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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出售毛皮和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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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镇是吴林市四大卫星城之一。每个城镇是根据他们所在的主要方向命名的,就吴林城而言。不同的城镇也有其不同的特点。

    北部城镇有精神苹果园,是吴林市的主要出口产品,每年为市长赚取丰厚的利润。

    东镇有粮田,是其他三镇和吴林市的主要粮食来源。那里种植小麦、水稻和一些谷物。它也是所有四个城镇中人口最多的,大部分市民都是农民。

    西镇最初是各县商人和商人带来的原材料的检查站,但后来已成为一个完整的贸易中心,大多数市民会满足前来做生意的商人需要。

    齐国有一个军事基地,就位于南部城镇。这是一个很隐秘的存在,以控制吴林市的市长,不让他的影响力变得太强,虽然官方的原因是提供支持的北部边境,以防入侵。这个军事基地占了南部城镇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面积。因为有军事基地,南方城里有许多铁匠、酒馆、客栈和妓女,他们都为士兵提供服务和娱乐。

    林牧进入镇子的第一眼就发现守卫的数量异常多。仔细看这些卫兵,可以发现他们不仅有来自城镇的卫兵,也有来自城市的卫兵。

    为什么这里有吴林城的守卫?他们来这里干什么的?

    林牧一边沿路走,一边查看小镇的各种景观。他在找一家商店卖他的毛皮和牛角。他不能去以前常去的商店,因为事件发生后,店主肯定会拒绝购买。

    他只好找一家以前没去过的店。想了想,他决定去制革厂,如果他们不买皮毛,他就去找别的商店。他改变路线,向制革厂走去。远远地就能闻到腐肉和腐肉的刺鼻气味,走近了还能闻到各种化学物质的气味。

    林牧用手捂住口鼻,防止制革厂的恶臭让他呕吐。最后,他来到了制革厂的门口,在那里可以看到猎人和商人站着。他看到一个人在和那些猎人和商人交谈后,在登记簿上写下了一些东西。

    林牧走近店员,

    “我想卖一些皮毛。”

    忙着在登记簿上写字的办事员,抬起眼睛,看着刚刚说话的林牧。

    “多少?”

    “两块皮毛。”

    店员扬起眉毛表示怀疑,

    “就两块?你想卖什么样的皮毛?”

    “一块黑角兔皮毛和一块刺尾鼠。”

    店员听了林牧来推销的东西后,脸上露出了烦恼的表情。

    他用恼怒的语气说,

    “去别的地方捣乱,孩子,不要打扰我。你卖的毛皮有什么用?我们只收大动物的皮毛,而不是你卖的那种。”

    一些听到谈话的猎人开始大笑。

    “哈哈哈,看看现在的人们怎么管什么都叫皮毛。”

    “那些皮毛没用,孩子。等你有了更大野兽的毛皮再回来。”

    “看看这孩子,他骨瘦如柴,我怀疑他连一只普通的鹿都打不出来,更不用说野兽了。”

    听到猎人们嘲笑的声音,林牧感到很尴尬。他不想费心在这里卖毛皮,决定到别的地方碰碰运气。随着制革厂的恶臭逐渐褪去,林牧呼吸着新鲜空气,感觉好多了。他想知道,如果制革厂的人说他的毛皮没用,哪家商店会买他的毛皮。

    他走街串巷,看看裁缝、鞋匠、铁匠等店铺。北方镇上几乎没有铁匠,他以前去过的铁匠也不会向他买东西,所以他的选择相当少。他去了多家商店,但所有的商店都拒绝了他,不想买他的毛皮。他们的反应都一样:这毛皮没什么用,去别处看看吧。

    终于,到了下午,林牧听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他本以为下午之前就能把毛皮卖掉,就能用得到的硬币吃顿饭,但今天运气好像并不在他这一边。

    扫街时,他发现一条从街道分出的巷子口挂着一块旧牌子。他走近查看,但看不清上面写了什么。这块牌子挂在那里多年,已经斑驳不堪,一看就很陈旧的感觉。

    我想我可以进去看看,反正也没有其他好的选择了。

    林牧走进巷子,四处张望。大多数商店都关着门,关着窗,从条件来看,这无疑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他终于找到了那家商店,那家商店的招牌和巷口挂的一模一样。

