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06
【新桃换旧符】
员工宿舍,不是养狗的好地方,被抓到是要通报处分的。
好在马上就要过年了,我跟舍友们约法三章,乞求她们宽恕方棠一条狗命,让它在宿舍苟活两日,等到过年我就把它带回老家。
我没有任何养狗经验,也没有任何养狗准备,我只有一点点同情心,这点同情心也很容易被消磨殆尽。在这种情况下收留小狗,其实是很不明智的。
幸运的是,小狗非常乖,乖得惹人怜爱,很快俘获了整个宿舍的芳心,成功晋升团宠。
我听着舍友们喊它豆豆,点点,小黄,旺财,她们问我,小狗有名字吗?
我说没有,我不想把方棠这两个字说给任何人听。夜里码字的时候,我膝上盖着毯子,毯子下趴着小狗,我轻轻叫它:“方棠,方棠。”
小狗睡得正香,对这三个字的反应,不能说是毫无反应,只能说是置若罔闻。
我便觉得,它更像方棠了。起码在这一刻,她们都是没有回声的山谷。
我上班的地方,离老家并不远,带着狗没法搭火车,我坐着大巴一路颠簸,下车的时候,我和狗都吐了。狗吐了尚且能在小箱子里趴着,我只能继续扛着公司发的两箱带鱼,一袋面,一桶油,一个行李箱,一只狗,艰难地上了一辆三蹦子。
开三蹦子的大叔帮我把东西塞到后斗里,说:“你这小姑娘看着瘦瘦弱弱,病病殃殃的,力气还挺大。”
我笑嘻嘻接受了夸奖,穷鬼都是有些薛定谔的力气在身上的,再病弱的时候,该扛煤气罐上楼也得上,该拖着行李返乡也要返。
要是觉得自己做不到,多半是还没逼到那个份儿上,真事到临头,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三蹦子一路开到我家门口,那个破败的泥瓦房正炊烟袅袅,今夜是除夕,父母忙着祭祖,只有小弟推门来迎我……
迎我的行李。
他把东西搬进去,我抱着小狗进了屋,一切都是往常的样子。这个家似乎千百年都不会变得更好,小时候觉得阴暗的屋子,长大了也没有变得更光亮。
可能对于这个家庭来说,保持原样,已经算是努力生活的证据了。毕竟这几年,风刀霜剑严相逼,我们每个人都觉得活着好吃力。
往常我回家,总是要帮忙做年夜饭的,我弟可以和亲戚们一块看电视,侃大山,但我不行。今年我也想开了,做饭给这些人吃,不如赶紧码字,清光手头文字债,我才能考虑下一步该干什么。
我坐在小柴房里,在爆竹声中写了两万字,出门看见院子里小狗在跟柴火堆里的枯藤撕打。
烟花炸响的那一刻,我冲着小狗大喊:“方棠!新年快乐!”
小狗叼着新抓来的大壁虎朝我蹦过来,把壁虎塞进了我棉袄领子里。
这是新年的第一场鸡飞狗跳。
守岁的时候,我打开手机,想给方棠发:“太太,新年快乐。你们那边过年也会祭灶神吗?会在堂屋放长长的族谱和列祖列宗的牌位吗?烟花和爆竹炸响的时候,你也会许愿吗?我在下雪那天,捡回来一只小狗,可乖可乖,不声不响的,你会想要看看我的小狗吗?”
