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回家
近乡情怯。
车窗外一片片被被雪覆盖的田地飞驰而过,远处的山也在白雪的笼罩中,只有山尖露出灰突突的颜色,显得峻峭挺拔。
过了黑城子,前面是山嘴,北洼在车右面,这是整个黑城子镇最好的一片耕地,老谭家在这里有三亩。
“现在北洼还种药材吗?”老谭问开车的大外甥兰军。
“不种了,药材赔钱,咱们这的地不适合种药材,现在全是玉米。”兰军回道。
“爸爸,什么是药材?”儿子家恒问。
“给人治病的草,和人参一样。”老谭说。
“噢——”
老谭带儿子一起回来的。
早上在三台子坐的虎跃快客,提前打了电话,兰军在北票客运站接的他们爷俩儿。
老谭没和艳华、燕子说不干,只是说饺子馆已经走上正轨,请一段时间假,回老家看看。艳华知道老谭为啥回老家,她和燕子商量给老谭涨工资和给股份的事老冯不同意,并且知道老冯和老谭谈了。虽然不知道具体谈了什么,但老谭突然请假回老家已经说明问题。
当然,燕子也知道咋回事,心里对老冯气愤的同时觉着挺对不起老谭的,猜测老谭这一走可能不会回来,主动说休息这段时间也照样有工资,休息完了赶紧回来。
老谭跟李爽和华清把工作上的事交代一番,俩人也看出老谭的意思,但老谭叫他俩好好工作,别想没用的,过年之前就回来,还继续上班。叫他俩有啥事商量着解决,锻炼处理事情的能力,把兄弟们照顾好。
王红知道咋回事,跟老谭说:“你不行就在老家过完年回来,我估计过完年能有说法,肯定合伙干不长,要是艳华全接过来咱们好好干干。”
老谭苦笑一下,对她说:“方建军人不错。”
王红红了脸,狠狠地瞪他一眼。
对于这次回老家林燕没啥意见,其主要原因是休息有工资,不缺家用。林燕现在也行,公司部门经理,每个月四千块钱,五险一金,待遇比老谭强。
但俩人的关系还是那样,不冷不热,一直分房睡,是中年夫妻的纯友谊。
我们不禁审视一下老谭和林燕之间的生活。
不可否认,俩人有过如火如荼的热恋,如果没有就不会成一家人了。
俩人最初的日子十分清贫,都没日没夜的辛苦赚钱,只为了把家过好。
当有了孩子之后,林燕把注意力转移到孩子身上,对老谭的关心就少了。那时候孩子小,租房住,屋子也小,俩人都忍着不做恩爱之事。为了多挣点钱,老谭去外地工作了五年。
也就是这五年时间生活发生了改变,彼此间有了一种看不见的隔阂,是那种非常熟悉的陌生。
现在来看,维系俩人的不是感情,是孩子。
要是按有外遇的几率来说,老谭的几率大些,他接触的都是漂亮女人,并且很有老爷们样,容易被人盯上。
可是传统的道德观念依然存在,深知自己是做管理带团队的,如果一旦管不住裤裆里的东西,自己的人设也就毁了。
虽然人们把婚外情已经不当回事,但是没真正发生呢,发生了就知道后果。他能够想象开例会时的情景,自己在前面讲,员工在底下腹议,不但威信全无,而且名声扫地。
还有,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早早晚晚会传到林燕耳朵里,再说也给孩子造影响。
如果只为了一时欢愉,完全可以花钱找小姐,处铁子搞婚外情,危险性极大。
虽然和林燕签了离婚协议书,要是在旧社会俩人属于离婚了。
但老谭不这么想,没有矛盾冲突,也没感情破裂,林燕在心里依然很重。到啥时候还是结发夫妻感情深,有她,这就是个家,儿子有亲妈。再者说了,讲过日子还得是林燕,这样的媳妇上哪找去。
林燕也没有离婚的意思,只是看不惯老谭的做派。她每天上班挺累的,还得接管孩子,就没时间搭理老谭。
她知道老谭一旦上班,就没时间顾家管孩子,这些她都能管,只要老谭不打扰她,每个月给家里拿钱就行。
林燕是个过日子女人,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家和孩子身上。尤其买了房子之后,感觉到压力倍增,每个月要还房贷,还得养孩子,家里还得花销,能不考虑吗?
虽然她嘴上说不管老谭在外面的事,但作为女人来讲,即使不管,能不想吗?她了解老谭,也了解饭店工作啥样。老谭作为厨师长要是没有女人喜欢才怪呢?
