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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欢喜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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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城的七月骄阳似火,温度已经达到三十五度。

    火热的太阳把人们晒得无精打采,期待着傍晚快些到来,好能凉快一会儿。或者是下场雨,把这闷热的空气浇个湿透,闻一闻雨后泥土清新的芳香。

    王红和方建军从医院出来,王红的脸色不太好看,闷着头在前面走着,方建军相跟着小心翼翼的走在身后,想要说啥,张了张嘴,最后还是没敢说。

    王红最近总觉着小肚子疼,月事来的也不正常,方建军心疼她,就张罗着来医院检查检查。

    王红体格好,觉着没啥事,过两个月能好,不打算来。可是架不住方建军一直叨咕,今天中午下班俩人就来了。

    没啥大毛病,就是寒气过大,导致小腹脘痛,吃两盒乌鸡白凤丸就可以。

    但是到了医院大夫不管你那些个,先是一通检查,验尿验血做ct,内科妇科消化科,检查完了药没花几个钱,检查费五百多,叫王红这个郁闷,把方建军数落了一通。

    方建军脾气好,一声不吭的笑脸相迎。

    俩人虽然没正式结婚,但情投意合,彼此接受对方,已经住到了一起。他俩现在也是搭伙过日子,但是他俩和当初的燕子跟老冯不同。至少俩人彼此了解,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王红的儿子支持妈妈寻找自己的幸福,毕竟年龄大一些,懂事不少。方建军女儿还有些不接受爸爸又找了个女人,希望爸爸能和妈妈复婚,或者不找,她不想有个后妈。

    这也是岁数小的原因,再大点儿,等成了年,经历一些事之后也就理解了。

    半路夫妻老来伴,再好的儿女不如半路夫妻,这也是人之常情。

    王红没想到自己有一天成了面点,并且做到老大的位置上。在这方面来说她打心底感谢老谭,如果没有老谭,不会有今天的她。

    是的,在滨海时她曾想要和老谭发生点什么,因为喜欢这个男人。虽然这个男人有家有业,但是她不在乎,给这个男人当地下情人也心甘情愿。

    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只是因为喜欢。

    当然,什么也没有发生,因为老谭有家,有媳妇,有孩子。

    就是因为什么没发生,她更觉着老谭这人可靠,是个爷们儿,打定主意跟着他干。

    在感情上开始随着时间的流逝把喜欢渐渐变成了姐弟之间的关心和照顾,一点点的向亲情上转移。

    方建军,这个厚道、木讷的男人可能不是她喜欢的对象,但绝对是居家好男人,当老公的最佳选择。

    和方建军走到一起,对王红来说不是接受现实和命运,而是把自己很好的定位后,认真的审视了自己的现状和条件,以及方建军的为人和对自己的感情,做出的慎重决定。

    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能一辈子对自己好,和他一起生活不会受委屈。他绝不会像前夫那样花心,也绝不会像老谭那样可望而不可及。

    这辈子,就和这个男人过了。

    现在虽然生气,但不是生方建军的,是为了那白花的五百块钱检查费。

    “这回舒服了吧,白花五百块钱。”王红回过头气冲冲的对方建军说。

    方建军笑笑,说:“也不白花,检查检查心里放心。”

    “你——”王红气得不知说什么好,转而道:“五百块钱干啥不好,吃好几顿火锅。”

    “晚上吃火锅。”方建军赶紧道。

    “吃,吃,你自己吃吧。还有心吃火锅呢,心可真大。”

    “呵呵------”

    方建军憨笑着,紧走了两步,和王红并肩。

    “过两天八一,我儿子来看我,到时候你精神点儿。”王红突然对方建军说。

    “啥?你儿子来?”方建军听到这个消息有点紧张。

    “咋,不能来呀?”王红有点生气。

    方建军忙道:“咋不能来呢-----”

    “那你那个表情。”

    “我------有点紧张。”方建军把心里话说出来。

    “紧张啥?看我又不是看你。”王红说完笑了,揶揄的对方建军说:“你是得紧张,我儿子要是看你不顺眼,保证不叫我跟你过,我得听我儿子的。”

    方建军倒不怕王红说的,知道她是开玩笑。但想到要见王红儿子——一个在名义上是自己继子的人,还是有些紧张。

    没想到自己是继父了,可事实上确实是,谁叫和人家亲妈一起过呢。

    “来了请他吃饭。”方建军憋了半天,说出句没营养的话。

    王红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说:“这还用说呀,他来了保证得到咱俩住的地方看看,这两天把家收拾收拾。”

    “嗯------我省思咱俩在省城买个房子。”方建军说。

    “买啥房子?有钱没处花了?我那现成的房子,不够咱俩住的?”王红像放炮一样怼了几句,接着说:“省城房子多贵,再说也没用,租房子住挺好,等干不动的时候回老家,现成房子,不挺好?”