打开我们的对话框,发现上次的消息她一直都没回复,我就从网上找了个中老年画风的群发祝福模板,给方棠发过去了。
方棠的账号就像是一座坟头一样,安静,沉默,无声无息。
我在跟着方棠刷片的那段日子,自己看过周迅的《李米的猜想》,讲的是女出租车司机李米,一边开车,一边找自己失踪的男人方文。方文失踪了四年,但每个月都会给她寄信,就是那些信,让李米怎么也放不下方文。
有时候我想,如果方棠的讯息,一直就停留在那个雪天,再也不会更新,我或许也就渐渐放下了。
但是好巧不巧,我在除夕守夜的时候,找到了方棠的微博。这些微博,就像方文寄给李米的信一样,钓着人念念不忘。
我是没有什么蛛丝马迹抽丝剥茧的能力的,会找到方棠的微博,是因为一件特别简单又巧合的事儿。那天夜里,大约两三点吧,我咳得睡不着,在微博上刷方棠安利给我的博主。
那是个百合博,经常会安利一些相关的书影音,从前我们会从博主推荐里选片子看,偶尔看到一些离谱女同性恋投稿,也会八卦一会儿看法。某些程度上来说,这个博主承载了一些我们的珍贵回忆。
严谨点说,只是我的珍贵回忆。
我守夜刷首页,正好看到博主半夜也不睡觉,正在吐槽春晚,博文刚刚发出来,底下评论寥寥。神使鬼差,我点进了评论的那个账号主页。
然后我就找到了方棠。
在闯进方棠的微博之前,我知道她的名字,长相,住在哪里,知道她的母校,知道她的性癖,但我不知道她对于我的真实想法。
现在我知道了……
她不怪我。怪也要浪费情绪,她马不停蹄地向前走了,只有我自己,沉湎其中。
方棠是不怎么发朋友圈的,但是她真的好喜欢发微博。
最新的一条微博里有过年的照片,酒店宴席上觥筹交错,她露出来一张侧脸,神色淡淡的,五光十色里,寂寞又出尘。
我除夕夜里翻遍了方棠的一千条微博,黎明初升时,新桃换旧符,我告诉自己:要赶紧向前走啊。
不然永远也追不上意中人的步伐。
【不曾真别离】
故事讲到这里,先暂时喘一口气,让我们先把视角拉回海都吧。
我重新浏览了一遍《憾平生》,虽然我当初写得非常痛苦,并且觉得那都是什么屎玩意儿,但时隔两年,我再回头看去。中肯的说,没我想象的那么差。
这倒不是我这两年文学审美能力下降了,毕竟专硕也是硕,文学国家线才不管你是学硕还是专硕,都是一样的高不可攀。为了上岸,我也是日夜苦读过的。
我之所以觉得写得还挺好的,是因为我这两年写所有小说,都比不上这半本未完的《憾平生》。
写东西这种事儿很吊诡,信笔写来,后来再看,可以总结出千条万条规律。此处埋了伏笔,那边烘托氛围,好像处处都有心机,其实当时压根没想那么多,就他妈一杯茶,一包烟,坐那儿随便写的。
好东西真的是来自我吗?不是,只是老天手指缝里漏灵光,不小心洒我头上了,而那个时候我刚刚好,在写东西。
二十岁那会儿,多年少轻狂啊,觉着这种垃圾,也好意思写出来?结果没过两年,连这种东西也写不出来了。
也算我活该,我不该招惹方棠,更不该辜负她,不然那句江郎才尽,也不会一语成谶。
搁笔不再写《憾平生》之后,我专心赶稿子,一天两万字的速度清我欠下的债。当时无脑搞黄,也没觉出有什么不对劲,一年后文字债清完了。我发誓这辈子都不碰黄文了,真是伤着了,看见那些嗯嗯啊啊的东西就想吐。
正好那时候债也还的差不多了,我希望能认认真真写点东西,有机会付梓的,努努力可以在书的扉页写“致ft”的那种。
就是这个时候,我在论坛认识了我的好朋友,陆鹿。
陆鹿也是写稿的,跟我有的聊,而且我们还是老乡,认识没多久就线下面基了。她是写青春伤痛的,前几年出版业还没那么难的时候,她靠着文字中独特的伤痛美感,打动了挺多纸媒编辑,稳定一年出一本书。
在论坛里也算是个小佬了,其实不大好勾搭。
我是真做梦都想“致ft”,所以死皮赖脸地跟陆鹿贴贴,那时候吸引力法则的说法还不流行,这种行径大家一般称之为抱大腿。
不过,要是在乎流言蜚语,我也走不到今日。
我和陆鹿能当朋友,纯粹是因为区位优势,近水楼台先得月,总不是说着玩的。我满身青春伤痛气息,跟陆鹿臭味相投,我下了班去找陆鹿玩儿,听她说最近编辑喜欢什么样的稿子。
她说校园小言总是最好出版的,你去写那个吧,我写了三万字发给她。鹿姐说没什么问题,推荐了几个编辑,鼓励我去试一试。
我再三确认:“这样真的可以吗?”
我想说,这个很一般,完全没有《憾平生》好。
可结果是,我过稿了,拿到了比方棠那里更高的稿费。一切这样顺风顺水,我不禁觉得有些迷幻,这是我应当得到的吗?
很快现实又告诉我,不是的,一切都会破灭,一如当时和方棠。
开篇写得好,不算真本事,区区三万字,伪装矫饰,故弄玄虚,也不是不能让人眼前一亮。我顺着大纲继续往下写,鹿姐是我的第一个读者。
起初她总是鼓励我,后来越看眉头越紧。
鹿姐:“女主人设是纯情少女,不是风骚老妓!人家才十八岁!十八岁!为什么越来越风尘!”
