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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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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人身着靛青暗花纱缀绣仙鹤行衣,腰束青玉蓝缘大带,须发皆白,头戴云巾,正是陆家老太爷。

    见父亲前来,陆永忙朝父亲弯腰一拜道:“怎么劳动父亲前来?”

    “大人如今在家升堂,我这老爷子自然要来看看,也学学大人的教子之道。”陆老太爷淡淡道。

    “孩儿惶恐,如何敢当父亲这一声大人?还请父亲垂怜,唤孩儿的名字吧。”说话间陆永已将手中的荆条递给陆荣,走到陆老太爷身边小心扶着。

    陆老太爷并不说话,只斜了一眼荣、浩二人,便由着陆永将他扶到太师椅前坐下,等他安坐椅上时,荣、浩二人的脚步声已离开了房门。

    陆老太爷没有说话,只目光慢慢移动,一一落在秦氏、陆小清与陆永身上。

    “大丫头嫁入兴安伯府这些年勤勉家事,不仅丈夫疼爱,公婆夸赞,便是妯娌关系也处理得宜,京中谁不夸她一声好?”

    陆老太爷微微一顿,看着跟前垂首的陆永,又道,“大丫头如此知书达理,这便是你媳妇的功劳,你总该念着她得好。纵然清丫头今日有失,却也是你的骨血,若一有错便喊打喊杀,那你且问问你自己可还能长到如今岁数?”

    陆老太爷的声音并不高,却中气十足,“何况清丫头也推了景王多次,此次应邀实是不得已,她为了避嫌才带上她哥哥,还请了林尚书的女儿同去,这说破天也不过是人情应酬罢了。若非景王的仪备,又何至于闹得满城风雨。”

    见陆永并不反驳,陆老太爷才接着道,“还有,若你这荆条今日真打在你媳妇身上,且不说如何向汝阳侯交代,就说这御史的奏本,你接得过来吗?”

    陆老太爷说完便无话了,见此陆永才抬头看向他,拱手道:“父亲,若只是此事,孩儿又怎会如此动怒?可偏清儿刚才口出狂言,竟想行贿钦天监以图躲过赐婚。偏夫人又不肯让我管教她,如此孩儿实是没了办法,才出此下策。”

    “荒唐!”陆老太爷猛地拍向桌子,“即便是清丫头不懂事说错了话,你好好对她说明厉害便是了。你要她长记性,罚她抄书跪祠堂,再不然打她几个手板,哪个不能让她明白对错,偏要这般动刀动枪,还想打你媳妇。难道平日你的下属做错了事,你都是这般管教的?”

    陆永很想说如果他的下属当着他的面说要行贿朝中官员,他是肯定会严惩,轻则革职,重则上报皇上,判个抄家流放也不嫌多。

    但陆永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说出来的话当然是:“儿子糊涂。”

    “知道糊涂就好,还不快把她们母女俩扶起来?”陆老太爷道。

    秦氏在地上一直低声哭着不敢插嘴,见陆老太爷发话,这才哭着开口道:“多谢父亲心疼孩儿,不然今日孩儿与清儿真要被老爷打死了。”

    虽然陆老太爷明显是帮着秦氏她们,但听到秦氏这话,还是斜了她一眼。

    “你是做人母亲的,心疼女儿是应该的。可你也是我们陆府的主母,永儿的媳妇,凡事应以夫君为先。你的夫君一时被怒火蒙蔽,难道你就该和他硬顶着?若是懿安皇后也如你这般,只怕开国的大臣还得多死一大半,懿安皇后也不会得□□如此敬爱珍重。”

    闻言秦氏连忙低下头,恭顺道:“父亲说的是,都是孩儿一时猪油蒙了心,这才与老爷起了争执,还连累您老人家辛苦这一遭。”

    陆老太爷点点头:“你能明白就好。”又看了一眼陆永,陆永这才蹲下身将秦氏扶起。

    秦氏哪敢真的让陆永扶自己起来,不过虚扶罢了。秦氏刚站稳,正想将还在地上的陆小清扶起,却见她已端正的跪在地上,依次向陆老太爷、陆永和自己磕了个响头。

    “今日之祸,说到底还是源自清儿。是清儿口出狂言,对律法毫无敬畏之心,还连累父亲母亲争吵一场,祖父动气。千错万错都是清儿的错,若清儿不受责罚,心中实在难安,还望父亲成全!”

