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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再背书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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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女人靠近自己一臂之距,清香气味沿着鼻孔进入孙秀五脏六腑。举杯之际,头脑发热,借着酒意的孙秀竟然伸手抓住绿珠面手臂。绿珠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吓,惊慌地松开酒杯,退后一步怒瞪了孙秀一眼。

    “啪…”

    酒杯落地的声音吸引了羊庄与石崇好奇地看了过来。绿珠不愧是久在风月场所交际之人,经历一刹那的失态,马上又换上一副笑脸款款福利:“妾身失礼了,还望公子见谅。”

    她掩饰的极好,加上羊庄与石崇这时候也有醉意,没有看出绿株的不妥。倒是孙秀一脸心虚的表情,借着擦干掩饰之际,被羊庄瞧了个正着。

    这家伙,刚刚不老实才吓跑一个舞女,现在对人家正主夫人也动手动脚么?羊庄心中鄙夷地想着。

    “无妨…无妨…”孙秀连忙饮下手中的酒,这才坐下,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一个杯子而已…去换一个…我们接着喝…”石崇吩咐着侍女又拿了一个杯子过来。

    刚倒满酒却听羊庄说道:“绿珠夫人刚才受惊,定是被那家伙的丑样吓到了,这杯在下敬你吧,就当我替孙兄赔罪,如何?”

    看着孙秀投来感激的眼神,羊庄心里也是一阵窝火,看来还真干了什么,不过现在不是拷问他的时候。

    听到羊庄的话,石崇也是一脸得意之色。羊庄再怎么说也是驸马之尊,替孙秀向自己的爱妾赔罪,虽然有玩笑成份在内,不过也诧异于羊庄与孙秀的交情。

    石府与公主府一墙之隔,即便石崇无心留意,司马遹与羊庄来往紧密这种事,也逃不过石崇的眼睛。

    如今太子之位铁板定钉,孙秀这么快就能从羊庄这里搭上线,也不免让石崇对他高看几眼。

    而石崇本是前太尉贾充的门人,而贾充之女正是司马衷的正妃,历史上那个有名的悍妇…贾南风。如此算来石崇与羊庄两人也可以算是同为太子一党的人。

    羊祜去世后,石崇也曾因为贾充的举荐,接任了几年荆州刺史。在任期间屡次以剿灭东吴余孽为由,劫掠过往商客,从而短短几年积累了打量财富。

    后来事情告发,由于贾充的庇护,最终也只不过是得了个革职赋闲在家,这么个不算处罚的处罚。不过他为人豪爽好客,与之结交的人都以革职前的官衔称呼他。

    现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司马衷就是未来的皇帝,他也看到了再次出仕的机会,所以今天对羊庄两人的招待也格外热情。

    “哈哈哈…驸马过谦了,不过一个妾婢而已,怎么受得起驸马屈尊告罪?不如…让她再舞一曲,为我等助兴。”

    见羊庄正举杯赔罪,石崇连忙阻止道。

    “是啊,妾身担当不起,就再舞一曲,请三位鉴赏。”

    与前一曲描述昭君出塞为国为民之大义不同,这一曲曹植的《洛神赋》更加称托出绿珠的身姿。曹植那种初见甄宓惊为天人,最终思而不得,看着心爱之人伦为他人之妇的悲切,这时的孙秀简直就是感同身受。

    猛地灌了一口酒入腹中,看向石崇的眼神中,隐隐有了一点仇恨的味道。曹植终而失意,在诗酒中蹉跎一身,他孙秀却没有这个打算。

    “两位觉得如何?此曲可还入眼?”一曲舞罢,石崇向羊庄两人问道。

    刚刚饮酒过猛的缘故,孙秀这时只觉得腹中火辣辣地,回味着曹植的诗句,虽然美轮美奂,却从来没有如同今天这般的厌恶。

    于是岔开话题说道:“可惜啊,曹植过后,世间再无传世佳作问世。今日美酒、美人具在,却没有一首美诗。”

    “哦,孙兄可是有佳作了?”听孙秀这么一说,石崇笑着问道。绿株闻言也一脸惊奇的看向孙秀,不曾想这人看着不怎么样,却也有诗赋才情,一时间忘了他刚才的无礼之举,心中期待起来。

    毕竟自幼受曲乡楼老鸨的调教,才情在京也是当世一绝的,曲乡楼中相貌俊美的顾客从来不缺,缺的确是真正有才华的人。即便被石崇收入房中,心中任然向往着才子佳人的童话。

    “卫尉过誉了,在下可没有那本事,不过…从那日课堂之上的策论可看出,羊兄也是满腹经纶之人。不如赋诗一首让石夫人谱上乐曲,定能成就洛阳一段佳话。”

    作诗?背诗还差不多!听孙秀一说,羊庄也没好气地想着。

    看着石崇与绿珠看向自己,今日受人家热情招待,也不好一口回绝。回想着太叔辰嘱咐自己要藏拙,只能狠狠地瞪了一眼孙秀。

    在后者投来的无辜询问的眼神中,羊庄在舞女的搀扶下站起身来说道:“赋诗可以,不过我们约法三章如何?”

    作诗还要约法三章?“驸马但说无妨。”几人有点不明就里。

    “嗯…也没什么,我这个人比较低调,今日作诗本就是饮酒消遣,若是穿了出去,你们别说这首诗是今日我作的就好。”

    “哈哈哈,我还以为什么事情呢,传出去就说是我作的。”

    石崇听羊庄这么一说,大笑着大包大揽。本就是性格张扬高调的人,这个锅当然是屁颠屁颠的就背上了。

    不过那时洛阳有几个人相信,还真不好说。

    “嗯…酒…”

    在几人期待的目光中,羊庄在厅中来回踱步思索片刻:“有了。”见他这么说,孙秀也有点意外,这明摆着和曹植打擂台吗?七步成诗?

    绿珠也一脸期待地看着羊庄,想知道这片刻时间想出的诗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他真的…

    还不等她再多往下想,羊庄已经开始了他的第二次背书表演。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吟到此处,羊庄走到桌子旁边,接过舞女递过来的酒杯:“卫尉,孙兄,三百杯太多,我们先满饮一杯如何?”

    赋诗一道石崇可以算是个门外汉,不过当他听到‘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一句时,想起自己对父亲遗产分文不取,白手起家得万贯家财。这不正是他一路走来的真实写照么?不由得心情大喜,羊庄果然是个有心人,赋诗之时也这般夸耀他。

    孙秀眨着眼睛,对羊庄的才华有了新的认识,也暗自庆幸那日果断与之结交的英明之举。将来司马遹上位,他定是肱骨之臣,自己到时候也有数不尽的好处。

    绿株看着羊庄,神色复杂,从刚才听到的短短几句诗看来,羊庄的才华绝不在曹植之下。不过也不难看出,这首诗还有下文,几欲上前催促,碍于身份也只能做罢。

    而羊庄此刻也不急,扔掉手中的酒杯,拿起酒坛摇摇晃晃走到石崇、孙秀二人桌旁为他们将酒杯倒满,这才继续。

    “石卫尉,孙秀兄,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听到此处,石崇和孙秀也相视一笑,一起喝下杯中美酒。吟诗作赋之道,常人都是仔细思索华丽的辞藻装饰,不过这样往往会词不搭景,句不搭意。而羊庄这首,虚实相合,让绿珠久久回味,心中暗暗焦急‘怎么又停下了?’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见羊庄摇摇晃晃往自己位置走去,诗已作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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