我低头看了看我的女主:闺女啊,妈对不住你,我给你修补修补。
女主修补好了,发给鹿姐再看
鹿姐:“男主跑偏了,开头他狂拽酷炫也就罢了,后面对着女主,他拽什么拽啊。这尊重女性吗?”
我迟疑了一下:“鹿姐,我没见过尊重女性的男的。”
真的,怎么说呢,我运气不大好,从家庭到校园再到社会,遇到的男人不是贪财好色,急功近利,就是衣冠楚楚,人面兽心。总之真的,没一个好东西。
只是我当初一直不觉得他们有不尊重女性,我以为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没有见过好东西,我才会觉得烂的臭的都能将就。后来我写言情,人设也都不大正常,什么大佬的金丝雀,邪少的小后妈,征服貌美女上司,就多少沾点少儿不宜。
我不知道纯纯的爱情应该怎样,我的世界里,没有出现过穿着白衬衫惊艳过一整个盛夏的少年。
“我就见过霸道总裁吗?你没见过不会编啊,长着个脑子,不就是用来幻想的吗?你才二十岁,大胆去做梦,不要因为没有遇到过好人,就对爱情丧失信心,然后把校园言情写成金瓶梅!这样是出不了版的!”
鹿姐问:“你就没有过刻骨铭心的喜欢吗?”
我跟鹿姐讲了方棠的故事,方棠隐去了性别,代号f,成为了我们后来津津乐道的话题。
鹿姐听完后:“我觉得吧,他可能并不会被一本致f的小说打动,你们之间只要隔着那个流产的作品,就总是如鲠在喉。你思路就是错的。”
“不过小黎啊,你既然是金瓶梅的风格,就不要强迫自己写校园。你扭曲自己三万字可以,但是三十万字,总会露怯的。人各有路,你金瓶梅写得那么带感,何必扭曲自己以迎合他人。”
我蜷起来:“可是,写金瓶梅没法出版啊。”
起初我和鹿姐还都比较乐观,觉得大部分问题都可以克服。后来我们又改换过题材,不拘泥于纯情校园路线。有的脑洞和人设,也挺风骚的。但是问题都很大,大的不容忽视。
问题在于,我下意识地想要边缘化男主。
“小黎,你怎么直接不给人家戏份了,你跟男主有仇啊?”
我跟男主没仇,我纯粹就是无法相信女主要跟男主谈恋爱这件事儿。我写不了言情了,塑造男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让我觉得恶心。
“你这写的,女主和女配都比女主和男主有cp感,实在不行,你去写百合吧。”
我眼皮跳了跳:“我不写百合。”
鹿姐看起来很想把我踹出去:“你回去拧螺丝吧,算我看错你了。那个f是什么品种的狐狸精啊,你从前作品里的灵气都去哪儿了,全被这个妖精给吸走了?你要么给我看看你那半本书吧,我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摇了摇头:“算了,我自己都不敢看。”
跟方棠道别之后,这半本书就成了我的心理阴影,嘴上说说倒还没事,但是让我直面它,还不如直接让我去刨野坟。
继憾平生流产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想写的所有东西,基本都流产了。流产伤身,真不是说着玩的。
我跟鹿姐说:“我觉得我再也怀不上了。”
鹿姐说:“滚滚滚,别恶心我,你才该去写伤痛文学。”
我怀不上崽,但我有一颗真诚的爱崽之心,我写不出东西,我还不能去赏析文学作品吗?
在认识方棠一年后的夏夜里,我豪言壮志:“没事儿,那我去考个a大吧。”
鹿姐没搭理我,她觉得我考不上。
a大啊,那可是a大,还坐落在海都,就这个地理位置,别说是a大,就是e大f大g大,都每年多少人挤破头往里冲。
多少小女孩都是这样,感情一上头呢,就觉得自己可以为爱亡命,远走天涯。结果没跑出去三里地,爱情的滤镜一消散,所谓的马车不过是烂南瓜变的,而外面残骨森森,风沙卷地,到死也走不到梦想中的绿洲。
都不用人多说,她自己就灰溜溜回来了。
我跟她们不一样,追逐方棠,不仅仅是因为爱情,还代表着我对美好生活的幻想。喜欢一个遥远的人,就是这点好,可以肆无忌惮地往她的身上堆砌意象。
今天她是永不凋谢的花束,明天她是不会蒙尘的月亮,后天她是永恒的浪漫主义。
方棠在我的记忆里,不断的迭代更新,从切实的爱情,变成了飘摇的梦想。
可她终究还在啊。
我没有让她真正离开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