    王红说完看了方建军一眼,马上又想到什么,瞪着大眼睛问:“你是不是想让我上你家过去?告诉你,没门!”

    “没那意思,我就是想买个房子,想法------你不是有儿子吗,到时候房子不得给儿子?”方建军考虑的挺周到,他想王红儿子一旦结婚成家就得要房子,王红正好有个楼。

    王红笑了,说:“人家成家立业不用我管,有他大爷,还有他爹呢。到时候我给点钱就得了,多少是那个意思,当妈的心意。”

    “也不能给少了。”

    “不有你吗,我没钱你给呗,谁叫你跟他妈过了。”王红说完开心的笑了。

    俩人回到饭店,也到了晚上上班时间,员工都来了。

    雅茹先问了王红到医院的检查情况,一提检查王红余怒未消,把医院骂了一通。

    “没事就好,检查一下也放心。”雅茹说。

    “依着我都不去,我知道啥样,根本没事,就是老方非得叫去,这回好,五百块钱花出去舒服了。”王红道。

    雅茹笑笑没说啥,开始干活。

    李爽站在明档外问王红去医院的事,王红告诉她没啥事,吃两盒乌鸡白凤丸就好了。

    李爽打趣说:“嘻嘻,我还以为王姐你开怀了呢。”

    “去,多大岁数了还开怀。”王红脸红了一下。

    “那可没准,五十岁生娃的有得是,你刚多大。”

    “我早就带环了。”

    说到带环李爽把脑袋往前凑凑,小声问:“王姐,带环疼不?”

    “咋,你还没带呢?”

    “你小点声------”

    两个女人开始讨论私事。

    雅茹来三个月了,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这些年她也一直没离开饭店。没离婚之前,夫家的小饭店和旅社一直是她打理,对厨房工作不陌生,有时厨师不在,她还能炒几个菜。当然不会有厨师那样手艺,只是家常菜,家里味道。

    这些年没出来打工,刚来的几天不咋适应,动不动的想孩子,有些难受。这些年儿子是她的依靠,从来没长时间离开过。当妈的都这样,孩子是娘的心头肉,难免想念,有时会掉眼泪。

    想了,打个电话,和儿子唠上两句,嘱咐儿子好好学习,听爷爷奶奶的话,按时吃饭睡觉,别出去惹祸。当然,也会问问那个后妈对儿子好不好,儿子说没跟着后妈过,在爷爷奶奶身边呢,这叫她放心不少。

    离婚后她在娘家待了一个月,心情不好,也没地方可去,只能回娘家。

    在娘家待的也不安生,总有去串门子的。知道她离婚了,难免要说上几句看似安慰的话,她还要笑脸相迎,整的心里很不好受。

    加上父母也跟着难受。爸爸不说什么,喝闷酒抽闷烟,阴沉着脸,长吁短叹。妈妈动不动的掉眼泪,再不就骂两声,为女儿抱委屈。

    虽然现在离婚是正常现象,不是啥丢人事,但在农村还是被人讲究。

    用农村的话说——正经人家人哪有离婚的。

    雅茹深知在娘家待着给父母带来的压力,所以就动了出来打工的念头。

    十五年的婚姻对她来说几乎是场梦,直到离婚那天她才感觉到自己是个有丈夫的女人。

    十五年,十三年都是自己和孩子一起生活。当知道男人在外面耍钱找女人的那天起,就给男人判了死刑,同时也给自己判了死刑。

    本打算就这样守着儿子过完一辈子的,可是世事不如意,那个叫老公的男人要结婚,这叫她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和十五年来的生活。

    婚姻名存实亡,生活似乎只是在为了儿子和不叫家里人担心而麻木的过着。

    是该结束了。

    在离婚书上签字的时候无波无澜,内心平静,好像在机械的履行一个义务,再或者是给自己的死刑改判无罪释放。

    释放了,也没喜悦,只是觉着有些轻松,还有对儿子的愧疚。

    儿子到啥时候都是自己的儿子,身上流着自己的血,改变不了。

    只是不能在一起生活了,可面没人阻挡,也阻挡不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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