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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千里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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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头街4号棺材塔内恶斗灵馗的场面郑大龙是没见到。

    眼下的所见,让他不自禁想起,冷慧兰所说万奇的精神有问题。

    此刻的万奇几近疯狂,一双铁拳如疾风暴雨,接连不断轰击在白毛尸身上,骨头碎裂的声音几乎连成了一片。

    画中仙甚至吓得丢掉手中的轮胎扳手,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瑟瑟发抖。

    乔颜和胡亚楠倒还站在原地,不是胆子大,是完全被吓傻了。

    万奇终于停了手,用力将白毛尸从洞里拖拽出来丢在地上。

    那白毛尸居然还能动弹,不过郑大龙和原本从事殡葬专业的乔颜都已看出,白毛尸的后颈脊椎,早被万奇打断砸碎不知成多少节。

    别说是活人还是诈尸,就算是石像,被砸断后腰脊梁没了支撑,也是不可能保持‘法相庄严’的。

    郑大龙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若这是死人,怎么还会动?”

    乔颜说:这显然是具死尸,她先前曾听殡仪馆的一个老师傅说过,先前人死后多是土葬,受埋葬环境不同,风水气势影响,尸体会产生不同的变化。

    像这生出白毛的,被唤作白凶,生黑毛则为黑煞。

    有些葬在所谓福地的尸体,天长日久,还会长出鸟类般的羽毛又或鱼鳞蟒皮般的硬甲。

    那老师傅说诈尸、尸变乃至僵尸伤人的事,以前并不算稀罕,只是现今实行火葬,停尸吊唁也很少有超过头七的,所以此类的事便渐渐成了‘传说’。

    乔颜捂着心口说,听那老师傅说这些的时候,她也将信将疑,没想到今日居然亲眼看到了长白毛的凶尸。

    万奇将‘白毛’拽出的时候,用的力气大了,那白毛尸原本扛着个背包,被石棱边角挂破,其中物品散落一地,竟有不少珠宝玉器。

    画中仙说:“这家伙身材矮小,双手十指粗短,却像是两个小耙子般看着便觉强健有力,再看他包里的这些东西,这货怕不是个盗墓贼吧?”

    万奇将白毛尸已经有些腐朽的背包整个拽下来丢到一旁,拖着白毛尸去了外头。

    回来时不见尸首,却是怀抱肩扛了一堆的灌木树枝。

    画中仙问那白凶怎么处理的,万奇说“烧了”。

    其余人都觉奇怪,外边大雨磅礴,没有火油之类,怎么火焚死尸?

    但方才见过万奇的狂暴行径后,这会儿谁又敢多问。

    万奇将找来的柴禾一丢,顺手将那倒霉盗墓者背包里的事物全部倒出来。

    画中仙咋舌,说这家伙收获倒是不小,这些金银玉珠加起来,怕是能换商贸城三分之一的房产了。

    郑大龙冷冷地说:“也可以换个无期或直接枪毙。”

    万奇说:“这些物件的主人是此地墓主,哪个有胆,尽可拿去。”

    言语冷淡,却是从中拣出一样钢笔粗细的金属管子,凑在鼻端嗅了嗅,竟直接揣进了包里。

    郑大龙说:“你这是言行不一,这样做,不合适吧。”

    和他也算患难与共有些时日,万奇也不瞒他,说东西并非墓中陪葬,而是盗墓贼土夫子‘干活’用的家什,名为‘千里火’。不但可以用来引火照明,据说还有别的一些功用。

    这趟来本就准备不足,把这东西带上,后续很可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

    虽然穿戴雨具,但一路来践踏泥泞,雨水从缝隙灌入,此时每个人身上内里也都差不多湿透了。

    石洞中阴冷,只把乔颜和胡亚楠冻得挨在一起瑟瑟发抖。

    画中仙看了看万奇背回的树枝灌木,为难地说这些都被大雨浇灌透了,根本无法用来引火取暖。

    万奇也不多说,只将那柴禾归拢了一下,掏出打火机先是点了根烟,随即竟轻易引燃了柴火。

    众人都觉诧异,画中仙仗着自己二皮脸,问:“二祖爷,这火是真的,不是红绢一门的障眼法。我斗胆问一句,这……可是神调门的术法?”

    万奇叼着烟,看着逐渐升起的火焰,神色有些黯然,说:

    “我说过我不是八行中人,只是有个小兄弟,非但没有怪我当年害了他,反倒肯帮我度过难关。”

    画中仙等人不知所谓,也不敢再问。

    郑大龙看到万奇一直不离身的挎包,却是想起了在鑫隆公寓207室的时候,万小花和万奇说起的那个叫小燊的孩子。

    这让他不禁怀疑,这世上莫非真有幽灵,而那被火烧死的小燊,此刻就在万奇包中的瓷瓶内,所以万奇不但能雨中焚尸,还能轻易将湿柴引燃?

    万奇将雨衣撇到一边,但觉衣服黏在身上实在难受,特别是后肩伤处更是都有些麻木,索性将背带分开两边,把衬衣脱下来在火前烘烤。

    “你之前说的那些,都是真的?”胡亚楠看着他身体某处,神色有些恍然。

    画中仙本就是好事之徒,顺着她眼光一看,即时露出了猥琐笑容:

    “嘿嘿,二祖爷,您肋下这块疤瘌,是被人咬的吧?咬你那人,该是有两颗虎牙?”

    万奇早就明白对付二13最好的方法就是无视不理。

    但是,其余人的眼光却都已经集中到了胡亚楠身上。

    也难怪,她那一对小虎牙实在太明显,何况来时在车上乔颜就曾暗示过‘某人’身上有处伤口来历非同一般。

    胡亚楠虽然也觉尴尬,但强势的性格使然,竟主动说:

    “我妈跟我说,要想一个男人记住你,就要给他留下记号。”

    乔颜点头:“有道理,而且胳肢窝下,肋骨上头,的确是人身上对疼痛‘记忆’最深的部位之一。”

    万奇岔开话题,问胡亚楠,这里离妙笔山还有多远?

    听她一形容路径距离,万奇差点两眼一黑晕死过去。

    心说人的心智果然是只有年龄和阅历才能加深改变的。

    如果换做多年后自己认识的那个胡亚楠,那精明强干的女强人无论做什么势必都会先考虑周全。

    而现在……

    敢情眼前这丫头,就只是在高中毕业时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做了一次短途‘驴友’。

    要按照她说的,从此地徒步翻山越岭到妙笔山,就算不下雨,现在立马出发,到达时恐怕也是翌日天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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