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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穿吧,换着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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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尘世中,每天都会发生许多事。

    我们无法让时间停止,只能在岁月的长河里义无反顾的向前,并且拼命的过好自己的日子。

    不管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还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都是日出一天,日落一夜。在日与夜的交替中向前赶着,经历着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还有人生中的成功失败起落回旋。

    人,是这个尘世中拥有最高智慧的生灵,由于有了情感和智慧,让现实世界在不断地发展中日新月异,让情感世界在成长的过程中丰满而充满激情。

    就因为有了情感,生活在阳光中才有了滋味,有了为之奋斗的目标和勇气。

    我们还无法关心到大人物的生活和喜怒哀乐,平凡人有平凡人的世界,老百姓平淡的岁月更像一首歌,耐人寻味。

    在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中,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做着被人瞧不起的工作,服务着张嘴吃饭的人们。

    他们中大部分是从农村出来的孩子,也有很多下岗的城里人。他们组成了餐饮大军,忙碌的奔波于辛苦之中,是一道靓丽的又充满心酸的风景线。

    厨子,服务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充斥了我们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每天披星星戴月亮的辛苦工作,用汗水和一道道美食竭力证明着自己的存在,用双手创造着未来。

    他们,是生活在暗夜中的劳动者。

    他们,是值得尊重的一群人。

    老谭拖着疲惫的身体,迈着灌了铅的腿一步步攀爬到五楼的家门前,从兜里掏出钥匙,插进锁眼,轻轻的打开家门。

    奇怪,每天的这个时候儿子和林燕早睡了,打开门是一片黑暗,只有他按开开关后才会有光亮照明这个家。

    可今天灯亮着,儿子穿着一身崭新的运动背心裤衩,站在客厅里玩着手上的篮球。

    林燕一边看电视一边欣赏着宝贝儿子,脸上满是笑容。

    娘俩儿都没睡,看样还兴致勃勃。

    “还没睡?”老谭问了一句,受儿子和老婆兴致的感染,笑了一下,身上的疲惫少儿几分。

    “今天星期六,明天不上学。爸,今天我妈给我报了篮球班。”儿子家恒兴奋的说。

    “篮球班?想打篮球了?打打也行,你现在都成小胖子了。”老谭笑着说。

    “我妈就是想叫我减肥,给报的篮球班。”儿子说,把手里的篮球往上颠了颠。

    老谭走到跟前儿,从儿子手里接过篮球。

    这是一个新球,一看就是今天刚买的。

    “愿意玩篮球吗?”老谭问。

    “愿意。”

    “打篮球可累呀,还容易受伤。”

    “我不怕。”

    “那就好,但不能耽误学习。”

    “我知道。”

    “你现在多高?”

    “一米四。”

    老谭笑呵呵的摸着儿子的头,说:“十岁,一米四,也算高个了。”

    儿子似乎对爸爸说自己十岁有些不满意,纠正说:“九周岁。”

    老谭欣慰的笑了,对儿子说:“老爸爱玩篮球,参加过市里的篮球赛,第二名。”

    “爸,你那时候是初中还是高中?”儿子问。

    “高中。”老谭回道。

    回答完儿子的问话后老谭的眼前不由自主的浮现出高中打篮球时的情景。

    哎,那时-------

    青葱岁月,值得回忆却又最不愿回忆的青春。

    很多人都留恋自己的高中生活,那是从初中时的懵懂走向青春的一个过渡,是人开始走向成人的一个阶段,有着最为美好的回忆。

    可是对老谭来说,是最不愿提起的一段时光,很灰色,也很晦涩。

    他愣了愣神,然后对儿子说:“想打球可以,但必须出色。”

    坐在沙发上的林燕说:“出什么色?就是叫他锻炼锻炼,别这么胖,还是以学习为主。”然后对儿子说:“跟你说呀,玩球可以,但不能耽误学习,要是耽误学习就不叫你玩了。”

    儿子眨巴眨巴眼睛,说:“知道了。”

    老谭把手里的篮球递给儿子,开玩笑的说:“有时间爸爸带你到体育场玩玩,爸爸打球还行。”

    “好呀。”儿子高兴的说。

    林燕对儿子说:“行了,差不多了,都十一点了,赶紧睡觉。”

