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朋友和酒
老谭对家照顾的很少。
这跟他的职业有关,每天十点下班,到家林燕和儿子早睡了。等他洗漱完毕十一点,睡着得后半夜。早上起来林燕和儿子已经走了,三口人有时连话都说不上。
没办法,干餐饮就这样,行业特殊,陪伴家人的时间很少。尤其是节假日,林燕和儿子休息,而老谭最忙,一家三口不能在一起。老谭叫林燕领着儿子去饺子馆,林燕又特性,从来不去。
老谭只能赶在周一到周四不忙的时候休息,休息那天是最幸福的。收拾屋子、买菜、接孩子,然后做一桌丰盛的晚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吃饭。
吃过饭陪儿子玩一会儿,等儿子看动画片的时候下楼,到小公园溜达一圈,看看扭秧歌和跳广场舞的,和相熟的聊会儿天,然后上楼,给儿子洗澡睡觉。
儿子已经六周岁,过年八月份开始上小学,学校选好了,是区重点的泰山小学。依着老谭在家附近的五小念,林燕不同意,说无论如何不能让儿子输在起跑线上,必须上重点小学才行。老谭不是怕花钱,只是泰山小学离家四公里,有些远,上下学不方便。
儿子倒无所谓,说自己坐校车。
儿子很自力,从去年开始就自己一个人去英语班学习,从不叫老谭和林燕接送。英语班离家一公里,小家伙背着书包溜溜达达的就去了,别人家孩子都是家长陪着。
老谭问儿子怕不怕,儿子骄傲的说不怕,自己是男子汉。
呵呵,小男子汉。
李哥、刘哥、王明、小凤他们总去饺子馆吃饭,一是饭菜好吃,在三台子有名,二是愿意跟老谭喝酒,知道他出不来,就过去和他喝。
今天四个人又来了,一进门小凤就喊:“老谭,老谭,出来接驾!”
服务员已经熟悉他们,热情的上前招呼,老谭笑呵呵的从厨房出来。
刘哥拎着一桶散白酒,对老谭说:“兄弟,我一个朋友在农村开的小酒厂,给我接的,纯小烧,喝着挺好,一会儿你尝尝。”
小凤拍了老谭一下说:“刘哥就惦记你,我们想喝都不给,偏心眼子。”说完笑了。
王明说:“还是老四样,今天我也喝白酒。”
说话间一行人进了二楼包房,不一会儿四道菜上来,分别是:阿巧当家小笨鸡、铁锅鱼头、小炒黄牛肉、炝拌干豆腐。服务员又端上两个小菜,爽口萝卜和家常泡菜。
阿巧当家小笨鸡和铁锅鱼头桌桌必点,很多人都是慕名而来,专门为了吃这两道菜。当然,其中不乏一些饭店的厨子过来品尝偷艺,有的一次不行来两次、三次,但很难做出阿巧的味道。
菜是这回事,虽然容易复制,但也只是复制个形式,不是自己研究的很难做到原汁原味,做不出其中的精髓。说白了不但没学好,还给人家做了免费广告。
只有自己研究的才是特色,学人家的不行。那么学菜学什么?学的不是菜,是技巧和做法,以及人家对待菜品的严谨度与敬业精神。
如果特色菜原封不动就能学来,那家家饭店该一样了。
老谭尝了一口刘哥带来的白酒,入口一股很浓的小烧味,有些猛辣,细品酒味浓厚,绵远悠长,入喉顺畅,不像烧刀子似的像条火线,但度数绝对不低。
“这酒不错,比瓶装酒好多了,估计得四、五十一斤。”老谭说。
刘哥说:“猜对了,他往外卖五十一斤,咱们买三十,这桶酒不要钱,白给的。”
老谭说:“值五十,喝酒还得是这纯粮食烧的,喝不坏人,还不上头。”
王明和李哥都尝了一口,他俩也说挺好。
小凤抿了一小口,品了品说:“尝不出啥味,就是个辣。”
大伙儿笑了。
看小凤脸色有些不正常的潮红,并且透着淡黄,老谭问:“凤姐,你是不是肝不好?”
小凤一愣,说:“是有点,最近不敢吃油水。”然后拿手指了指肚子说:“有时候这疼,是肝吧?”
老谭说:“嗯,我看你脸有点发黄,眼睛涩不涩?”
“有点。”小凤说。
“有时间到医院检查检查,我估计你肝有毛病,感觉肚子涨不?”老谭问。
小凤说:“有时候涨,不经常的。”然后笑问:“是不是酒精肝?”