    牌子上写着“京伟商场”,牌子上的图案不仅仅是铁砧。铁砧上有一把匕首、一朵小花和一个挑战的图案。林牧扶着店门的把手,推了推,门一动也不动。他加大了力度,门发出吱吱声。

    人们可以看到空气中漂浮的灰尘,当他走进来的时候,打了一个喷嚏。林牧看着店里琳琅满目的物件。有的摆在货架上,有的挂在墙上,还有的只是简单地铺设在地板上。店里的每一样东西上都有灰尘,林牧也在想这家店是否还能经营下去。

    有这么多不同的商品,林牧怀疑这不是一家简单的典当行。有一些武器,像生锈的旧剑、长矛、匕首、弓、随意的盔甲、书籍、干草药、靴子,还有各种各样的杂七杂八的物品,要把它们全部看完可能需要许多天。

    另一件让林牧摸不着头脑的事情是,这家店比从外面看起来要大得多。他想知道,巷子里的其他店铺是否也是这样。柜台里没有可以和林沐说话的店主和店员。他按了柜台上的小铃铛,但没人应。

    林牧试着按了几下,直到他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柜台后面紧闭的门里传来。

    “久等了,我来了。”

    他一听到声音,就把毛皮和角从戒指上拿了出来,否则很难向店主解释他从哪里弄来的,因为他以前手里没有拿任何东西。他看着门,期待着门开,但直到五分钟后,门才被打开。

    柜台后面的门开了,一个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女人走了出来。她穿着一件蓝色的长袍,用一根木簪把头发盘成了一个发髻。她并没有多漂亮,但却有一种微妙的魅力;她的脸上没有皱纹,但人们可以看到她的脸颊上有一丝胭脂。

    “你想要什么?”女人用一种相当简短的语气说。

    “我想卖一些商品,你这里买吗?”

    林牧问道,他甚至不确定这家店是不是只卖商品,因为如果他们不买,那么他就会浪费时间来这里。

    “给我看看你想卖什么。”

    得到女人的肯定答复后,林牧感到一丝喜悦。至少有人愿意向他买东西,不像其他商店,直接拒绝了他。林牧把毛皮放在柜台的一边,把黑色的小角放在另一边。

    这个女人盯着这些东西,翻动毛皮看两边,检查是否有损坏、割伤或污渍。然后把目光转向林牧。

    “这是一种相当奇怪的剥野兽皮的方法,但是毛皮的质量很好,没有任何的损毁。”

    听到女人的评价,林牧脸上露出了笑容,但听到她接下来的话,脸上又露出了苦涩。

    “毛皮很小,所以不值多少钱,我可以给你20个铜板买黑角兔的毛皮,10个铜板买刺尾鼠的毛皮,怎样?”

    “嗯,那这只角呢?”林母没听到角的价格就问。

    “没什么。”

    “什么?”

    “这只角没什么用,我不买。”女人板着脸回答。

    带着恳求的语气,林牧开口了,

    “但是你不能用它制造武器吗?或者其他东西吗?”

    “去打磨这只角制成武器或别的,花去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

    停顿了一下,她补充说,

    “与其卖掉它,还不如把它当作一个小饰品留着。没有人会买它,你既然来到这来,我想你以前也试过卖这些东西。”

    林牧听到女人的话,心里微微一捏。他点点头说,

    “好吧,我接受这个价格。另外,如果我带来更多这样的毛皮或商品,你愿意买吗?”

    女人仍然板着脸回答说,

    “我必须先看看他们再决定。但如果你能带来比这更实在的东西,那就更好了。”

    林牧心里想:“如果有好东西的话,我会在我以前去过的商店里卖,而不是在这样的地方。”

    女人从柜台上取下一个邮袋,数了30枚硬币,才放在林牧面前,林牧捡起来放进他绑在腰上的小布袋里。

    他走出了又旧又脏的商店,走出去时关上了门。现在他有了一些硬币,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点东西充饥,于是他向小吃摊所在的街道走去。

    林牧离开商店后,还站在柜台前的女人听到身后的门里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是谁,克尔?”

    女人回答,但这次声音更深情,完全不像她和林牧说话的方式,

    “没谁,只是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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