他的这个决定给了很高的评价,有些人还竖起了大拇指。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来说订婚是件很正常的事,相熟的人会送上祝福。但小龙决定在这个时候和小慧订婚,意义已经超出了一般订婚的范畴,是一种责任、担当,还有爱心与孝顺。
这也许就是一个普通人对爱情的真正诠释。
艳华来到面点间,王红正在调馅。
“红姐,你说小龙订婚老谭是不是得回来?”艳华问。
“嗯,他在场最好,咋说也是小慧的娘家人。”王红说。
“小慧娘家人多,咱们都是。”艳华笑道。
“嗯,主要还是老谭,关系不一样,小慧拿他当长辈。”王红说。
“我给老谭打个电话。”艳华说。
“等小龙回来再吧,万一他爸妈不同意呢?这事都两说着------听他那意思他爸妈没啥------”王红说。
艳华想了一下,觉着王红说的对,现在都是她们这边一头的想法,毕竟小龙爸妈没见过小慧,啥样还不知道。找儿媳妇是大事,虽然小龙没问题,但当父母的咋说也得见见人家姑娘,然后才能定下来。
“也是,估计没啥大事,小慧谁见了都喜欢,再说小龙愿意。”艳华说。
“事是没啥大事,等小龙回来再吧,知道准信儿再给老谭打电话------”王红突然笑了,泼辣的说:“小龙他爸妈要是敢不同意,我找他们去,我还就不信了!”
“呵呵,你就消停点吧,人家见了你同意也不同意了。”艳华笑道。
在我们为小龙和小慧祝福的时候,有一个人的心里很难受,就是孟梦。
孟梦是个聪慧漂亮的姑娘,我们知道她的时候是四年前老店开业,她应聘饺子工。因为形象好张丽想叫她当服务员,她不干,为此张丽惋惜了一阵子。
她喜欢小龙,要不然也不会和小龙处对象。但俩人确实性格不合,她觉着很累,便提出了分手。
这也有岁数小的原因,那时小龙十九,她十八,都是对爱情充满新奇渴望的年龄,又不完全懂。只是觉着在一起挺好,寻找叫人耳红心跳的感觉。
当激情过去之后,从热恋转入正常,理智开始占据上峰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小龙那样的男孩儿,就有些痛苦和熬煎。
分手后她倒没再恋爱,虽然师父想要她成为儿媳妇,但月老有意,红线难牵,也就作罢了。
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青春的骚动和不安,正是在这种不成熟的经历中渐渐成熟和成长起来。
三年时间,和小龙在一个店里工作,虽然分手了,不做恋人做朋友,关系处的很融洽,常有说有笑的。在小龙和小慧走到一起的时候还祝福过小龙。
知道小慧妈得了绝症之后,她为小慧妈惋惜和同情,并捐出了三百块钱。和小龙说要他多陪陪小慧,这时候小慧需要陪伴和安慰。
但是当小龙和小慧要订婚的消息传到她耳朵的时候,不知怎地心痛了一下,还有些震惊。她接受小龙和小慧处对象的事实,但小龙在这个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不得不叫她重新审视曾经喜欢的男孩——原来他有颗金子般金贵的心。
这就和把一个蒙着土的金疙瘩毫不在意的丢弃后,当别人捡起来,把上面的土去掉,发现原来是个金疙瘩时一样——后悔、懊恼、自责。
尤其当身边的人夸赞小龙做的好,有情有义,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时,心里的那个难受劲儿就别提了,酸楚着疼。
她为小慧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也为自己弄丢了爱情后悔。
这是一个非常矛盾而又痛苦的心理,折磨着她,叫她无精打采,脸上失去了往日的笑容,变得沉默寡言起来。
她想找个人诉说一下心中的苦恼,可是找谁呢?想了想,找同学丽娟?不行,丽娟正在热恋,约她出来她一定会带着那个男的,看人家亲亲热热心更难受。
找图雅姐?不行,图雅姐一开始就反对她和小龙分手,现在找等于打自己的脸,还挨训------
那找谁呢?
她苦闷的想着。
对,找师父,师父最疼自己了,拿自己当闺女待成,和她唠唠能好受些。
想到找师父后,下了班饭也没吃,直接去了师父家。
王红和方建军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见孟梦来了赶忙招呼坐下。孟梦没坐,对师父说:“师父,咱俩出去溜达溜达呗。”
王红看孟梦的脸色不大好,情绪有些低落,不像平日里有说有笑的,心合计这丫头保证碰着啥难肠事了,便起身换了衣服,和她下了楼。
初秋的夜晚十分凉爽,舒适的夜风习习,撩起耳边的长发,带着几许惆怅。
孟梦想说话,却不知从何说起,烦乱着,只是低头往前走。
“有啥事吧,丫头。”王红问。
“嗯------闹心。”孟梦说。
“咋地啦?”王红问。
“师父,咱俩喝点酒。”孟梦说。
王红有些惊讶的看着徒弟,心说这丫头咋啦,受多大刺激想喝酒?看委屈的。于是指着前面的一家小饭店说:“行,去那家,那家还营业。”
师徒俩进了饭店,象征性的点了俩菜,要了啤酒。
喝了一杯后孟梦说:“师父,呼市再开店的时候把我调过去,我想离开省城。”
小丫头刚说完,王红就知道她为啥闹心了。
“因为小龙?”
“嗯------也不全是,就是想离开------”
王红笑了,说:“你那点心思全在脸上写着呢。”
被师父看穿心思,孟梦说:“就是心里不得劲儿------”
“傻丫头,谁和谁在一起是缘份,强求不得。你和小龙都是好孩子,虽然没在一起,但毕竟处过,没啥放不下的。”王红接着说:“知道你为啥难受,看小龙准备在小慧她妈离世之前和小慧订婚,事做的到位,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是不是有点后悔了?”
孟梦没说话,点了点头。
“师父也不给你吃后悔药,再说也没有。别人劝没用,啥事都得自己想开了。小龙稳重,不急不躁,对人好,知疼知热的。没选择他不是你没眼光,感情上的事谁也说不准。我也没省思能和老方走到一起,当初掐半拉眼珠子没见上他,后来咋样?这事没处说去,我还没想到离婚呢,不也离了。
你刚二十一,一朵花才开,保证能找到情投意合的。小龙是好,但你俩合不来,现在是朋友不挺好吗?跟你说丫头,处对象这事凭感觉,没啥后悔的。不怕你笑话,师父当初还喜欢老谭呢,就省思和他在一起,他不离婚都愿意。
但后来一想不是那回事,人家两口子过得挺好的,咱算个啥?再说事也不能那么做。现在和老方不也挺好的,对我好就行呗。”
“道理我懂,就是不得劲儿------闹心。”孟梦说。
“有啥闹心的,小龙要是不决定订婚是不是就不这么想了?有一个这样重情重义的朋友应该高兴,就和师父似的,有一个老谭这样的朋友一辈子知足了。
有的人能成为爱人,有的人只能成为朋友。人得知足,不能想太多,想多了累。有时候把自己整的人不人鬼不鬼的犯不上,整不好到最后连朋友都处不成,哪多哪少?”王红说。
“嗯------有机会还是叫我去呼市吧,我挺喜欢内蒙的------”孟梦喃喃的说。
王红心疼的看着徒弟,叹了口气,说:“行,到时候给你争取。”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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