她觉着老谭在外面肯定有女人,只不过不说而已。还有,上次她去饺子馆见到了艳华,这不得不让她多想。如果当初自己晚从家回来几天,跟着老谭回老家的就是艳华,和老谭结婚的也是艳华,这是她知道的。
她不认为现在老谭和艳华会发生啥事,但心里也不得劲儿,这是一个女人的正常反应。加上这些年和老谭一直不在一起,没了那个热情,也就彻底的不想那事了。
于是,两个人是夫妻,但是成了中年人的纯友谊。
其实这也是很多现在中年人家庭生活状态,成了一个现实存在的现象。
车驶过山嘴,到了哈尔脑,过哈尔脑就是老谭大姐家营子——南广富。
“老舅,先到我家吧,吃完饭再去我老姨家。”兰军说。
“不了,回你老姨家,过两天再去你家,我这回待的时间长。”老谭说。
兰军笑了,说:“我去接你的时候我老姨在家把饭菜都准备好了,我姥姥也着急呢。”
车在南广富营子口拐上去老谭五姐家的柏油路,五分钟后,驶进五姐家院子。
五姐、五姐夫从屋里出来,有说有笑的把老谭和儿子、兰军迎进屋里。
屋里炕上坐着老谭母亲,老谭五姐的公公婆婆,还有老谭二姐夫。
互相寒暄之后老谭坐到母亲跟前儿,儿子家恒已经脱鞋上炕挨着奶奶坐下。
五姐婆婆对老谭说:“你不知道,你妈早上听说你回来就开始坐不住了,没到十二点就打发你老姐夫去北票接你们爷俩儿,你老姐夫说不用他,兰军去接,那你妈也不放心,说你老姐夫懒,不愿意动弹。”
老谭笑了。
五姐的公公说:“老小子大孙子,爷爷奶奶命根子,谁听自己老儿子和大孙子回来不高兴?掂心很正常,那就是不会开车,会开车早开车接去了。”
屋里人笑起来。
老谭母亲说:“我没那能耐,开不了车,别的不重要,就是想我这大孙子。”说着拿手抚摸孙子的头,满脸笑容。
老谭二姐夫问:“这回回来多待两天吧?”
“嗯,多待两天,给妈过完生日再走。”老谭说。
“那还差不多,明天上我家去,我把老公鸡杀了。”二姐夫痛快的说。
五姐夫道:“来不来你先张罗请客了,把你家老公鸡留着,我家的都炖好了,吃完了再考虑你家的。”
这时老谭儿子问二姐夫:“二姑夫,你今年套兔子了吗?你还答应给我套兔子呢。”
二姐夫说:“套了,就等着你回来吃呢,明天你去,叫你二姑给你炖兔子。”
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唠了一会儿,老谭五姐把饭菜端上来开始吃饭。
现在农村政策好,家家小日子殷实富足,比城里都好。真打老谭母亲的话来了,有一天城里人都得到农村来。
吃饭的时候五姐公公对老谭说:“你妈身体好,在这没人惹生气,你五姐天天上学校,你五姐夫上班,家里就剩我们三个老的,谁和谁生气去?人老了不管吃好吃坏,只要不生气比啥都好。加上你妈这老太太明白,不糊涂,对女婿好,女婿还有不养活的?”○
老谭说:“嗯,这得说二叔你通情达理,把这些事都料理开了,要不然我妈在这也带不消停,二叔你这个老的会当。”
五姐公公说:“嗨,啥叫会当?人呀,得活明白,老了别给儿女找麻烦。说实在话我知足,儿媳妇是小学校长,儿子有工作,孙子念高中,学习好,转年考大学。家里头就是我和你二婶,还有你妈我们三个老的。
人家你二婶退休也有钱,我还不服老,种三十多亩地,养着两头大叫驴。羊不养了,放不过来,再说人老了跟不上脚步,在山上磕磕绊绊的,你五姐和你五姐夫说啥也不让我养,怕我磕着碰着。都为我好,人得受恭敬,他们好心,叫我多活两年,享受享受呢。
我这个家庭可以这么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要吃有吃要花有花的,房子两栋,我和你二婶老两口一个,你五姐夫他们小两口一个。车也买了,你五姐她们还想在市里买个楼,这我不参与,愿买就买,反正我不去住,叫我掏钱行。”
说到这大伙笑了。
老谭五姐对公公说:“那楼就是给你们老两口买的,家里的地还可以种两年,不叫你种你生气,再种两年,两年后不管愿不愿意都包出去,你和我妈上城里住楼。人家我妈以前是城里人,跟你在农村过一辈子,老了也叫她享两天福,你伺候伺候她。”
“看着没,还是我儿媳妇孝顺,知道给我买楼。”五姐婆婆高兴的说。
“人家都是老公公老婆婆给儿媳妇买楼,你这倒好,儿媳妇给你买楼,你给你儿媳妇买啥?”老谭二姐夫开玩笑道。
“不给我儿媳妇买啥,等我大孙子考上大学,费用我和他爷爷全包。”五姐婆婆说。
“孙子娶媳妇呢?”二姐夫问。
“也包。”五姐婆婆大手一挥说。
这是一个子孝妻贤、其乐融融的大家庭,这样的家庭在如今的社会中很少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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