“不能,酒精肝疼,你受不了。建议去医院检查检查,化验下肝功,有病早治,没病放心,我估计是炎症,要不然你脸不能那黄,吃点消炎药就好了。”老谭说。
老谭之所以说小凤的肝有毛病,因为他一个厨师朋友一开始就是这样,脸色发黄还带着潮红,当初老谭劝其少喝酒,到医院检查检查。朋友没咋在意,也没去医院检查,该吃吃该喝喝,一年之后感觉疼了去检查,结果肝癌了,又活了一年多英年早逝。
听老谭这么说,刘哥关心道:“小凤,酒以后你少喝,不行喝点啤的。”
小凤大大咧咧的说:“没事,喝死算烈士,喝不死算赚着。”
话虽这么说,还是有了担心,心想有时间得去医院检查检查,并当场把白酒换了啤酒。
大家喝上没到半小时,老冯和李万山来了,大家都熟悉,就一桌坐下,加了餐具,又点了两个菜。紧接着老邓也来了,于是把艳华和燕子也喊上来,凑在一起热闹。
大家一边喝酒一边东拉西扯,也没什么明确主题,扯到哪说哪。先是说了些当下的新鲜事,又唠到了政治新闻,转而又说到了娱乐圈的八卦上。总之说高兴的事大家一乐,说难受的、看不惯的都是一顿批评。
转来转去又说到喝酒上,王明道:“你们说这酒谁研究的呢?都知道不是啥好东西,还离不开。”
李万山道:“没酒不成席,现在不管办啥事都得喝酒,不喝酒办不成事。”
小凤和李万山是老朋友,开玩笑说:“看样腐败酒你是没少喝呀,像你这样的村官就该抓起来。”
大伙笑。
刘哥说:“谁知道你们了,我是好喝,叫我把烟戒了行,酒戒不了,每天都得喝点,喝完睡觉舒服。”
“那你还行呢,我是酒不喝行,有时候不想,烟不抽不行。”李哥说。
“要我说烟能戒就戒,一点好处没有,少喝点酒行,舒筋活血,有益健康。”小凤说。
老冯慢条斯理的说:“嗯,我赞成小凤说的,烟是一点好处没有,能不抽就不抽,但酒不能喝多了,少喝,一顿二两,对身体确实有好处。另外别劝酒,能喝多少喝多少,谁也别劝。喝酒喝出事的不少,要是因为喝酒死了,一起喝酒的都有责任。”
王明说:“可不是咋地,可别劝酒,上个月铁西不就出这事了,哥四个一起喝酒,当场喝过去一个,没到医院就不行了,那三个一人赔四万多。”
小凤说:“这酒喝的贵,四万多,够喝一辈子了。”
大伙笑了起来。
笑过之后刘哥说:“我这个开酒厂的朋友就能喝酒,下乡的时候我俩在一个青年点,我是点长,他长得五大三粗,家条件好,每个月都回家,从家回来保准带酒,那时候也没啥菜,炖个豆腐就开喝-----现在一省思那时候也挺有意思的,年轻,啥啥不在乎,干啥都不管不顾的,他从家顶多带五斤酒,我俩两顿就能喝了。”
老冯说:“那时候不都那样,但那时候酒好,纯粮食的,喝不坏人,现在酒?哼,都是勾兑的,喝着挺好,喝完了遭罪,整不好能把人喝死。”
刘哥深有感触地说:“那可不,我这眼睛不就是喝假酒喝的。”
李万山道:“今天这酒绝对行,一喝就是纯粮食酒,没毛病,以后就喝它了。”然后冲老谭说“老谭,咱家进点这酒,客人保证爱喝。”
老谭点头答应。
刘哥说:“我朋友给我的时候说了,一点没勾兑,这要是泡点啥才好呢,喝着不那么辣,还顺口。”
刘哥的话提醒了老谭,当初在老根山庄干的时候,和山庄的药匣子原形王老学过泡养生酒,等王老走了之后酒都是他泡的。
另外老谭还真有泡酒技术。
他们村子有个五保户,姓张,参加过抗美援朝,山东人,脾气倔,连镇长都敢骂。老头一人住在村头政府给盖的两间土屋里,由于脾气古怪,很少有人去。
老谭父亲活着的时候愿意和老头来往,逢年过节把老头叫到家里来吃饭,那时虽然日子困难,但谁也不挑谁,一个孤寡老人无儿无女,能被人喊去一起过年过节就很知足了。
村子的孩子都怕老头,可能老谭从小就和老头熟悉的缘故,不但不怕,还愿意和老头接近。老头喜欢喝酒,有祖传的泡酒手艺,每月民政局给的补贴钱几乎都用来泡酒了。
老头的小土屋里摆着八个酒坛子,里面泡着各种各样的酒。有驴鞭酒、牛鞭酒、人参酒、杏花酒、梨花酒、桃花酒,剩下两样是几种药材按比例配到一起的药酒,老头说一个可以强身健体,一个可以治妇女病。
泡酒需要原料,像杏花、梨花、桃花,都是老谭在春天果树开花的时候给捡的,老头把花晒干,配上相应的辅料进行浸泡,泡出的酒确实有股花香味。
后来老头不亲自动手了,在旁边指挥着老谭泡,一来二去的老谭也学会了泡酒。要说老头泡的酒有没有功效,谁也说不好,老谭记得镇长书记跟老头要过酒,半年一回。
老头身体好,红光满面,鹤发童颜。八十岁的时候政府担心他一个人住不放心,给送养老院去了。再以后,老头八十五无疾而终。
刘哥朋友的酒确实挺好,在店里也能卖动,如果包装一下,当成店酒就更好了。还有,可以用它泡几种养生酒,估计喝的人也不少。
老谭心里合计着,不仅有了想法。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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