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侄媳妇(四)
“哈哈哈……”
这是赵世杰畅快的笑声。
“桀桀桀……”
这是林夕怪异的笑声。
至于林夕为什么会这么笑,请参考现代世界当中的一众修仙小说。据说——主角张狂时,都是这么笑的。
“哈哈哈……”
“桀桀桀”
“桀桀桀……”
二人不顾老板娘及其一众小厮投来的关爱智障的眼神。
[唉! 两位翩翩公子,怎么吃个饭的功夫,就疯了呢?]
可笑着笑着,赵世杰就不笑了,因为他的余光,捕捉到了款款进门的姑娘身上。
“桀!”
林夕的笑声戛然而止,随后顺着赵世杰的目光看去,然后,待愣住了。
来的,是一个身材匀称,素色麻衣的姑娘,她的五官精致,但脸上的小雀斑却破坏了整体的形象。
凤眼细长,但眼睛却不小,内勾外翘形状弯曲,完美的弧度,赋予了它灵魂。乍一看上去,给人以灵动而不失仙气的感觉。
头无珠花,只用发带匆匆绑过,就是那看上去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发黄的皮肤,以及赶路时沾上的泥土,也难掩姑娘的颜色。
单就这副样子,在林夕心中就有了七分。
更不要说,细细打量后,林夕又注意到——对方‘卡粉了’。
[那一层,是姜汁。]
林夕浅浅一笑,不多言语,他要做一个安静的、忧郁的、充满魅力的美男子。
姑娘缓步而来,而其身后,跟在她身后不像伴侣,更像是小跟班的青年男人赶忙上前两步,替姑娘拉开了凳子。
“啪啪啪!”
有什么东西,猛烈地拍击着。
“林疯子,不管多激动,拍你自己腿好吗?”
“你看、你看,她过来了,她坐下来了!”
“嘶——,我还没瞎,我当然看得到。”
赵世杰很是不理解,不就一个女人吗?为什么林夕会激动成这样。
他不知道的是,林夕原本二十多年的生活中,从来没有女神主动和她坐在一张桌子上。
或许长得丑的、没什么钱的同学还可以当当舔狗,可林夕自带‘神经病’buff,所有女性都会退避三分。
来到这个世界后,林夕第一个接触的女孩是云丫头,太小,性格也太恶劣,林夕甚至没把她当女人。
再之后,是炽翎城青楼里的‘姐儿’,因为其特殊身份的原因,林夕也产生太大的感觉。
眼前这个姑娘不一样,用现代网络用词来说,就是——她长到我的‘心巴’上了。
“喜欢?”
林夕的初哥样,被韩世杰看在眼里,他饶有兴趣地问道。
“嗯嗯!”
林夕猛点头,很是激动。
“你那是喜欢,你那是馋人家身子,你下贱。”
“……”
被自己曾经教给赵世杰的话怼,林夕终于感觉到了心塞,只不过,他还是极力反驳道。
“所有的一见钟情,都起于见色起意,男人嘛,偶尔不正常,也很正常。
我说啊,你要是能把这姑娘安排给我,我跟你混也不是不行。”
赵世杰震惊。
“之前我许诺那么多美女给你,不见你松动?”
“嗨! 你光说有个屁用,倒是叫出来让我挑选啊。”
赵世杰非常无语,但并没有把林夕的话当真。
“这姑娘,我还真搞不定!”
“为什么?”
赵世杰不答,无精打采地趴在了桌子上,蘸着碗里的酒水画圈圈
“赵结巴,你也不行啊,还十一皇子,不够丢人的。”
林夕对此,很是鄙视。但他还打算挣扎一下,为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努力。
想到这,林夕学着姑娘们最钦慕的公子那般,摇头晃脑的吟诗一首——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what&39;s your qq ?”
[好诗好诗!]
林夕不禁为自己在诗歌方面的才能大大地点了个赞!