    陆小清说得诚恳,额上也一片擦红,隐约能见血丝。秦氏见女儿如今如此懂事乖巧,心中欣慰不已,可见她额上的伤,心里便一阵难受,又忍不住落下泪来。

    而陆永则定定的看着自己这四女儿,眉头微皱,目光如炬。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这个乖巧懂事的女儿变了,变得嫉妒成性,刁蛮狂妄,一心扑在景王身上。

    慢慢的他开始责备她,一开始她也会说自己错了,请求自己责罚。起初他也以为她是真心悔过,总念着她以前的乖巧,盼着她有一天能幡然醒悟,每次都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机会。

    然而她那些所谓的真心悔过,不过都是为了她自己逃避责罚罢了。

    他不知道,此时此刻神色如此诚恳的她,到底是真有悔意,还是如以往一样,又是在骗他。

    陆小清也看着他,其实她很了解自己这位便宜爸爸的人设特点。

    正直能干,痴情专一,胸有谋略,是严父,却也心软。

    别看陆永刚才喊得这么凶,但陆小清知道他从来就没想过真要打死她,更遑论是秦氏了。

    且不说他心软,按本朝律例,其夫殴妻,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须妻自告乃坐)。先行审问,夫妇如愿离异者,断罪离异;不愿离异者,验罪收赎。至死者,绞。[1]

    什么意思呢,就是丈夫打妻子,如果打至折伤(骨关节损伤)或以上,按一般的殴打罪减二等论处。

    此处的刑法可分为五种,分别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以及死刑。

    以笞刑为例,笞刑又有五等,若是减二等,那本该判笞五十,减二等则变为三十。

    顺带一提,本朝同前朝一样有个规定,即“二死三流同为一减”。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两种刑罚一旦判刑,则直接按减为下一个刑种判决。

    如果骨头没损伤,哪怕被丈夫打得鼻青脸肿也无罪。哪怕妻子被打成骨折,若妻不告就当没这回事。

    如果妻子告了就审,夫妇俩都想离异,就按罪论处以后再离,如若其中一方不愿,准其以银钱赎罪。若是丈夫打死妻子,则判绞刑。

    以笞刑为例,每一十赎铜钱六百文,即二十赎铜钱一贯二百文,五十则赎铜钱三贯,也就是三两银子。

    这律法看着不公平,但至少丈夫打死妻子也得偿命。然而别忘了这是古代,人家可是有补充条例的。

    比方说如果丈夫是因为妻妾辱骂夫君、夫家的父母或祖父母,而丈夫擅自杀死者,杖一百,也收赎。若是丈夫殴骂妻妾,因而自尽身死者,丈夫更是没有罪的。

    别看妻子这样很惨,因为还有更惨的妾室。按律,夫殴伤妾至折伤以上,减殴伤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而妻殴伤妾,与夫殴妻罪同。[1]

    就是丈夫打妾室至折伤或以上,在按妻子的定罪基础上再减二等。打死妾室也不过是杖一百徒三年,妻子殴伤妾室,等同丈夫殴伤妻子的判罚。

    那么妻妾殴打夫君又当如何呢?

    凡妻殴夫者,杖一百。夫愿离者听。须夫自告,乃坐,至折伤以上,各加凡伤三等。至笃疾者,绞。死者,斩。故杀者、凌迟处死。若妾殴夫及正妻者,又各加一等。加者,加入于死。[1]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一般当妾的也没什么根基,随便安个罪名上去,杀人凶手就又可以减刑,再拿钱买太平。

    同理,如若妻子娘家没什么根基,哪怕被无故打死,也总有一通说法可扯,除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以外,其他罪名的定罪都有一定的收赎空间。收赎除了按律收赎还有按例收赎这一说,按律收赎的范围不大,基本是杂犯死罪,因过失杀伤人可收赎,但按例的范围就宽广多了。

    如果妻子在被打过程中还手了,那就是“妻打夫”,只怕若是妻子没死,判的刑比丈夫还要重。有权有势的丈夫打死妻妾而无罪,历来不是什么新鲜事。

    而十恶大罪其四名曰“恶逆”,其中就包括殴打及谋杀亲夫。而夫杀妻是不在十恶之中的,除非被分尸,那就是犯了不道。

    所以说门当户对的重要性从这里也能体现出来,若是嫁得太高,只怕对方踩死你就像踩死蚂蚁一样,叫你娘家投吿无门。

    然而即便是门当户对,那也不逃不过男尊女卑。在陆思言讲解这些律法的过程中,她就告诉了陆小清一个典型案例。

    元嘉十年,也就是先帝在位时期。有一对百姓夫妻,丈夫让当时身怀六甲的妻子纳鞋,妻子不从,丈夫辱骂之,妻亦回骂。丈夫的母亲听到之后,上前殴打儿媳,儿媳回嘴骂了婆婆。丈夫听到妻子骂母亲,突然怒火中烧,愤怒之下才会将妻子打死。

