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生活永远都在继续
雅茹结婚后老谭和她见过两次面。
确切的说老谭去看过她三次,见面两次。
第一次是她和丈夫闹离婚的时候。老谭回家看望母亲,回省城时心血来潮,在阜新站下了车,到了站前雅茹婆家开的小饭店。
那时小饭店的名字已经改成了“雅茹饭店”,看到店名时老谭的心很疼,酸楚的感到那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已经成了别人媳妇,留给自己的是这辈子无法忘记的回忆。
他想见到雅茹,哪管是悄悄的看上一眼也行。想知道她过的啥样,好不好。
心情的驱使让他在忐忑与期待中进了饭店。
没有见到雅茹。
在假装吃饭时从雅茹婆婆口中知道雅茹和丈夫干了架,正在闹离婚。并且知道干架的原因——雅茹丈夫耍钱,不务正业。
还见到了雅茹的丈夫,一个长相俊美的年轻人,看上去像当时很红的一个电影明星。侧面知道雅茹的婆家家境很好,公公是铁路局的小领导,婆婆经营着站前饭店,丈夫也在铁路上工作。
这样的家庭是老谭没法比的,那时他刚刚脱贫,还没致富。
当时的他只能看着,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在心里希望雅茹好,并且幸福。
真正的见面是五年后,那时林燕已经怀孕。也是回家看望母亲,在回来的列车马上要路过阜新站的时候,老谭临时决定下车看看雅茹。
俩人见了面,感慨万千。
曾经的恋人,如今的老友,久别后的重逢别有一番滋味。
雅茹有了一个五岁的儿子,小家伙聪明可爱,叫人喜欢。
两个人互相询问这些年的经历和发生的事,在彼此的倾诉中了解对方的情况。
那时雅茹开始自己带着孩子过,孩子爹是名义上的丈夫,可有可无。在雅茹轻描淡写的诉说中老谭知道她过的并不好,但他无能为力。
缺钱他可以给钱,缺人力他也可以帮着出力,可这些雅茹都不缺,她缺的他给不了。
只能带着感伤的心痛和默默的祝福离开小店,一别又是三年。
三年后,老谭到阜新工作,饭店后招的饺子工是雅茹嫂子,通过雅茹嫂子和雅茹又有了联系。
在阜新一年多的工作中没和雅茹见面。雅茹知道他在阜新,每次嫂子回家都会给老谭带一桶散白酒,过冬的时候买双棉鞋。
阜新的工作结束时老谭去见了雅茹。
雅茹已是妇人,岁月在她脸上几乎没留下什么痕迹,依然美丽。
不再是姑娘般的清纯,而是动人的成熟。
生活,让人热爱,让人成长,让人坚强。它就像一块磨刀石,把人打磨的锋利无比;又像个炼铁的熔炉,叫人褪去杂质。
原本善良柔弱的女子,在生活的磨砺中褪去了青春的稚嫩,变得成熟与自信。
老谭相信,以后无论什么风雨雅茹都能坚强面对,她已经开始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命运,是呀,命运。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屈服于命运。
强者和弱者的区别不是成功失败那么简单,还有面对残酷命运时的不屈,以及对生活的态度,更深层的意义是让自己永远坚强而乐观的活着。
活着是证明,也是美好。
那次见面俩人唠了很多,都是高兴的事。老谭当天没走,在雅茹开的小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雅茹把他送上回省城的列车。
转眼七年过去,冥冥之中命运再次把俩人安排到了一起。
都已经人到中年。
往事历历在目,一切又都是遥远的回忆。
过完年老谭找雅茹谈了一次。准备在呼市开店,自然需要饺子师傅,想把她调过去。雅茹跟王红学了很长时间,已经能够独立操作了。
雅茹答应下来。
自己一个人,在省城和在呼市干一样,只不过换个地方而已。现在已经不像刚出来时那么想儿子了,儿子大了,很独立,也很懂事,放心不少。加上也愿意到远地方工作,清净。
中央厨房面点间三个人,雅茹准备调走,老谭把小慧调过来给王红打下手,也是培养下一个饺子师傅。
到现在王红已经培养了孟梦、孟梦同学、雅茹三个饺子师傅,孟梦和她同学是王红徒弟。按理说雅茹也是,但王红知道雅茹和老谭的关系,不叫她喊自己师父,一直姐妹相称。
中央厨房的工作时间和营业厨房不一样。中央厨房需要配送,早上五点就得上班,赶在八点之前把需要配送的饺子馅和饺子面准备好,好叫司机按时送到赤山路和黄山路门店去。上班时间早,下班自然也早,五点就下班了。
下班后王红喊雅茹到家里吃饭,中午休息的时候方建军到市场买了牛肉和墨斗,准备晚上吃煎锅。
王红和方建军租的房子在老店后身,离着不远,五分钟到了。
方建军已经把啥都准备好了,还拌了两个凉菜,小桌子上堆着满满的吃食,很丰盛。
王红招呼雅茹坐下,把酒倒上。方建军开始往煎锅上放肉片。
王红说:“雅茹,今天喝点儿。”