然而,那姑娘却并不欣赏林夕的歪诗,她或许把林夕当成了赵世杰胡乱结交的疯癫朋友,直接无视了。
毕竟,赵世杰的品行,熟悉他的人,大概都是知道的。
“贺家出事了!”
这姑娘,便是从尧广郡逃出来求援的沈歆瑜。而在见到赵世杰后,她也是开门见山地说道。
“今早上听说了,[无觅]那边送过来的消息,想着你也许会来找我,就故意等了一下,还真的等到了!”
赵世杰继续画着圈圈。
“你得帮我。”
沈歆瑜
身体前倾,凝视着赵世杰。
“帮你? 怎么帮? 我现在就一闲散皇子,有心无力啊!”
两人一唱一和,这可把林夕看傻了,因为单从的对话来看,两人应该是认识的,且关系很好。
这下,林夕可坐不住了,他打断道。
“等下! 等下! 你们认识?”
“认识!”
赵世杰哀叹一声,就像沈歆瑜是他心头最痛的初恋一样,不过,好在他还是松松垮垮地坐了起来。
“他是我侄媳妇。”
赵世杰可谓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句[她是我侄媳妇],让林夕想到了很多儿童不宜的禁忌画面。
“啧,沈家千金,沈歆瑜,我跟你提过的。”
赵世杰光用屁股想,也知道林夕坏笑的原因。对这个有贼心、没贼胆的林老弟,他表示很是无奈。
而桌子对面的沈歆瑜,则是皱起了眉头,不知是讨厌赵世杰对她的称呼,还是赵世杰和林夕曾经提起过自己这件事。
“喔,是她呀!”
在赵世杰的提醒下,林夕也是记起了赵世杰曾经说过的,关于沈歆瑜的事。
沈歆瑜乃是皇孙未过门的皇孙妃,赵世杰叫她‘侄媳妇’虽然早了些,但并不算错。
赵世杰乃是十一皇子,大不了皇孙几岁,因此,也可以说是和沈歆瑜一个时代的人,实际上,只是空有辈分罢了。
儿时,沈歆瑜是喜欢陪着家里女眷进宫的,齐皇考教皇儿、皇孙学问事,她也曾有幸参与其中。
皇孙自诩儒生,表面谦逊有礼,实则很是鄙夷商贾之家的沈歆瑜,倒是赵世杰这边缘皇子,和沈歆瑜很合得来。
待到长大了,两人也没生出什么情愫,毕竟,沈歆瑜乃是齐皇钦点的皇孙妃。倒是赵世杰做生意,和沈家来往的很是亲密。
赵世杰不止一次地向林夕抱怨过。
说天理不公,说他和沈家理念相同、一拍即合,奈何他父皇横插一脚,给沈歆瑜定了娃娃亲。
皇孙一旦娶了沈歆瑜,得了齐国的财,又有大义,便是直接断了其他皇子夺嫡的可能。
赵世杰心痛,心痛自己的‘小伙伴’嫁给了自己对头的儿子,心痛皇位既定,这齐国的天,将会因为皇帝的庸碌,乱局横生。
可这一切,恰恰是他无能为力的。
现在的赵世杰,很相信、或者说依赖于沈家,可他又清楚的知道,一旦皇孙完婚,沈家也会离他而去。
于是乎 在这种矛盾的状态下,赵世杰只能表现出冷漠,和不关心。
林夕理清楚了这些事情,而另一边,赵世杰还在傲娇地和沈歆瑜斗嘴。
“我不是你什么侄媳妇。”
“都订婚了。”
“还没嫁过去呢!”
“迟早的事。”
“赵世杰,给脸不要脸,信不信我让你回不去金陵。”
沈歆瑜怒了,她一拍桌子 立身而起,眉目圆睁,死死瞪着赵世杰。
可赵世杰是什么人呐! 大齐的十一皇子哎! 乃是林夕见过的天字一号老油条。之见他双手一抱,小鸟依人地靠在了林夕肩膀上。
“来呀来呀! 你弄死我呀!做得到的话,你试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