    儿子显然还意犹未尽,但妈妈发话了,只好把篮球放到地上,不情愿的往卧室走。

    老谭进了卫生间,开始洗漱冲澡。等他洗完澡出来,客厅已经关了灯,一片黑暗。儿子和林燕的房间也都关了灯,显然是睡了。

    他立在客厅里出了会儿神,不由然的叹了口气,然后进了自己的房间。

    往常进了房间后都会坐到书桌前点上一根烟,整理一天的思绪,把当天的工作像电影一样在眼前过一遍,把没完成的工作留下,叮嘱自己第二天完成。然后想第二天要做的工作,把一二三排好,直到想周全了才上床睡觉。

    可是今天他没有想当天的工作,也没计划第二天的,只是坐在书桌前点上一根烟发呆。

    儿子十岁了,个头到了自己的肩膀头。这小子以后是个大个儿,和自己差不多,估计能超过自己。

    生命多么奇妙,有个儿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延续,生命的延续。

    就因为有了这个生命,生活才充满了阳光和奋斗的理由,并且变得美好。

    哎,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这话不假。

    当家就不必说了,十三岁开始当家,支门过日子,遭受了太多的白眼与嘲弄,最终怎么样?不还是把日子过好了,成了家立了业,还有了这么大个儿子。

    过去的日子不用提,苦也好累了罢都过去了,说也没啥用。没经历过的不知道其中的艰辛,经历过的都不想说,不堪回首。

    日子呀,就是这样,只要活着就得过,除非死了。

    可是活得好好的人有几个愿意死呢?

    人就得过,就得活,只有活着才能证明存在的价值,还得活好了。

    还有一点,那就是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是呀,今天看到儿子,已经到自己肩膀头的儿子,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母亲。自己又何尝不是经历了儿子的年龄,母亲又何尝不是看着自己儿满心欢喜?

    母亲,母亲,辛苦一辈子的母亲------

    两团热乎乎的东西溢满了老谭的眼窝。

    依稀中看到了瘦小的、满脸皱眉的母亲------

    那是漫天的风雪,呼呼的北风凛冽,天上飘着雪花,母亲挎着筐,穿着一身单衣,头上扎着灰色头巾,顶着风,冒着雪,走在寒冷中,挨家挨户的为六个儿女讨要度命的吃食------

    泪水不由然的溢满了双眼,顺着脸颊流下。

    视线模糊。

    可是记忆中的一切却那么清晰。

    那是夏天,他光着脚丫在家门口不远的村头小河玩水。晌午了,一起玩的小伙伴都被妈妈吆喝回家吃饭,剩下他一个人站在小河边等从生产队收工回来的母亲。

    母亲从路口出现,他高兴的隔着老远喊:“妈——妈——”

    母亲拖着疲倦的身子来到跟前儿,他高兴的拉着母亲的手,仿佛拉住了整个世界。

    “妈,我等你呢。”他说,脸上是孩童的笑。

    母亲慈爱的摸摸他的头,满脸的疲惫。

    “妈,背我过河。”他撒着娇。

    母亲太累了,温和的说:“趟过去吧,妈累了,看,妈还趟河呢。”

    母亲说完就把脚伸进河里,在母亲抬脚进河的刹那,他看到母亲脚上的布鞋已经破了,露出一个脚指头------

    母亲把露着脚指头的鞋踩进河里,河水无情的漫过母亲的脚背,紧接着是第二只------

    他呆呆的站在河边,晌午火辣辣的阳光刺眼的照射在河面上。

    母亲的脚------

    趟水走在河中的母亲------

    他看到了母亲头上的白发和狙楼的身体------

    那一刻,年幼的他眼里含满了泪水------

    打那以后,他再也没到村头的小河玩过。

    他痛恨那条河,虽然曾给他的童年带来无限的欢乐,那也痛恨。

    母亲那双露着脚指头的布鞋比刺眼的阳光还扎眼,扎了他一辈子,至今犹是------

    于是,只要他回家都会给母亲买一双鞋,没有原因,没有为什么。

    现在,母亲的鞋穿不过来,棉的、单的、皮的、布的、绸子面的、软皮面的------各式各样。

    母亲说不要买了,穿不过来。

    他说,穿吧,换着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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