    后来妻子的父亲状告女婿“逼妻为妓”,是他女儿不从才会被女婿活活打死。

    此事上呈刑部,也不知这刑部的官员是收了好处还是“自古如此”,刑部看完案情与双方证词后,选择采信了丈夫证词。

    也就是说,妻子之所以被他打死,是因为她辱骂婆婆,因此丈夫杀妻具有合理性,也就不属于无故杀妻,无需偿命,只判了个过失杀人,不仅可以按律收赎,还因为杀的是罪妻,还能酌情再减二等。

    相反,岳父这边就犯罪了,因为岳父是状告女婿“逼妻为妓”,既然丈夫说的才是实情,那么岳父就是诬告,需按照诬告定罪。

    按律,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加所诬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1]

    本案中,因岳父是女婿的长辈,长辈诬告晚辈按律可以减刑,只要杖刑九十,徒二年半就可以了。

    至于为何刑部会选择采信丈夫的证词,那是因为他们觉得岳父撒谎的嫌疑更大。

    按照律例,妻子只有不服从夫家叫她失贞的乱命才能算完全无辜的死亡,让身为凶手的丈夫抵命。岳父这是为了替女儿报仇,掩饰她不敬尊长,不尊丈夫的恶行,所以才会撒谎。

    在这样的脑回路下,女儿被女婿打死,父亲想为女儿求个公道去报官,反倒落了诬告的罪名。

    而这桩案件之所以典型,是因为正康四年,时任大理寺卿王璋整理旧时卷宗,发现了此案,认真研读又查了多番资料比对后,深觉此案判得不合法理,认为当初刑部主审此案的官员偏信凶手,有曲意回护之嫌。

    他将此事奏明当今圣上,并且明言若不降此案昭雪,只怕日后为人丈夫者皆可随意杀妻而罔顾律法,又道如今天下妻妾亡故案件日益见长,正好借此昭雪契机,震一震这股歪风邪气。

    因涉及先帝朝,加上朝廷刚刚动乱完毕,其实皇上当时并不想立刻翻案,以免落人口实。

    但王璋并不退缩,只道这股歪风的根源乃是手握刑狱之人,听到这番话,皇上这才下定决心,将此案翻案,并以此为例案,妻妾的人身安全才稍微好了些。

    可这种进步,对于整个社会秩序而言就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值一提。

    按律,凡斗殴(相争为斗相打为殴),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1]

    两个不相干的良民或是奴婢,不说故意杀人,不说单方面毒打,哪怕是互殴,轻伤也得判罪。

    什么叫男尊女卑,嫡庶有别,长幼尊卑。便是由这一条条的礼法纵横交错而构成,贯彻到人的骨血里,刻进百姓的思想深处。

    陆小清来到这里以后,除了搞好人际关系和追债赚钱,其余时间就是研读这里的法律。她虽不是法务,却还是有些法律意识的,尤其是在这吃女人的时代,不搞清楚法律,她连红尘居都不敢开。

    好在陆思言也是这方面的高手,否则以她的古文水平,看着那堆连标点符号都没有的天书,也不知要读到猴年马月去。

    而当她了解完这些以后,尤其是熟读婚嫁、家庭关系以及行商这三大部分以后,她更加义无反顾的投入到赚钱事业里,开了红尘居。

    不得不说,这里对女子经商之事还是比较宽容的,对商业行为也没有太过抑制。

    至于嫁人,呵呵,谁爱嫁谁嫁去,反正她是一点点嫁人的欲望都没有。

    首先,她“投胎”的运气非常好,不像那些开局就活不下去的,或者为奴为仆的,要靠嫁人快速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像她如今这样的身份地位,只要自己不作死,在家几乎能横着走,除了陆永,谁会给她气受。她为什么要去嫁人给自己讨不自在,不仅平白承受这一堆的人身风险,还得时时刻刻受夫家的气!

    看看秦氏就知道了,她可是汝阳侯府的嫡女啊,从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爱干什么干什么,想要什么要什么。可如此骄傲的她,嫁给家世不如她的陆永以后,还不是得在夫君面前低声下气,小心做人。

    偏她还很爱陆永,而陆永又不爱她。即便如此,那她也算是运气好的,还有陆老太爷护着,若非如此,秦氏这些年在陆家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光景,得活得多么憋屈。

    如果她年纪太大还不嫁,大概率是会被人笑话的,也会有损家人的体面。不过想想陆青清在书里后面的所作所为,她倒觉得自己不嫁人也没什么。大不了在等两年,实在不行就找一户读书人嫁了,得是那种没有根基要靠她吃饭,这样她也好拿捏。

    不过要说最好,还得是那种父母双亡男方又病怏怏的,最好是嫁过去没几天丈夫就病死,这样她就可以过守寡这种无无拘无束的生活,还能得个贞节烈妇的好名声,说不定还能给她修块贞节牌坊呢,也算是她回报家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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