雅茹笑着说:“行,喝点儿。”
“你有酒量,就是不喝,我也陪不了你,老方更不行,还没我量大呢。”王红说。
方建军憨笑着,把煎好的肉推到煎锅边上,招呼俩人趁热吃。
王红端起酒杯和雅茹碰了一下,各自喝了口酒,然后开始吃肉。
“估计再有一个月你就得去呼市,要是没老方我也想去。”王红看了一眼方建军,接着说:“早就想去内蒙看看了,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草原呢。”
雅茹说:“等你休年假的时候去。”
“去不了,下半年还得开店,到时候又得忙了,我和老方都走不了。”王红说。
“我听老板说呼市店开业之后准备组织员工去草原旅游。”方建军说。
“就那么一说,你还当真了,呼市多远?一来回三天,再玩两天,还营业不?”王红白了方建军一眼。
方建军继续憨笑。
“小慧还挺聪明,学啥像啥,比孟梦学得快。”王红说。
“嗯,学的快,比我强,我挺喜欢这丫头的。”雅茹说。
“就是身子单薄点,没长开似的。”王红说。
“刚十八,还得长呢。”雅茹笑道,然后问:“孟梦和你儿子处没?”
王红喜欢孟梦,有心思叫孟梦当儿媳妇。她儿子去年来看她的时候也见了孟梦,跟她说还行,然后回了部队。到底处没处她这个当妈的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俩人互相留了电话,微信也有。
“不知道呀,现在孩子啥事也不跟我说,不像小时候听话。”王红抱怨着。
“你也不问问。”
“问啥,一问就说你别管,也懒得问。爱处不处,找啥样的也不在我跟前儿过,愿意啥样啥样。”
话是这么说,但还是想孟梦是自己的儿媳妇。
吃喝一会儿,方建军酒量小,一瓶啤酒就打付住了,脸红脖子粗的,先下了饭桌,到外面溜达去了。
剩下两个女人边吃边聊。
话题除了饭店事就是饭店人的事,范围跑不出这些,不像年轻人还能捞点明星八卦。
“雅茹,听说忠清媳妇身体不好,像是贫血,一直在家吃药,也没上班。”王红说。
“嗯,听说,但没听他说过。”雅茹说。
“我倒是听他弟弟华清说过,说他嫂子体格不好,干不了活------忠清也够累的,一个人挣钱,还有个女儿。”王红说。
“那也没办法,两口子------有病慢慢治,早晚能好。”
雅茹想有病也比没有感情强,至少是一家人,有疼有热的。话说回来也不能有啥大病,或者是不治之症,那样就成了负担,日子不好过。
过日子都图意儿个平平安安,健健康康。
社会很现实,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对打工人来说要是家庭中某个成员得了大病,无疑会花光家里所有积蓄,有的甚至举债。
如今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看不起病已经是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整个中国都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这个关乎民生的问题需要长时间的一步步解决,毕竟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要想让老百姓都能够看得起病住得起院,国家要拿出很大一笔钱来解决。
“老谭的病好了,最近没听说再吐血。”王红说。
“嗯,没听说。他那病不好去根儿,就得靠慢慢养着了。别累着,别着急上火,主要是把烟酒戒了。”雅茹说。
“他能把烟酒戒了?他要是戒烟戒酒我都戒饭,打认识那天就没看他戒,吐血都喝。”王红说。
雅茹笑了,轻声说:“他年轻的时候就那样,能喝酒,一天不喝都不行。”
“我就纳闷,当初你咋没跟他呢?你俩要是结婚多好。”王红说。
“------缘分,啥都是缘分,我俩没缘------现在他挺好的就行。”雅茹说。
“说实话,现在心里有他没?”王红认真的问。
雅茹拿着酒杯,眼睛盯着杯子里面的酒,像是回答王红的问话,又像是自言自语:“有啥有没有的,他挺好,我也挺好,就行呗。现在没啥想法,安安静静的过日子,等孩子考上大学,念完了参加工作,结婚、生孩子,就算完成任务,到时候也老了------”
“呵呵,你心里还是有他。”
雅茹的脸有点红,一半是酒精作用,一半是眼前出现了老谭。
现在和老谭都是成年人,虽然在年轻的时候有过美好的爱情,但毕竟过去了。两个人都经历了婚姻和家庭的洗礼,不会再被感情冲击,已经能够成熟的面对生活和生活中的一切。
爱情,在经历过的人心中,是一辈子的回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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