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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钱童子篇十:又见小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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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兄弟!”

    正吃着饭呢,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走了过来。

    望过去,对方手里还牵着一个十岁大小的小女孩,高高瘦瘦,扎着两个羊角辫,看上去很是可爱。

    “来,花花,给哥哥说声谢谢。”

    老人让名为王花花的孙女给黄金道谢。

    对方很听话的鞠了一躬,甜甜的说道:

    “谢谢哥哥。”

    但花花的精神状态明显是不太好的,有些病恹恹的样子。

    “呃……您是王老板的父亲吗?”黄金道。

    老爷子点了点头,脸上带笑。

    “那这一定就是她女儿了吧,真漂亮。”

    姑且说两句好听的吧,而闻声的小女孩也是害羞一笑,十分高兴。

    两人并没有停留多久,只是向黄金表示感谢之后便去了里屋。

    没多久,忙完的王老板也端着一大碗面走了过来,坐在黄金旁边。

    王老板看着店里大伙其乐融融的场面,禁不住感叹道:

    “有时我会有种错觉,感觉这个世界没有丧尸,这地方还和和平时期一样,你觉得呢?”

    而黄金却答非所问,他只是一边细嚼慢咽的吃着面,一边道:

    “我算是弄清楚为什么他们要选你当首领了。”

    “嘿嘿,谢谢夸奖。”

    “刚才你爸带你女儿来找我了,你女儿状态不是很好,生病了吗?”

    “嗯,好几天了,也不知是什么毛病。”王老板有些无奈。

    “这没医生吗?”

    “有,但那是从前,现在的医生全都跑庇护所去了,他们在庇护所给花老板打工,不比在我这饥一顿饿一顿好吗?

    唉……这水往低处流啊,人往高处走。”

    “我懂一些基本医术,待会我给你女儿看一下,说不准能发现毛病。”

    “真的?那真的得谢谢你了,你看我,又欠你一个人情……”

    王老板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与此同时对黄金也有了更多好感。

    —

    “哦对了兄弟,看你这吃饭细嚼慢咽的样子,你一定没咋挨过饿吧?”

    “怎么说?”

    “你看其他人怎么吃饭的。”

    王老板指向店里,黄金望过去。

    发现所有人都在狼吞虎咽。

    他们或许吃的不是很快,但每次都吃很一大口,基本不咋嚼。

    这比喻可能有些不太恰当。

    但他们吃饭的方式就像是狼吞虎咽的狗。

    ——

    “有什么说法不成?”黄金问。

    王老板笑笑,道:

    “细嚼慢咽吃起来更加健康,但胃消化起来却未免太过容易。

    但狼吞虎咽就不一样了,不嚼直接吞下去。

    那么胃就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消化胃里的食物。

    如此一来,就能让食物在胃里多待一会儿。

    最大限度的延长自己的饱腹时间。

    你知道蛇吧,人家吃东西从来都不嚼的,就直接硬咽。

    所以蛇吃一顿就能管好久。”

    “这生活常识够心酸的。”

    “都是过来人的总结的啊。”

    ——

    一行人吃饭的时候,天已经渐渐黑了。

    王老板道:

    “虽说这地方的丧尸大多都去了银行那边,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残留。

    白天的时候或许没啥大事,但晚上的时候还是不要随便出门的好。

    天知道什么地方会冒出来一只。”

    两人正聊着天呢,不料前方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一个小孩的身影。

    黄金定睛一看,却发现这小孩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在城外遇到的那个小男孩。

    他竟是走回来了,黄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不止黄金诧异,一旁的王老板也是有些发懵。

    “我滴个乖乖,这都失踪半个月了还活着呢。”

    他说着,便冲着男孩招手,道:

    “小傻子,过来,过来!”

    傻子本就是闻见煮面的香味才赶过来的。

    见王老板招呼自己,自然是乐呵呵的走了过来。

    “饿,嘿嘿嘿,饿……”

    傻子来到王老板面前,伸出双手。

    王老板则站起身来,道:

    “你等会儿啊。”

    他走进面馆,等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碗面条。

    他把面递给傻子:

    “慢点吃啊,小心烫。”

    又在小傻子端着面去距离此地五米的台阶吃面后,有些心疼的说道:

    “这孩子挺懂事的,知道接东西用双手接。

    他也知道大伙嫌弃他,所以吃饭的时候故意离我们远远的。”

    “这孩子你认识吗?”黄金问。

    “嗯,但不知道名字,我只认识他妈,是外地来打工的,孤儿寡母的,也不知孩子他爸去哪了。

    当时那女人来我这租房,可你也知道,我这地方的房租很低,所以早就没房了。

    无奈,那女人只好去别的地方租。

    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

    而等到我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

    死在了家里,被人用担架抬出去的,当时尸体都臭了。

    而她的儿子,也就是这孩子,也彻底疯掉了,整天疯疯癫癫的。

    我不知道这孩子后来怎么样了。

    但那之后还不到一周呢,丧尸就爆发了。

    那之后又过了些日子,我便在大街上看到他了,当时他正在街上开宝箱。

    老实说,一个傻子能活到现在,的确是我未曾想到的。”

    “他有人管吗?”

    “没人管,谁又能管?即便是我也管不了,这么说虽然有些残忍,但比起把精力分给一个傻子,倒不如留给我这地方的正常人。

    更别说这小傻子也闲不住,总是乱跑。

    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还算富裕的时候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点水。

    实际上也没多少,还不如给我家狗的多。

    他今天运气好,也算是撞上一顿饭了。”

    “我先前在进城的时候看到过他。”

    “哦?这么巧?”王老板觉得有趣。

    “是啊,当时他总是吵吵着说什么钱,什么治病。”

    “这个倒也正常,毕竟e城和其他地方不一样。

    因为有钱童子这个特殊存在,所以钱的确还有用,傻子也是受了大伙儿的影响,才有样学样的开口闭口钱。

    至于看病?

    这就得说说红毛那坏小子了。

    红毛那厮老是欺负他。

    他总骂小傻子,说脑子有病就拿钱去医院看病,把脑子治好。

    大概是骂的多了,所以傻子也就有样学样记住了,张口闭口把看病挂在嘴上。”

    正说着呢,吃完饭的红毛这时却出来了。

    他显得很满意,见傻子正在不远处吃面,便忍不住道:

    “哎呀王哥,你这不是浪费嘛,你面多了你送我嘛,干嘛要给傻子呢?你喂狗也比喂傻子强不是?。”

    “滚!”

    王老板一脸嫌弃,把他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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